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容LIVE HOUSE 五月天:叫人無所適從
長期提供樂團表演空間的「地下社會」,因為法規問題將被迫歇業。今天(9號)有不少樂團到立法院要求政府要為「音樂表演空間」(Live House)正名,同時也呼籲文化部出面回應法規的整合問題。
(蕭照平報導)
『其實要的只是有一條路可以生存、有一條路可以走,而不是像現在可能不知道讓許多想經營LIVE HOUSE給更多樂團表演的人無所適從
樂團「五月天」成員「瑪莎」,說出他對「音樂表演空間」所面臨困境的無奈看法。而關心獨立音樂發展,同時也是「地下社會」股東的輔大教授何東洪表示,這是因為沒有專屬「音樂表演空間」的法規。
『它說我們使用跟營業登記項目不符。台灣(有關)的LIVE HOUSE的法規非常非常多,所以我們(被放在)各種不同法規裡面,一下是餐廳一下是飲酒,我覺得最大癥結是政策問題』
曾經擔任青輔會主委的民進黨立委鄭麗君表示,文化部必須負責登記項目的協調。
『包括文化部、內政部營建署、消防署、警政署,包括地方政府的警察局、文化局,希望龍部長扛起責任,把各式各樣的主管單位所有單位都找來,好好面對問題拿出誠意解決』
鄭麗君更呼籲文化部要用行動,表達對文創產業的發展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