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四大奇案之刺馬案
涉及到清朝的四大奇案,就有三種說法,歷史上所謂“清宮四大奇案”“滿清四大奇案”和“清末四大奇案”,一般說來,史學界偏向于滿清,清宮四大奇案是指“太后下嫁”、“順治出家”、“雍正被刺”和“乾隆身世”,也有一說是“雍正奪嫡”。清末四大奇案則是指名伶楊月樓冤案張汶祥刺馬,楊乃武與小白菜和太原奇案,也有一說是淮安奇案,這四大奇案目前都被拍成電視電影,香港導演陳可辛的新作《投名狀》就是根據《刺馬案》改編的,劉德華、李連傑、金城武、徐靜蕾等大明星主演,目前在全國各大影院火爆上映。言歸正傳,前三個奇案涉及到的10個大案當中,前面五個涉及到宮廷秘聞的,基本上是無證可考的,現在看來是後世杜撰的居多,而後五個奇案當中,唯一的一個還沒有蓋棺定論的就是張汶祥刺殺馬新貽一案了。
死者馬新貽是山東荷澤人,跟李鴻章同榜,道光二十七年的進士。沒有點翰林,也不曾補京官,榜下即用,分發到安徽當知縣。進士出身的知縣班子,其名叫做“老虎班”,最狠不過。馬新貽頭一天到省,第二天謁見長官,第三天藩司衙門就掛牌,補了廣德州所屬的建平知縣。從此一直在安徽做官,打洪楊,打撚軍,由縣而府,由府而道,一直做到安徽藩司,有“能員”之稱,歷任巡撫都很賞識他。
洪楊平定,馬新貽調升為浙江巡撫,第二年十二月,接慈禧太后大恩人吳棠的遺缺,繼任閩浙總督。不過半年工夫,移督兩江,升官的速度快得讓人吃驚,在不到兩年的時間內就由二品官升到了疆臣最有實力的兩江總督,慈禧和清廷有自己的考慮。太平天國失敗後,人們傳言曾國藩有野心,其實他的部下早就慫恿他謀取帝位。在與太平軍作戰時,清廷不得不依重湘軍,但是,如今太平軍被“蕩平”了,她能允許曾國藩在江南坐大嗎?東南臥著一隻虎,她睡覺也不安心,於是她把曾國藩調離江甯,派馬新貽任兩江總督,迅速裁撤湘軍。對於馬新貽,恭親王推薦的時候說得明白,“馬新貽精明強幹,操守亦好。他在安徽服官多年,對兩江地方最熟悉。剿撚的大功告成,淮軍裁遣回籍,要馬新貽這樣的人,才能把那些驕兵悍將,妥為安置。”
兩江總督是一個什麼樣的概念呢?滿清有句老話,國家財富,悉出兩江。在清代,兩江總督下轄的省份是清廷財源的主要來源,因此兩江總督的位置僅處在名義上的疆臣之首的直隸總督下麵,但論及實權,兩江總督的實權是最大的,舉個例子,在馬新貽赴任前,恭王就提出調曾國藩為直隸總督的建議,慈禧太后就不算太同意,因為直隸總督,雖為疆臣的首領,但地近京畿,上有政府,下有順天府尹,位尊而權輕,所以不算好缺。簡單點說,兩江總督地位就如同今天的上海市 市委書記,而直隸總督則相當於北京市市委書 記。身為兩江總督的封疆大吏馬新貽被刺,幾乎也成為了清廷歷史上獨一無二的怪事,在當時也有了很大的轟動。
我們來看看馬新貽被刺一案的過程,從中推斷一下兇手。
1.馬新貽遇刺經過。
1869年,馬新貽在江寧練了四營新兵,規定每天操演兩次,專習洋槍、抬炮、長矛,每月二十五校閱,主要的是看新兵用洋槍打靶,地點就在新建總督衙門未完工前,暫時借用的江寧府署西面的箭道。他對新兵用洋槍的“準頭”如何,看得很認真,好在出了署西一道偏門,就是箭道,走了來,走了去,不費什麼事,所以每一次都是親臨校射。
