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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人健保費 全民買單引爭議

收容人健保費 全民買單引爭議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今天表示,保障醫療人權,認同收容人納入健保體系,然而有能力繳交保費的應自行繳付,不能由全民買單。

二代健保明年上路,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醫療權屬健康權,也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收容人應納入全民健保體系。

滕西華表示,由上百位健保專家規畫以「家戶總所得」為費基的二代健保中,將收容人費基與保費負擔與全民相同。

滕西華說,去年1月在立法院一夕翻盤的二代健保制,為維持原「六類十四目」的投保分類,又考量收容人醫療人權,在第四類新增第三目。

滕西華指出,依法務部估計,全台約6萬5000名收容人,再加上國防部軍監收容人的「一般保費」由政府全額補助,也就是全民買單。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指出,原本在家戶總所得制下將收容人納入健保體系,是讓收容人依附家人納保,翻盤過後新增第三目造成更多不公平,也增加法務部支出負擔。

她舉例,富少李宗瑞若判刑確定,依原家戶總所得制的投保分類,以眷屬身分依靠李父或李母等人投保,然而在翻盤過後的二代健保「第四類第三目」,則由全民買單。

滕西華說,第四類投保對象的平均保險費每人新台幣1376元計算,每年政府支出的金額,可以補助近12萬名失業勞工及其眷屬保費,「這是最鮮明不公平處」。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同意收容人納保,也建議回歸原「六類十四目」並依「量能負擔」,若屬於第五類投保對象(低收入戶者)由政府全額負擔,如此才符合公平正義。

衛生署健保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說,收容人在獄中服刑期間的醫療由政府提供補助,但目前法律沒有規定收容人是否可以自行投保。

慈濟大學公共衛生學系教授葉金川表示,將收容人醫療納入健保很重要,收容人已無自由權,由政府提供食宿及醫療服務是基本人權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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