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組織改造
國防部組織改造民國102年元旦啟動,是成立以來最大變動,配合精粹案與募兵制,國軍總員額到民國104年將調降至21.5萬人。
國防部組織改造變革最大的是現行陸、海、空、聯、後、憲等6個司令部,整併為陸、海、空軍3個司令部,聯勤司令部自明年元旦起裁編,並與原陸軍保修指揮部併編為陸軍後勤指揮部,負責三軍通用後勤作業。
後備、憲兵司令部改編為指揮部,並隸屬參謀本部。
依據國防部資料顯示,陸軍部隊維持軍團指揮部及防衛指揮部架構、各軍團指揮部所轄裝甲、機步及新訓旅等戰略基本單位,及原後備司令部轄各新訓旅移編各軍團指揮部。
海軍部隊維持現行艦隊及陸戰隊兩大核心兵力架構、艦(戰、大)隊實施整併,及陸戰隊基地警衛旅裁撤。
空軍部隊維持作戰、防空指揮部及作戰聯隊等基本架構,並依防空武器獲得期程,適時檢討汰除老舊武器裝備單位。
另外,國防部部本部則由原6司6室調整為4司7室,分別為戰略規劃司、資源規劃司、法律事務司及整合評估司;總督察長室、全民防衛動員室、國防採購室、政務辦公室、人事室、政風室及主計室。
參謀本部由原7室調整為6室,分別為人事參謀次長室、情報參謀次長室、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後勤參謀次長室、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訓練參謀次長室。
立法院院會11月27日三讀通過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組織法、國防部軍備局組織法、國防部軍醫局組織法及國防部主計局組織法,連同11月23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國防部組織法修正案,一般通稱的「國防六法」已全部三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