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王權的發展
英國:
14、15世紀是英國國家發展的重要時期,在這一時期中,英國在政治上由中世紀封建制度逐漸走上中央集權的新君主制度。那時的人們在意識上將封建制度讓位於更高的信念,即國王是全體人民的領袖,應該先效忠國王甚於貴族。在另一方面,人們也逐漸使自己的地位從狹隘的封建等等級的階層上擺脫出來,而將自己看做是整個社會集團的成員之一。國王與這些集團的代表直接對話,其具體的運作方式就是議會。
1272年間,愛德華一世(1272-1307)登上王位,他是一個個很有組織能力的國王。他建立了一套以王權為中心的行政管理機構,計有大法官法庭、財務署、諮議會及王室等四個機構所共同組成。大法官法庭實際上是國王的樞秘機構,負責起草王室的信涵文件,並掌管簽署王室文件的國璽。財務署由財政大臣負責,承擔王室的財政事物,監督負責收取王室收入的地方官員,審議各郡長的帳目。這兩個機構都常設於威斯敏斯特。諮議會是國王的顧問機構,由國王的親信大臣、貴族和高級教士組成,為國王出謀劃策,他們平時隨侍於國王左右(有如現在的國策顧問)。王室是國王身邊自成體系的辦事機構,由國王的掌璽大臣負責,有文書和財務人員,能夠在國王出巡時處理各種事務。
在愛德華一世統治期間,英國議會亦有所發展。1265年間,當時實際執政的貴族西蒙.德.孟福第一次召開了包括各階層人士的議會,與會者除大領主及王室大臣外,還有每郡騎士兩人,每座城市市民兩人,這是英國最早的議會。愛德華執政後,經常召開議會以獲得更廣泛的支持,同時加強中央與地方的聯系。此時期的議會主要是協助國王管理國家,例如解決重大的司法與行政問題,和對國家的重要政策提出建議。
愛德華三世(1327-1377)統治期間,英國議會由以前只在國王需要時才召開的臨時性組織成為永久性的常設機構。此時期分成上下議院,上議院成員為教會和世俗的大貴族所組成,負責審議批准下議院的提案,下議院由騎士和各城市市民代表組成,職責是提出各種提案,要求上議院和國王批准。在百年戰爭期間,政府由于巨額的經費開支而需要不斷的徵收新稅,下議院便趁機要求國王在政治上做出重大讓步,以此做為財政支援的條件。到了14世紀末,下議院已經取得了對所有的稅收批准與否決的權利。其實,這時期的下議院選舉還不能完全代表新興市民階層的意願,下議院代表的選舉還是受到國王和貴族的操控。因此,此時期的議會主要還是體現了國王和貴族的意志。
百年戰爭結束後,英國的蘭開斯特和約克兩大家族爆發內戰,此為持續了30年的玫瑰戰爭(1455-1485)。都鐸王朝的亨利七世在位期間,由於舊世家的大貴族大都在玫瑰戰爭時被消滅了,於是便趁此機會加強中央集權,並依靠新貴族和新興市民階級來打擊大貴族的勢力。他頒布法令,禁止舊貴族擁有私家軍隊,對敢反叛的大貴族毫不留情地施以鎮壓。在政府機構中,亨利七世設立了樞秘院,其中的樞秘官一般出自新貴族和新興市民階層,成員都受過高等教育,精通國家的行政外交事務。在樞秘院的協助下,亨利七世順利地平息了叛亂,鞏固並加強了中央集權的政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