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被查封 欠債男持槍恐嚇銀行
南部有一名男子,因經營工廠虧損,欠下來好幾十萬的債務,銀行請法院將此男子的車子查封,但男子心有不甘,擁槍自重,威脅銀行如果敢牽走他的車子,他將拿槍去銀行掃射,行為非常囂張,銀行無奈之下,只好報警處理。
經過警放跟監,在這名男子與女友快樂的吃冰的時候,衝上前包圍,要求搜機車,果然不假,男子機車上搜出一把槍枝,搜出的時候這名男子堅決否認與槍支有關,但是罪證據鑿,男子如何辯解也辯不過警方,此時男子女友嚇傻了,呆呆站在一旁發呆,卻無能為力。
這名男子因為經營工廠不利,加上遇到景氣不好,倒閉欠錢,銀行將男子的車子查封拍賣,男子卻嗆聲說要拿槍枝去銀行掃射,囂張行徑,社會踏伐,幸好警方速度之快,馬上逮到此人,平息這場恐嚇。
法律教室:
男子擁槍自重,又以擁槍名義,恐嚇銀行業務員,已經觸犯刑法第三百零五條之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謂恐嚇,係指以使人心生恐懼為目的,而通知將加惡害之旨於被害人而言。而男子因擁有槍枝,對業務員嗆聲恐嚇,犯意明確,成立本罪。
來源:聯晟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