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真相再調解! 醫改會籲立院嚴審醫糾處理草案
行政院院會通過「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嚴格規定發生醫療糾紛時,當事人須先到各地衛生局接受調解;對此,醫改會痛批,草案不符合大眾期待,應該「給真相,再調解!」
醫改會在12月28日下午假立法院群賢樓101室,舉辦「醫糾修法國會工作坊」,剖析行政院版「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的重大缺失。
陽明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楊秀儀副教授指出,如果貿然通過行政院版草案,不問醫療糾紛事實真相,沒有先做專業鑑定,就要求強制調解,受害者將難以信服,根本無法解決現行醫療糾紛處理的困境。
另外,目前補償財源沒著落,且額度不確定,實施日期遙遙無期,民眾一旦發生醫療糾紛,到手的很可能只是一張無法兌現的芭樂票!
醫改會執行長劉淑瓊呼籲,立法委員在審理該項草案時,應明訂行政調查及簡易快速鑑定,以做為醫糾調解的先行條件,讓這套新制度能夠確實保障醫糾受害者,而非只是幫醫界解套,而限制受害民眾應有的權益。
醫改會副執行長陳芙媺則強調,政院版草案強要地方擔起醫糾調解的重責,卻漠視地方衛生局經費與人力困窘的現實狀況,在調解專業不足的情況下,調解品質怎可能提升。
與會專家一致呼籲,立院應要求衛生署提出更明確的做法與承諾,明訂中央的統籌責任,包括專業鑑定及調解人力的培養,以及補償金的來源,以確保醫糾受害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