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嚴之廢的台前幕后
李嚴之廢是震動蜀漢政局的一件大事,按《三國志·蜀志·李嚴傳》記:
“(建興)八年,……以曹真欲三道向漢川,亮命嚴將二万人赴漢中。亮表嚴子豐為江州都督督軍,典嚴后事。亮以明年當出軍,命嚴以中都護署府事。嚴改名為平。九年春,亮軍祁山,平催督運事。秋夏之際,值天霖雨,運糧不繼,平遣參軍狐忠、督軍成籓喻指,呼亮來還;亮承以退軍。平聞軍退,乃更陽驚,說“軍糧饒足,何以便歸!”欲以解己不辦之責,顯亮不進之愆也。又表后主,說“軍偽退,欲以誘賊與戰”。亮具出其前后手筆書疏本末,平違錯章灼。平辭窮情竭,首謝罪負。……乃廢平為民,徙梓潼郡。”
史傳大意是:諸葛亮北伐,李嚴負責后勤(催督運事),因為天氣原因,無法保證供給,于是李嚴就派人通知諸葛退兵。等到大軍回師,李嚴卻翻臉不認賬了,說:“物資不是很充足嗎?怎麼退兵了?”一方面他推卸督促不力的責任,另一方面倒打一耙,反而指責諸葛指揮不當。官司打倒后主阿斗那里,諸葛拿出李嚴有關此事的前后書信(公文),說明事情經過,在確鑿證據面前,李嚴不得不認罪,最后被免去一切官爵,變為庶民。
這一事件概括起來說,就是李嚴為推卸自家責任編造謊言而毀謗他人,然而看他的所作所為,卻顯得詭異乖張——
我們來看李嚴說謊的動機,按《三國志》的說法,是“欲以解己不辦之責”,也就是推卸責任。“運糧不繼”是事實,但沒有任何資料反映李嚴有玩忽職守的表現,主要還是老天爺不幫忙,“秋夏之際,值天霖雨”。既然事出有因,而且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天氣因素,那麼“不辦之責”也就算不上不多重了;況且李嚴作為“並受遺詔輔少主”的托孤老臣,其領導威信需要同一層次的諸葛亮共同維持的,決不可能以小事苛責,諸葛亮最多只能隱晦的批評几句——“老李啊,這回怎麼會這樣?是不是身体不適?身体是革命的本錢啊!”——大家打個哈哈過去。打個比方說,李嚴為逃避打手心的懲罰,卻要冒殺頭的危險,這風險未免太大。
當然,李嚴的動機不止“欲以解己不辦之責”,還有“顯亮不進之愆”。這是兩個層次的問題,前者是被動的推卸責任,后者則是主動出擊,是政治斗爭。為了打倒政敵,冒較大風險倒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較大風險必須有豐厚回報才相稱,“顯亮不進之愆”即便成功,能有很大收獲嗎?出師無功而返確實有損主帥威信,但是我們知道,此前北伐已數次因糧食問題不得不退兵,几乎已成定例,並未嚴重損害諸葛亮的地位,再多一次估計也是如此。也就是說,李嚴冒很大風險說謊,最多只能傷及諸葛皮毛,無益大局。
如果李嚴打算中傷諸葛亮,那應該散布“丞相無故回師,意在不測”之類流言,以便把水攪渾;實際上,他給后主上表卻顯得沒頭沒腦,“軍偽退,欲以誘賊與戰”,倒像給諸葛開脫。
從技术層面看,李嚴這謊也說得很拙劣,他在放出“軍糧饒足”的謊言前不久,才“遣參軍狐忠、督軍成籓喻指,呼亮來還”,從下文“亮具出其前后手筆書疏本末”看,應該是有公文的,也就是說他已經將人證物證主動送倒諸葛亮手中。
退一步說,我的解讀有誤,“其前后手筆書疏本末”並不等于直接相關的公文,可能是由其他文書構成的證據鏈條,李嚴還有抵賴的余地。但是不要忘了,這是在漢中,不是李嚴老巢江州,諸葛亮在此經營多年,早已根深蒂固,他一個外來戶想搞三搞四,不露餡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難道他腦袋讓驢踢了,竟看不到這些?
沒有任何史料表明李嚴的智力存在問題,相反,有記載的是“以才幹稱”、“復有能名”,劉備雖然別的本事一般,但識人之明還是很有几分的,被他看中“受遺詔輔少主”的總不會是一個智力低下的笨蛋?
如果李嚴智力沒有問題,那麼作為普通人的我們能看出的問題,“以才幹稱”的李沒有理由看不出,有理由說史傳記載背后可能還有貓膩。
有沒有可能說,這根本是個冤案,或者說這就是諸葛亮給李嚴下的一個套?
“亮粉”們一定覺得我簡直大逆不道,怎麼能用那麼陰暗的心理揣測諸葛武侯呢?
