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所稅雙軌制 11月16日起受理選定
財政部宣示,明年證所稅如期上路,不降證交稅,相關子法也全部完成,財政部表示,11月6號起到12月15號為止,非強制核實課稅的投資人可向開戶券商辦理選擇採核實課稅或設算課稅,如果不選定,將以設算方式辦理。(黃悅嬌報導)
證所稅102年起開徵,個人證所稅在102至103年採「設算課稅」與「核實課稅」雙軌制。設算制以股價指數8500點為起課門檻,核實課稅單一稅率15%。
財政部賦稅署組長宋秀玲表示,11月16號到12月15號辦理課稅方式選定作業,請投資人向開戶券商申請,如果選擇設算制,當指數達8500點以上,就源扣繳萬分之2(千分之0.2)。『8500點以上不想先被扣繳可做核實,若覺無所謂,8500才扣萬分之二,成交金額扣萬分之2。』
證所稅規定,出售未上市、櫃股票,出售102年以後掛牌的初次上市櫃股票(IPO)10張、興櫃股票100張以上及非居住者強制核實課稅。104年取消設算制後,除原有的強制核實課稅對象外,增列當年度證券出售金額10億以上者也必須核實課稅。
至於哪些人可考慮選擇核實課稅?官員表示,例如手中有明年將初次上市、櫃股票 (IPO),會被強制核實課稅,但手中其他股票可能虧損,不想在8500點以上時被課稅,投資人可在1215號前選定適用「核實課稅」,才能盈虧互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