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開車門、騎士摔截肢 駕駛判賠
開車門下車時,真的要特別留意後方來車!桃園有一名黃姓男子停車等紅燈時,坐在後座的友人突然開門下車,造成騎車經過的女老師摔傷,左食指截肢;法官認為,雖然不是黃姓男子開車門,但駕駛有責任拒絕讓乘客下車,雙方都有錯,因此判決連帶賠償55萬元。
轎車停在路邊,駕駛卻沒注意後方來車,直接開車門,導致騎士「煞不住」,2輛機車摔得人仰馬翻,這類意外屢見不鮮。宣導影片:「哇,有超人,哎呦喂呀,我不是超人啦,是你突然開車門,讓我撞到才飛起來啦。」
不只駕駛貿然開車門要注意,後座乘客也得小心,就有一名黃姓駕駛,停在路口等紅燈,後座的藍姓友人突然開車門下車,導致騎車經過的女老師撞上車門摔傷,左手食指截肢。
桃園地方法院發言人徐培元:「因為截肢,造成她的醫療費,然後後續整型及復健費用,還有喪失勞動能力的費用,精神慰撫金,須連帶賠償55萬。」
雖然車門不是駕駛開的,後座的藍姓婦人也說,是自己沒回頭觀察路況,有錯在先,願意全額賠償,但法官認為,駕駛也有責任制止開門動作,因此雙方都得連帶賠償55萬,提醒駕駛、乘客,下車時務必回頭看一眼,或是採取兩段式開門,先開一小縫,確定沒車,再推開車門下車,也可以用離車門較遠的那隻手開門,強迫自己回頭看路況,多一分小心,就可以避免意外與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