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事件處理法之意義
少年事件處理法乃指國家以明文規定,對於觸犯刑罰法律或有虞犯行為之少年,應如何踐行調查及審理程序,並個別予以適當之處遇,及如何執行保護處分及刑事處分,俾能矯正少年之不良品行,防止其再犯罪之特別法,其規範內容兼具實體法及程序法。我國少年事件處理法於民國(下同)五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公布,六十年七月一日實施,對犯罪及虞犯之少年乃採「宜教不宜罰」之刑事政策,期間經過幾次修正,惟因社會變遷轉型快速,少年虞犯及犯罪事件三十餘年來亦有增無減,故為「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調整其成長環境,並矯治其性格」,對少年事件處理程序或處遇有作適當修正之必要,俾使少年事件處理法能成為一真正保護、輔導及處理少年事件之特別法。
來源:聯晟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