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食材驚魂

食材驚魂

寒假即將結束,我和另外三個大學同學一起前往廣州,在開學之前痛
快玩了一星期。最後一天中午,我們宿舍的「頭兒」張炳忽然神秘兮
兮地說,要帶我們去吃一頓不一樣的午餐。
穿過七轉八彎的小路,終於,我們來到連招牌都沒有的飯店,門面不
大,有點破舊,而且好像沒有衛生許可證的樣子。「這裡可以吃點有
特色的。」張炳說著把我們帶了進去。
「特色?骯臟的特色?」忻美,環顧四周後問。她是一個很愛干凈的
人。「可以這麼說吧,」張炳有點尷尬,「這裡有賣非法的東西。」
他這麼一說,忻美這個大膽的女生開始興奮了:「非法的東西?」
「是的,有賣野生動物,不過價格很貴。」張炳開始點菜。
我有點擔心:「還是不要這樣的好。萬一吃出問題怎麼辦?」
「陸業說得對。」另一個女生白丹丹贊成我的說法。或者說,她從來
不反對我,她是喜歡我的,我知道,雖然她沒有表白過。

「沒關係的,」張炳點好了菜,「嘗嘗新事物也好嘛。」
這家店裡除了我們一桌之外,還有一桌六人。他們好像已經吃了有一
會兒了,而且有幾個人還酩酊大醉。看來這家店的生意還算不錯,不
過正因為生意好,才讓這家店顯得「罪孽深重」。而且,雖然店裡開
著燈,隔壁那桌還吵吵鬧鬧的,但不知為何,總絕對這家店——
陰森森的。
錯覺吧。
這時,隔壁的醉漢向我們這邊走來,口吐酒氣。
「嘿嘿,漂亮的小姐,來喝一杯吧。」那個酒糟鼻居然是來向丹丹和
忻美搭訕的。丹丹向我投來求救的眼神。
沒辦法:「喂,不要這樣。」我走上前拉開他。
「臭小子,你幹什麼?!」
眼看酒糟鼻要打我了,他的同伴過來把他拉走:「對不起,他喝醉了
。」
終於上菜了。第一道菜叫「黃金大腦」,據說是猴腦。除了我和丹丹
,其他人都開始吃了。我看著覺得噁心。忻美見狀,說:「嘗嘗看,
味道還不錯的。」張炳也開始勸我,在他們的循循善誘之下,我終於
也沒能抵制誘惑,嘗了這罪惡的一口。
好噁心!
我衝到廁所,嘔吐——不停嘔吐——
十分鐘之後,我才緩緩從廁所走出。這頓飯肯定沒法吃了,就向他們
打了個招呼,打算回賓館。
「我陪你。」丹丹站起來。
「沒關係,你吃飯吧。」我見她似乎一口都沒吃。
「不要緊,我不是很餓。」
回到賓館,我早早睡了。丹丹就一直坐在旁邊陪著。其實她真的是個
好女孩。
第二天一早,我們一行人就飛回上海,準備開學。
離開學還有兩天,同學們都紛紛回到學校。我也收拾好東西,打算下
午就去。這時,電視新聞裡報道了一條駭人的消息:
「×月○日上午,廣州市××地區的一家無名飯店的老闆被發現死於
家中。據報道,該男子死狀甚慘,腹部被切開,小腸被挖出……」