事實上諸葛亮決不是什麼道德完人,從他對待法正的態度看,他完全具備典型的實用主義政客心態,在需要的時候,使用陰謀對付政敵,決不會有什麼心理障礙。
眾所周知,李嚴是蜀漢政權中“東州”集團的首腦,作為“並受遺詔輔少主”的重臣,他一直試圖挑戰諸葛亮的最高權威,而諸葛一貫專權,不肯分潤,自然也視李為眼中釘。拿下李嚴,諸葛亮就可以徹底擺脫劉備遺囑的束縛,做一個實至名歸的獨裁者。
有了作案動機,再看作案條件,案發主要地域是漢中,這正是諸葛亮經營多年的根據地,天時地利人和均在手,玩起陰謀來更是得心應手,對付起脫離老巢的李嚴,無疑是十拿九穩。
有了動機,又有條件,是不是說就可以定案了?當然不是,關鍵還要證據說話,否則只能存疑。鑒于史傳未載,只能進行一些邏輯分析。
首先從技术層面看:上文說過,李嚴這謊說得拙劣,反過來說,如果這是冤案,這局也做得並不高明,至少不能在李嚴的舉措上完全自圓其說——以李的智力水平,怎麼會犯如此低級的錯誤?諸葛亮素以思慮縝密著稱,這種烏龍不像出自他的手筆。
接下來再看程序問題:盡管諸葛亮是蜀漢事實上的獨裁者,但他也不能一手遮天,為所欲為。只要他沒打算學曹操,那該講的規矩還得講——就算是曹操也不能完全撇開皇帝這個橡皮圖章。李嚴作為托孤重臣,從程序上只有皇帝有權處置,這是繞不開的,哪怕諸葛亮將這個局做得完美無缺,最后還得送到御前過堂——史載“平辭窮情竭,首謝罪負”,可見在阿斗那里還有一場辯論。李嚴沒有理由不抓住最后的救命稻草拼命申辯,而這種情況又是于史無載。
或者說諸葛亮布局充分,李嚴難以有力反駁,在促不及防的情況下的“辭窮情竭”,被史官與“謝罪”簡單划等號?也許,但是下文的“十二年,平聞亮卒,發病死。平常冀亮當自補復,策后人不能,故以激憤也”又是怎麼回事呢?這分明是認罪服法積極改造自新!如果李嚴史被諸葛亮陷害,那他應該對諸葛恨之入骨,怎麼還會抱有幻想?
退一步說,也許這是史官想當然的誤記(或者是為尊者諱),李嚴是在滿腔憤恨中死去的。但是要注意,他是被廢后三年才死的,而且死于諸葛亮之后,為什麼諸葛要容他活三年,難道他不怕死灰復燃秋后算帳嗎?
再退一步說,李嚴的后人們不會對“罪臣子孫”名號情有獨鐘吧?諸葛亮活著的時候,也許攝于其淫威不敢翻案,諸葛死了怎麼還沒有動作呢?——諸葛剛死,就有李邈跳出來大放厥詞
就此看來,盡管諸葛亮有動機也有條件制造這種冤案,但該案細節前言不搭后語,前后脫節,很難想象,這會是“一生惟謹慎”的諸葛丞相手筆。
那麼有沒有可能是諸葛亮的親信看不慣李嚴跟自家老大別苗頭,自作主張制造冤案呢?等到諸葛發現后,木已成舟,也只好將錯就錯了。
這倒可以解釋該案出現自相矛盾的地方——底下的人可能水平差一點,做不到滴水不漏,而諸葛亮接手太遲,也沒法做得天衣無縫。不過問題沒有解決,對李嚴來說,始作俑者究竟是誰很重要嗎?反正這帳算在諸葛頭上沒錯!他怎麼可能還對敵人抱有幻想?
那有沒有可能是第三方插手了呢?也許諸葛亮中了別人的反間計呢?
這也不是不可能,畢竟真實的諸葛亮並非演義里的那個“多智近妖”的孔明先生。不過細細算來,有動機又有能力搞反間計的無非魏吳兩家,也許可以再加上一個益州本土勢力;不論下手的究竟是哪一方,有一點可以肯定,他們不是諸葛亮的盟友。對他們來說,把水攪渾,造成兩敗俱傷局面才最符合自身利益,搞掉相對弱勢的李嚴,等于變相幫助諸葛整合內部,實在不是一個好的選擇。
即使諸葛亮一時昏頭上當(不排除揣著明白裝糊涂借題發揮的可能性),這對李嚴並無區別,最終將刀子按下去的還是諸葛,這讓李嚴如何“欣然”認罪服法?退一步說,即使諸葛的同黨有本事制造虛假的“平常冀亮當自補復,策后人不能,故以激憤也”記錄,那麼何不將“又表后主,說‘軍偽退,欲以誘賊與戰’”這句嚴重前后脫節的話刪去?
還有一種可能是,李嚴犯的事要嚴重得多,只是諸葛亮出于安定團結河蟹的考慮,避重就輕處理了。這倒可以解釋“平常冀亮當自補復,策后人不能,故以激憤也”——既然可以從輕發落,就可能重新起用;但是“又表后主,說‘軍偽退,欲以誘賊與戰’”依然無法解釋,避重就輕意味著一些反映的材料被銷毀,那麼這一“表”怎麼保存下來?
總而言之,不管李嚴一案究竟是諸葛亮做局陷害,還是因為其他不可控因素造就冤案,諸葛都是最終的決定者,被冤枉的李不可能對之抱有幻想;如果說有關記錄已被修飾處理過,但其前后脫節的經過又顯得十分拙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