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病患也照顧錢財
擔任看護工作的看護士顏姓女子利用照顧病患老人的機會,偷餵王姓老婦人吃安眠藥後,盜走她的耳環、項鍊、50萬現金。王老婦的兒子王先生花了一個月時間,查訪住家地區所有的安養中心、護理之家,終於查出顏女下落。
警方調查,某年三月,顏女到養護中心當護士,當年五月十七日涉嫌竊取藥櫃的安眠藥讓王老婦下,趁她昏睡,取走她耳上一對金耳環,枕頭下的現金跟項鍊。次日王老婦的兒子王先生發現,馬上撥打顏女的手機,但是卻一直找不到她。
之後王先生一直查訪住家地區所有的安養中心,終於讓王先生找到顏女的下落,為了避免打草驚蛇,率先報警處理。
警方逮捕之後,顏女在警方詢問下,顏女終於鬆口承認,他確實趁著照顧王老婦的時間,用安眠藥使王老婦昏睡,再竊取其財物。
法律教室:
顏女趁著照顧王老婦的空檔,利用職務上之便,對王老婦偷放安眠藥,使其吃下安眠藥後昏睡,再趁機偷竊王老婦身邊的財物,依據刑法第320條竊盜罪,顏女以和平方式,將原本處在王老婦支配下的財物移轉在自己的支配下。
畢竟竊盜罪依照國內的看法,是在保護動產所有人的所有權和持有狀態;本罪屬於非告訴乃論罪,也就是公訴罪,一旦提告,無法撤銷各訴。但是如果親屬之間的竊盜問題,為了顧及家庭安寧,在刑法第324條有規定,本罪屬於告訴乃論罪可以撤銷;直系血親、配偶犯了竊盜罪,可以免除其刑。
來源:聯晟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