電視上放出飯店的全貌。嗯?這家飯店不就是我們那天吃飯的地方嗎
?×月○日,是我們回上海的那天。怎麼會……?
「該男子死因奇特,被認為是兇器的菜刀上只有死者的指紋。另外,
在死者房中,發現一具已經被肢解的兒童骨架,經法醫鑒定,死亡時
間離男子死亡的時間只相隔一天左右。」
骨架?
「該男子經營這家無名、無證飯店,非法販賣野生動物。目前該店已
被警方查封……」
×月○日,無名、無證飯店,離奇死亡,骨架……
有一種……不祥的預感……
不過很快就開學了,也沒時間給我想太多。剛開學有很多事情要處理
,忙了整整一天。好不容易晚上可以休息了,張炳忽然走過來說:「
你前天在電視上看到了嗎,我們去吃飯的那個店的老闆死了。今天又
有人死了。」他指著電腦。網上報道了這事:
「繼無名飯店老闆離奇被殺之後,廣州又發生一起離奇死亡事件。手
段和前一宗案件相同腹部被切開,小腸被挖出,而兇器上只有死者的
指紋。警方認定這是同一人所為,可能是一系列連環殺人。」報道中
還貼出死者生前的照片。
怎麼這個人這麼眼熟?
之後的一周網上幾乎每天都報道有人死於「連環殺人」。直到第六人
死亡,我在看照片的時候被嚇了一跳!
他不就是在廣州飯店裡向丹丹和忻美搭訕的酒糟鼻嗎?!
我又查看了其他死者的照片,又認出了幾個人,果然都是去飯店吃飯
的人!
老闆死了……其他客人也相繼被殺……
那麼接下來…… 陸業!喂!」忽然,一室友衝進來,氣喘吁吁,一臉恐懼,語無倫次
:「圖書館、那個……『頭兒』在,死掉了!!」
張炳!!
我衝到圖書館,擠進圍觀的人群,找到面目全非的他。只見他躺在兩
個書架之間,鮮紅的血還在流淌;衣服連同肚子一起被割開,小腸被
掏出,捲曲地暴露在外;手上緊握著一把小刀,刀口上還殘留著人體
組織;唯一和網上報道不同的,是他的頭,太陽穴被割開,腦漿幾乎
已經全部流出。
太叫人噁心!
「不——!!!哇啊啊啊啊啊——!!!!!!」
我跪倒在地,胃裡的東西全都翻騰出來。
默默回到宿舍,倒在床上,滿腦子都是張炳的屍體,還有他血肉模糊
、寫滿驚恐的表情。
恐懼,從我的腳底,湧上心頭。
那天店裡的人,都逐一被殺死了。
從廣州開始,蔓延到上海。
是懲罰!是復仇! 死靈!!
張炳死了。
他吃了腦子,所以太陽穴被割開。
下一個也許是忻美,也許……
我,不要再往下想了!
也許就是明天……
不要!不要再想了!!
亂七八糟地睡了一夜,剛醒來,噩夢還在腦中盤旋。窗外,大雨磅礡
,陰沉沉的。天氣還沒有轉暖,雨天更是陰冷異常。宿舍裡的其他人
都不在,昨晚好像也沒有聽見其他人回來。他們一定知道「廣州連環
殺人」事件,再加上發生了張炳這樣的事,想必別人是不敢住了。只
有一個人,復仇者比較容易下手吧。手機忽然響起,是白丹丹打來的
。她的聲音帶著害怕與哭腔。
「陸業……你快來啊,救我……」
我嚇了一跳。難道她也出事了?她那天明明什麼也沒有吃。
「忻美、忻美她……嗚嗚……」
忻美也死了,在她和丹丹的宿舍裡。她橫在上鋪的床上,屍體的狀態
和張炳一模一樣。我看了屍體兩秒,就緊緊閉起雙眼。
我,不敢再看了!
丹丹躲在我懷裡哭泣。她的身體冰涼,一定是太害怕了。不過,現在
最想哭的,是我啊。
下一個就該是我了!!
我也吃了那個猴腦!!
不行!!
「啊啊啊啊啊啊啊——!!!!!!!!!」
我衝回宿舍,翻箱倒櫃,把鋒利的東西全都找出來,一個不剩地扔到
校外。
「我讓你殺我!!我看你用什麼殺我!!!」
回到宿舍,靜靜地坐在床上。「你不是要殺我嗎,好,我等你。管你
是猴子也好,鬼也好,反正都是躲不掉的。」我開始自暴自棄了,淚
流滿面。「來吧,快點!」

雨越下越大,房間裡也沒有開燈,昏暗的氣氛籠罩了整個空間。
忽然,隨著一聲響雷,一個人影出現在我面前。在微弱的光線下,我
看清了他的相貌。是一個小男孩的外形,大約五六隨,慘白的臉上毫
無生氣,面無表情,只是死死地盯著我。

