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會政院 中油工會提兩訴求
(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2013年1月13日電)台灣石油工會理事長莊爵安今天表示,預計14日下午拜會行政院表達包括績效獎金不應回溯至民國100年度及未來的核發標準應更周延等兩項訴求。
原先朝野協商要求民國101年起,國營事業有盈餘才能發放績效獎金,上限不得超過1.2個月,但11日朝野再度協商,同意由行政院在3個月內訂定核發標準,送立法院備查,此案獲立法院會通過。
不過, 100年度台電、中油、台水、台糖的績效獎金,仍須遵守立法院主決議規定,發放上限不得超過1.2個月。
莊爵安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包括油電糖水等22個國公營事業工會理事長,預計14日下午拜會行政院表達訴求,30日將上街頭抗議。
他說,中油工會將表達包括績效獎金不應回溯及未來的核發標準應更周延等兩項訴求。
媒體報導,經濟部國營會執行長劉明忠表示,「公營事業經營績效獎金核算辦法」,目前思考方向之一,是參考10家「民間標竿企業」的年終獎金,經過平均後,訂定績效獎金。
據了解,國營企業多半是「獨占」事業,難以在國內找到同性質的民間企業比較,目前標竿企業除了確定挑選台塑可與中油相比,中鋼、台積電、鴻海、金寶等企業也在候選名單內。
莊爵安指出,中油公司成立比台塑石化久,兩家公司基上人事、設廠、燃料成本都不同,加上台塑化享有用水、稅捐等優惠,產品內外銷比例也不同,要比經營績效就要更周延、細緻。
莊爵安指出,雖然有部分立委私下表示績效獎金回溯至100年度「沒有道理」,但要翻案,還是要繼續努力;工會目前正積極拜會4大黨團及立委,尋求支持。
台灣團結聯盟黨團辦公室對此表示,100年度的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只剩油電糖水還沒有發放,基本上沒有回溯問題。
同時,台聯黨團辦公室指出,油電糖水經營績效不彰,弊端叢生,外界觀感不佳,砍績效獎金合情合理。10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