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產8年了 代孕法還躺在衛署
代理孕母在台灣的爭議一直無法解決,「代孕生殖法」草案八年來遲遲沒有出衛生署大門。衛生署最近積極尋求解套,國民健康局委託台大社會系今起舉辦「公民審議會議」,針對代孕是否可以開放捐精、捐卵,以及代理孕母是否該有報酬等爭議,邀請20名民眾討論,希望能先解決三大爭議。
代理孕母在國內爭議已久,2004年衛生署曾委託辦理公民會議,並且依照會議結論,做出「有條件開放」的共識,但八年過去了,立法卻仍無進展。衛生署國民健康局長邱淑媞無奈的說,各方站在不同立場,「都很堅持」,以致於立法陷入僵局。
國民健康局副局長孔憲蘭也表示,這次的公民審議會議,針對現行代理孕母的三大爭議,包括代孕除了「借腹生子」外,對於夫妻精卵不健康者,能否開放他人捐精、捐卵,甚至直接由代理孕母提供卵子。
台北馬偕醫院婦產科資深主治醫師李國光表示,目前進行試管嬰兒受孕的不孕夫妻,約有十分之一需要他人捐精、或捐卵。他認為,國內對於捐精、捐卵接受度變高,技術上軌道,管理嚴格,結合代孕,不過是「多一點手續」。
李國光說,比較有爭議的是代理孕母可否捐卵,有些人擔心血緣關係難以割捨,怕胎兒出生後,代理孕母「不還小孩」,但目前英、美已實施,類似糾紛並不多。
另外要討論的第二個爭議,則是委託者、代孕者以及胎兒的權益;例如代孕者是否可以因為自己的身體狀況,決定中止懷孕、委託夫妻是否可以要求代孕者懷孕期間停止喝咖啡、性生活、能不能要求看時辰剖腹產等。
至於第三個爭議點,則是代理孕母除了孕婦裝、產檢等醫療必要費用,是否可獲得額外報酬?若代孕有償,有些人擔心可能讓代孕變成商業化,或是代理孕母變成「職業」。
公民審議會議今明兩天是預備會議,讓參與會議的主婦、學生、上班族等20名與會公民,先由各方專家學者「惡補」,瞭解代理孕母的議題,待本22、23、29日正式會議後,再提出結論給國健局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