「我來了。」他說,語氣出人意料的天真,「來要回我的東西。」
不知怎麼,我異常平靜,對他說:「你,就是那猴子?」他搖搖頭:
「不是的,我活著的時候是,人。」
人?
一個新聞片斷在我腦中閃過。
「……在死者房中,發現一具已經被肢解的兒童骨架,經法醫鑒定,
死亡時間離男子死亡的時間只相隔一天左右。……」
難道……?
「那天在爸爸的店裡,」他說,「爸爸將我打死了,還割下我的肉,
賣給來吃飯的人。然後又挖出我的腦子……」
「不要再說了!」我伏倒在地,跪在他面前,一股酸味已經從胃裡湧
上來。
那天我們吃的,不是什麼猴腦。
是人腦!
他盯著我,眼神純真的可怕:「那麼,把腦子還給我。好嗎?」
「我這裡沒有!」我已失去冷靜,「那天我吃的東西全吐出來了!」
他有點委屈的樣子,說:「你不要騙我嘛!你不給我,我就自己找!

剎那,他消失不見了。走了?不對!
我的身體,不受控制地站起來,走到書桌前!
他,在我的身體裡!
「不要!不要啊!!」
「我」在書桌上翻找什麼,從嘴皮裡發出不屬於我的聲音:「刀子呢
?怎麼沒有?那就用這個代替!」「我」挑中一支圓珠筆。隨即,「
我」手裡握著的筆,狠狠朝自己的肚子戳來!
「啊!!!!!!!!!!!!」我疼痛地大叫 。幸好衣服穿的厚,否則肚子一定被戳穿了!
張炳和忻美就是這樣被殺死的嗎?!即使肚子已經被割開,小腸已經
被掏出,身體已經死去,依然不停用刀割自己,挖出腦漿,感受疼痛
,直到那鬼魂立刻嗎?!
「啊——哇啊——!!!!!」圓珠筆又在我肚子上捅了幾下。衣服
已經被捅破,最後的那記戳在我的肉裡!
「嗯……」我流著淚,又驚恐的的臉,擠出一個苦惱的表情,「弄不
出來。這樣的話,直接取你的腦子吧。」
「不!!!!!!!!!!不要!!!!!!!!!!!!!!」
圓珠筆朝我的太陽穴捅來……
完了——
「住手!!!!!」女人的聲音。
是白丹丹!
在戳進太陽穴前的一瞬間,手停下來了。
「我」斜眼瞧了丹丹一眼,轉用相當城府的語氣說:「是你啊,你走
吧,不要在這裡礙事。我不想為難你。」
「那你就放了陸業!那天他真的把腦子吐出來了!後來也沒有吃東西
!」
「騙人!」
「沒有騙你!」
「我」緊繃的神經忽然鬆弛了,又如同小孩一般撓撓頭:「真的?是
我弄錯了嗎?」
他居然相信了丹丹的話!
「放了他吧!去你該去的地方!」丹丹有點著急地看著「我」,「你
殺了那麼多人,也該消氣了吧!」
「好吧。」「我」居然笑了,「我走了,你們以後要好好的!」
只覺得身體一熱,我又恢復了自我。
我,還活著——
坐在地上,也不知道應該高興,還是難過。
丹丹走過來,蹲下,搭著我的肩膀,說:「太好了,你沒有死。」
我一把抱住她,抱的很緊:「謝謝!謝謝你!!如果不是你,我早就
死了!」她好像有點不知所措,也緩緩摟住我,低聲說:「陸業,我
、其實……」
「我知道,你喜歡我。我也是的。從現在開始,讓我們一生一世在一
起!」
她感動的說不出話,只是緊緊抱著我。忽然,我覺得——
她的身體,好冷……冰冷……
「陸業,既然你已經許諾要不和我分開,那我就告訴你。其實,我現
在——
「是鬼!」
什麼?!

「我早就死掉了,被那孩子殺死的。在廣州,你睡著之後不久,張炳
和忻美就回來了。他們把持剩的東西打包帶回來,我太餓了,就把打
包的東西都吃了。後來那小孩殺了我,屍體還在體育館後面的空地上
呢。
「你說好要和我永遠在一起的,那麼……」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