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伙食津貼及加班誤餐費相關規定

伙食津貼及加班誤餐費相關規定

伙食津貼及加班誤餐費
(1).公、教、軍、警人員及勞工所領政府發給之實物配給或其代金; 公營事業人員所領單一薪俸中相當於實物配給部分,免納所得稅。

(2).營利事業不論實際供給膳食或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在下列標準範圍內者,免視為員工薪資所得課稅;
A.職工每人每月包括加班誤餐費在1,800元以內部分
B.航行國際港口者,及遠洋漁船,船員每人每日在180元以內部分。
C.航行台灣、金門地區者,及近海漁船,船員每人每日在150元以內部分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