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大如年
冬至是廿四節氣之一,在立冬後四十六天,通常在十二月廿二或廿三日,當天太陽直射南迴歸線,北半球白晝最短黑夜最長。周朝至漢初的曆法都是以冬至所在之月為正月,質言之即以冬至為一年之首,漢代時在冬至舉行慶典謂之「賀冬」,因為自即日起太陽將往北迴移,陽氣將日漸回升之故,宋代之後以冬至為「亞歲」,是僅次於過年的節令,按《柬京夢華錄》、《武林舊事》等宋籍之載,宋代的冬至如同過年般盛大,皇帝也在冬至日舉行祭天大典,且大赦罪犯,皇帝於冬至祭天之俗至清代仍然留存。
台灣冬至通稱「冬節」,最主要的民俗是搓湯圓祭拜家中供奉諸神和地基主,同時也舉行祭祖。湯圓象徵圓滿、團圓,普遍用於台灣民間婚禮、入厝、入廟、做三年、安神位等典禮。冬至吃湯圓除有團圓、圓滿之意,也具有「取圓以達陽氣」之意。因為自古民間即有天地的觀念,天代表陽、乾,冬至之後陽氣開始日漸回升,故言「冬至一陽生」為使陽氣回復,於是以圓象徵迎接陽氣,此外,大團圓、凡事圓滿乃民間普遍的期望,吃湯圓祈求圓滿更是人民共同的心願。
台灣民間認為,吃過冬節湯圓就表示增添一歲,因此有冬節不吃湯圓避免年齡老化的笑談。吃冬至湯圓代表添歲的觀念,可能源自周代到漢初以冬至為歲首的曆制,南宋陸游〈冬至〉詩注就有「吃盡冬至飯便添一歲」之說,由此可見,吃冬至湯圓象徵添歲的觀念形成已久。
據《台灣府志》、《台南縣志》、《台灣舊慣習俗信仰》等文獻記載,台灣冬至舊俗民眾會將湯圓糊在車窗、桌櫃、畜欄、水井等處,謂之「糊圓仔丁」祈求「出好丁」(生男兒),各氏族宗祠並舉行盛大祭祖儀式謂之「祭冬」,之後在宗廟堂擺設宴席,同姓宗族團圓聚餐,謂之「食祖」,台灣目前已無此習俗。傳統農業社會,冬至是田地買賣簽訂契約之日,也是地主和佃農決定明年是否續租耕地的訂約日。田地買賣和租佃續約選訂冬至,揆其用意應是冬至時農作物都已收成,產權較清楚之故。
冬至也是台灣民間預測未來氣候的依據,因為冬至是以陽曆為準,如對照農曆日期即可預知今年冬季嚴寒時期,所謂的「冬無霜」,意謂冬至如在農曆的月初,年底將會寒冷,冬至如在農曆月底要到正月或二月才寒冷,假如是在中旬則當年冬季將不會嚴寒。此外也有「乾冬節,澹過年」和「冬節澹,做孝男」之農諺,意謂冬至如天氣晴朗,過年就將下雨。假如冬至天雨,明年收成將會不好,農民會像失去父母的孝男般哭泣。
台灣冬至習俗流傳至今,僅存搓湯圓一項民俗活動,在傳統農業社會中,農民的生活作息是依照農業的生產週期,節氣影響農業生產,農民按照歲時節令播種收成,但在現代工商社會中,節氣已不再支配人民的生活,冬至也僅存吃湯圓慶團圓的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