年終慰問金 2類人員可領
101年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今天公布,只有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和因作戰或因公成殘、死亡的軍公教退休人員或遺族可領。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上午公布101年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指出,為照顧弱勢及對國家有重大犧牲貢獻的退休(伍)軍公教人員生活,發給年終慰問金;依相關規定發給1.5個月,1月31日一次發給。
發給對象2類,第1類是按月支(兼)領退休金(俸)在新台幣2萬元以下的各級政府退休(伍)人員(含軍職支領贍養金、生活補助費及半俸人員)。
第2類為因作戰演訓或因公成殘、死亡軍公教退休(伍)人員或遺族。包括在職期間因公成殘,支領月退休金或於101年支領一次退休金的退休公教人員;在職期間因作戰演訓或因公成殘,支領退休俸(含支領贍養金、生活補助費及半俸)人員或於101年支領退伍金的退伍軍職人員;軍公教人員在職期間因作戰演訓或因公死亡,於101年支領年撫卹金有案的遺族或於101年亡故支領撫卹金的領卹遺族。
注意事項指出,退休(伍)人員再任由政府編列預算支給俸(薪)給、待遇或公費的專任公職,或政府捐助(贈)的財團法人、行政法人、公法人職務或政府暨所屬營業、非營業基金轉投資事業職務,且依相關法令規定未停止領受月退休金(俸)權利者,不發給年終慰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