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節與乞巧會
七夕的名稱,大約在晉朝時確立。當時出現了很多以「七夕」為題的詩賦,周處《風土記》也記載七月七日夜,觀星祈願的風俗。沿至南朝,又逐漸形成七夕穿針、乞巧的習俗,如梁‧宗懍《荊楚歲時記》云:
是夕,人家婦女結綵縷穿七孔針,或以金銀諭石為針。陳瓜果於庭中,以乞巧,有喜子網於瓜上,則以為符應。
、拜七娘媽與床前母
最能凸顯七夕習俗的性別意義的,還包括祭祀織女與相關神祇的事項。
做十六歲」的習俗,意謂十六歲之前,未成年的兒童時期,都必須在七娘媽的庇蔭下,才能平安成長。可見織女、七娘媽的母性色彩是相當濃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