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員犯性侵 50萬和解換免關挨批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馬祖海巡隊員林姓男子,日前搭臺馬輪返台休假,竟趁幾杯酒下肚,仗著酒意性侵在睡鋪的女乘客,全案上訴到高等法院,林男因以50萬元與被害人和解,高院輕判1年8月,且可緩刑;法院量刑也挨批「判刑太輕」。
高雄地檢署對於判決結果感到訝異,將在收到判決書後,研議是否上訴三審;法界人士則認為,「高院認定林男以手指性侵、強制猥褻被害人,林男卻只認撫摸胸部、舌頭舔舐,如此算犯後態度良好?」
再者,林男雖以50萬元與被害人和解,也取得對方原諒,但高院以酒後涉性侵思慮不足輕判林男,恐引起不良示範,未來性侵犯若稱酒後亂性,是否就可解套?令人憂心。且林男是執法人員,明顯知法犯法!
全案因被害女子指控林男性侵,檢方調閱監視器畫面調查,確認林男當時跑到臺馬輪的婦女專區,對熟睡中的女子性侵;女子事後向船長反應,船長馬上報案,林男下船就遭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