鵝鑾鼻燈塔,是台灣擁有百餘年歷史的燈塔,位於墾丁國家公園內,為著名歷史建築,目前在燈塔所在地設有鵝鑾鼻公園。
一度被認為是台灣最南端的標誌,後被台灣最南點地標所取代。
清同治時期
鵝鑾鼻附近的外海有七星岩暗礁,過去常有不熟悉附近水域的船隻觸礁沈沒。1867年(清同治六年),一艘美國商船從汕頭開往牛莊途中,在暴風中迷失方向,漂至七星岩附近觸礁沈沒,船長夫婦和船員游泳登岸後,除一中國船員逃至打狗外,其他人均被龜仔角社(社頂)的原住民俘虜殺害,被稱為羅發號事件。琉球漁民也在南岬一帶遇難,還因此引發牡丹社事件,美國和日本政府因此要求清朝在此處設燈塔。
清光緒時期
在外交壓力下,清廷於1875年(清光緒元年)委託英國皇家地理學會會員畢齊禮(W. F. Spindey),於6月18日自打狗出發前往瑯嶠(今恆春)地區勘察燈塔建地,並支付一百銀兩向龜仔角社原住民購買燈塔預定用地建塔。燈塔於1881年(清光緒7年)動工,1883年(清光緒9年)建成。由於當地是原住民的地盤,因此在興建前後,官方還派了五百兵力守護。
鵝鑾鼻燈塔自高潮面算起,至燈火中心的高度是56.4公尺,白色圓形鐵塔內共分五層,第一層儲煤油,第二層置格林砲,三層為洋人休憩所,四層則設置榕林砲,第五層則為燈塔光源,初設的鵝鑾鼻燈塔,是以汽油自熱燈發光,1000燭光的亮度,由反光鏡反射後,增加為6500燭光,光距可達10浬,向七星岩方向投射紅色光弧。燈塔外圍環築白色圍牆,燈塔擁有砲壘式的外觀與滿佈槍眼的圍牆,圍牆外還有壕溝,而整個塔區建築屋頂都是「蓄水坪」,雨水沿著水管集流到地面下九座花崗石蓄水池,水源自給自足,這些都是為了防止原住民的侵襲與圍困而建造的設施,也因此鵝鑾鼻燈塔成為全世界獨一無二的武裝燈塔。建造費用總數為白銀20餘萬兩。
甲午戰爭後,1895年(清光緒21年)清軍在離台前,恆春知縣歐陽萱奉令秘密焚毀南台灣鵝鑾鼻燈樓、石牆,以及石路碼頭。燈塔在9月13日摧毀。
台灣日治時期
在1898年(日本明治31年)日治時代時燈塔整修完成,1904年(明治37年)燈塔架設電話線,是為恆春地區第一部電話。二次大戰時燈塔遭盟軍空襲受損。
中華民國時期
燈塔於1962年由政府重建後,塔高21.4公尺,塔頂換裝新式大型四等旋轉透鏡電燈,經過大型旋轉透鏡後,光力為180萬燭光,每十秒一閃,照射距離達27.2浬,是目前台灣光力最強的燈塔,被稱為「東亞之光」。
鵝鑾鼻為台灣南端海角,屬於珊瑚礁石灰岩地形,所以地理景觀上十分奇特,有怪石、巨礁及洞穴,海景更是一絕,被視為「台灣八景」之一。在1982年成立鵝鑾鼻公園,以燈塔為主體,規劃出鄰近50公頃的風景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