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流士的功績
大流士(Darius I,521-485B.C. 在位)是波斯安息省長希斯塔斯皮斯(Hystaspes)的兒子,波斯帝國阿契美尼德王朝國王。早年時,他屬於皇室家族的分支,居魯士去世後,他以王家侍衛,隨新皇帝甘比西士去埃及。西元前521年3月,甘比西士身亡,居魯士的另一個兒子巴爾狄亞在米提即位。大流士趕往米提,在6家波斯貴族的幫助下,10月殺死巴爾狄亞,宣佈他為正統的阿契美尼德家族繼承人,正式即王位,並和居魯士的女兒結婚。由於大流士的父親和祖父尚在世,所以他並沒有得到普遍認可,各地貴族紛紛起兵,東方各省先後宣佈獨立。大流士雖然手無重兵,但因為各地造反互不協調,獨立作戰,所以在520到519年間,他將各地造反一一平定。
西元前519年,大流士進攻裏海東岸的西徐亞人,進兵印度河谷; 518年巡查埃及; 513年征服希臘色雷斯(Thrace)東部,然後渡過多瑙河,進攻西徐亞人的歐洲領土。根據希羅多德記載,大流士甚至到了伏爾加河沿岸,並奪取愛琴海上的幾個島嶼,讓馬其頓人投降。
大流士有很強的組織能力,他健全了國內的行政制度,劃分省區,明文確定各省的貢賦數目,統一貨幣和度量衡,鑄造金幣,將波斯帝國的疆域擴大到高加索山區。他雖然信仰祆教,但尊重所轄各民族自己的宗教信仰;允許猶太人在耶路撒冷重修神殿,也允許各民族修整自己的神殿;他的名字也在埃及的孟菲斯神廟的銘文中出現過;他允許其他宗教的祭司掌管當地的宗教事務,也讓阿波羅神廟地產免稅,所以在波斯和希臘的戰爭中,所有小亞細亞和歐洲的希臘神廟祭司都站在波斯這邊,警告希臘人不要抵抗。
大流士是偉大的政治家,徹底改造波斯的行政體系,也修訂了新的法典。希羅多德在他的書中描述大流士組織各個行省,改革原來的部落制。他將波斯帝國分成二十個省,分別置於總督或省長的監督之下。總督的職位通常是世襲,擁有極大的自治權:各省擁有自己特有的法律、傳統,以及精英階層。然而,每一個區域都有責任向皇帝上貢金或銀;許多地區,例如巴比倫的經濟就深受這個負擔所苦。每個管轄區都有一位獨立的財長,一位獨立的軍方協調員,和總督一起管理行政和法律,這三個人都能直接向大流士報告,這使行省的權力被分散,也降低了叛亂的可能性。他也擴大了帝國的官僚體系,雇用許多抄寫員來提供業務行政。
大流士執行促進帝國商業和貿易的計劃,開闢海上航路;他派艦隊探索印度洋,打通從印度河口到埃及的海上航線,開闢從尼羅河到蘇伊士的運河。根據銘文可以看出,大流士在位時,波斯的船隻可以從尼羅河穿過紅海直達波斯(當時尚沒有蘇伊士運河);船隊曾經到過迦太基(現在的突尼西亞),探索過西西里島和義大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