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不能只為雇員專辦特考
考選部官員今天說,公務人員考試,採「公開競爭方式」,就算要為金融雇員辦特考,也不能只讓這群人考,一般人也可以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改制後,合計約1094名原屬事業機關的金融雇員、專門技術人員和技術人員,能否轉任公務員,行政院和考試院有不同看法。
對於媒體報導「行政院將協調考試院舉辦特考,通過考試者,方可轉任公務人員」,考選部官員認為,不能夠辦一項特考,而只給這些金融雇員應考。
考選部官員說,公務人員考試法明訂「公務人員之考試,以公開競爭方式行之」,其考試成績計算,不得因身分而有特別規定。
考選部官員說,「就算要辦特考,也不能只是他們(金融雇員)可以考,一般人也可以考」。
官員還說,現在國家考試制度就有稅務特考、關務特考,高普考也有設有勞工行政類科、金融保險類科,想當公務員,都可以透過這些考試管道。
另外,對於考試院不排除提釋憲,解決爭議;考選部官員說,「就算考試院或銓敘部不提釋憲,考選部也會提釋憲」,考選部不講話,不代表沒意見。
考選部官員說,從民國66年到89年,總共舉辦過20次「行政院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雇員升等考試」,累積錄取1萬6119人,平均錄取率45.41%,當時只有體系的雇員才能參加,屬封閉性、政策性考試,當時考試規則就訂得很清楚,經由考試及格,只是取得金融機構助員身分,而非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