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2012/08/25
【綜合報導】空軍作戰司令部前中將司令陳肇敏等7人,被控刑求、恐嚇空軍上兵江國慶致遭判死刑案,因超過追訴時效,北檢去年做出不起訴處分,但遭高檢署發回續查,要求加查私行拘禁致死、濫權追訴致死與殺人罪,不過北檢昨仍以超過追訴時效、7人為求破案立功並無殺人犯意為由,二度做出不起訴處分。
江國慶的母親昨說:「我只能呼籲判決的法官,要憑著良心!」幫江家處理此案的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痛批:「北檢又在時效問題上打轉,簡直是胡扯!」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說,尊重北檢偵辦結果。陳肇敏昨聯繫不上,不知其回應。
逾10年重啟調查
空軍作戰司令部在1996年間發生謝姓女童遭性侵殺害案,隔年上兵江國慶被軍法判死刑並槍決,前年監察院糾正國防部,認定江遭刑求,去年特偵組重啟偵辦,並起訴真兇許榮洲。
至於陳肇敏當年違法指示反情報隊辦案,以及反情報隊軍官刑求逼江國慶認罪部分,檢方以追訴時效逾期為由,做出不起訴處分,引發江母不滿聲請再議。去年7月,高檢署以強制、恐嚇罪雖已超過追訴時效,但刑責較重的私行拘禁致死、濫權追訴致死等罪還未逾追訴時效,此外也可審酌陳肇敏等人是否涉犯殺人罪,因此將全案發回北檢續查。
但昨公布的處分書指,陳肇敏等被控濫權追訴、私行拘禁致死、強制等罪,確已逾追訴時效。
電擊棒威嚇逼供
此外陳肇敏等人以強光照射、電擊棒威嚇等不法方式訊問江國慶,雖導致江遭軍法審判,但審判程序與結果非陳等人所能操控,且陳等人未偽造、變造證物,刑求逼供僅是為求破案立功,並無殺人犯意也與江的死亡無因果關係,因此二度偵結此案,對陳肇敏等7人做出不起訴處分。
至於國防部向陳肇敏等7人求償9千萬元,目前仍由台北地院審理中。陳肇敏同案被告包括時任空作部軍法室主任曹嘉生、主任檢察官趙台生、軍事檢察官黃瑞鵬、反情報隊中校參謀官柯仲慶、少校參謀官鄧震環、空軍松指部少校保防官李書強。
江國慶案事件簿
1996/09/12.謝姓女童被性侵殺害,棄屍空軍作戰司令部餐廳後方空地
1996/09/19.空作部逮捕上兵江國慶
1996/10/04.空作部司令陳肇敏指示反情報隊承辦,軍官持電擊棒刑求江,江被迫寫下自白書並向陳下跪
1996/10/22.江被依強姦殺人罪起訴
1996/12/26.軍事法院初審判江死刑
1997/07/21.江被判死刑定讞,隔月槍決
2010/05/12.監察院糾正國防部,認定江遭刑求,真兇疑為許榮洲;特偵組重啟偵辦
2011/05/24.檢依殺人等罪起訴許榮洲,陳肇敏等人獲不起訴
2011/07/14.高檢署將陳肇敏等7人不起訴案發回續查
2012/08/24.北檢再次不起訴陳肇敏等7人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