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行動App分級嚴管 緊盯Android程式
立院社環委員會今(24)日審查兒少法草案,同時委員王育敏等32人提案行動應用程式App分級嚴管,並納入兒少法,要求主管機關應強制分級、主要緊盯Android違法程式按次開罰,單次最高可罰25萬。
王育敏等人提案,未成年人持有行動裝置已成趨勢,應比照網路遊戲作為增列App分級管理,如在iOS系統中已有分級概念:18限產品下載過程有技術限制可排除年齡不足使用者。
立委倡議類似網路遊戲內容,尤其Android系統色情內容氾濫。參考早先經濟部工業局也依兒少法第44、92條要求業者分級作為,現按照兒少法第44條,不論iOS/Windows/Android系統上架前已有監管可移除,並命其限期改善,不移除則可按次處新臺幣5萬至25萬元罰鍰。
召委蔡錦隆現場拿出手機現場開啟搭配聖誕節的脫衣影片,他指出,類似內容在青少年間透過智慧型手機流竄快速,內政部應整合各單位檢討嚴格把關青少年身心健康。且早先NCC答詢已說此部分需跨部會平台處理。
據了解,行政院資安小組11月22日已作出決議由文化部、教育部、經濟部工業局、衛生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聯合審查,由NCC擔任單一窗口召集人。12月20日由政委張善政召開資安會報負責積極處理。
立委提案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44條之規定App分級,該相關以附帶決議通過,要求NCC於6個月內成立內容防範機構,若無成立則將要求行動應用程式依法納入予以分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