七月二十五又逢校閱之期,因為下雨,延遲一日。第二天一早,依例行事,到了九點多鐘看完,馬新貽亦同往常一樣,步行回署。後面跟著負責警衛的督標中軍副將喻吉三和替總督傳令的武巡捕葉化龍,還有兩三名馬弁。走近偏門,只見有個中年人,用馬新貽家鄉,山東荷澤的口音喊道:“大帥!”接著便跪了下來,雙手捧著一封信,高舉過頂。馬新貽認識這個人,一見便問:“你還沒有回去?”“回大帥的話,盤纏用完了。今天特為來求大帥。”“不是給過你兩次了嗎?”馬新貽的神色顯得頗不耐煩。 “是……。”正當那人囁嚅著不知何以為詞時,右面又有人高聲喊道:“大帥伸冤!”接著也跪了下來。等馬新貽回頭來看時,那人突然從衣襟下取出一把雪亮的短刀,左手拉住馬新貽的手臂,右手往上一遞,刀已插入右胸。“紮著了!”馬新貽大喊一聲,接著便倒在地上。於是喻吉三和葉化龍等人,一擁上前抓住了刺客和告幫的那個山東人,同時將馬新貽抬回上房,找醫生來急救。
這樣一件大事,立刻傳遍全城,無不驚詫萬分。於是將軍魁玉、署理藩司孫衣言、臬司梅啟照,還有學政殷兆鏞,一起趕到督署,只見馬新貽奄奄一息,已無法說話。這班官吏不敢說什麼擔當的責任的話,只巴望能保得住馬新貽一條命。無奈刺中要害,群醫束手,延到第二天中午,終於咽氣了。
這時,江甯知府孫雲錦和上元、江甯兩知縣會審兇手的供詞,亦已呈送到江甯將軍魁玉那裏。兇手名叫張文祥,河南汝陽人,做過洪匪李侍賢的裨將。供詞離奇不經,魁玉看了,只是不斷搖頭,連稱“荒唐”。於是以“行刺緣由,供詞閃爍”的措詞,飛章入奏。(以上節選自高陽先生的《御座珠簾》)具體案情就如高陽先生所言,筆者也進行過求證,根據各方的資料顯示,口徑都是一致的,所以我們有理由相信,這就是當日發生的真相。堂堂封疆大臣,竟在督署重地被刺身亡,實在是對風雨飄搖的清王朝的一次衝擊。
29日,清廷連發四道諭旨。第一,命“魁玉督同司道各官趕緊嚴訊,務得確情,盡法懲辦。”第二,“曾國藩著調補兩江總督,未到任以前著魁玉暫行兼署。”第三,密旨安徽巡撫英翰加強長江防務和地方治安。第四,“著魁玉督飭司道各官,設法熬審,務將因何行刺緣由及有無主使之人一一審出,據實奏聞。”上諭未到江寧,27日魁玉又急奏:“拿獲行刺之兇犯,始則一味混供,迨晝夜研鞫,據供系河南人,名張汶詳,直認行刺不諱,而訊其行刺之由,尚屬支離狡詐”。
9月3日,清廷立即諭旨:“情節重大,亟應嚴切根究”,“務將行刺緣由究出,不得含混奏結”。魁玉一日接到四道上諭,這才體會到個中滋味,僅僅告知“一味閃爍”,“語言顛倒”,“支離狡詐”既不能讓朝廷滿意,也不能屏止眾口。果然,王公大臣紛紛議奏。給事中王書瑞奏道:督臣遇害,疆臣人人自危,其中有牽掣窒疑之處,應派親信大臣徹底根究,勿使稍有隱飾。5日,清廷再下諭令:“惟以兼圻重臣,督署要地,竟有不法凶徒潛入署中,白晝行刺,斷非該犯一人挾仇逞兇,已可概見。現在該犯尚無確供,亟須徹底根究。著張之萬馳赴江甯,會同魁玉督飭司道各員,將該犯設法熬審,務將其中情節確切研訊,奏明辦理,不得稍有含混。”清廷一開始就意識到此案的嚴重性,現在又懷疑非張汶詳一人所為,因此口氣越來越嚴厲。
18日,清廷又下諭旨:“張汶詳行刺督臣一案,斷非該犯一人逞忿行兇,必應徹底研鞫,嚴究主使,盡法懲辦。現審情形若何?魁玉此次摺內並未提及。前已明降諭旨,令張之萬馳赴江甯會同審辦。即著該漕督迅速赴審,弗稍遲延。魁玉亦當督飭司道等官,詳細審訊,務得確供,不得以等候張之萬為辭,稍形鬆懈,此事案情重大,斷不准存化大為小之心,希圖草率了事也。”清廷明確提出“嚴究主使”,從而抓住了本案的癥結。對魁玉審案,似乎不耐煩了,字裏行間充滿了斥責,態度更加嚴厲。24日,魁玉帶著幾分委屈,幾分無奈,幾分惶恐,再次奏陳:伏思前督臣馬新貽被刺一案,案情重大,張汶詳刁狡異常,奴才督飭司道晝夜研審。張汶詳自知罪大惡極,必遭極刑,所供各情一味支離。訊其行刺緣由,則堅稱既已拼命做事,甘受碎剮。如果用刑過久,又恐兇犯倉瘁致命。
不過,魁玉多少還是向朝廷報告一些進展,已審出張汶詳是“漏網發逆頭目”,曾在太平軍侍王李世賢名下領兵打仗,進攻漳州,轉戰安徽、江西、廣東、福建、浙江等地。張汶詳的女兒張寶珍,兒子張長幅,同居之舅嫂羅王氏已被拿獲,現在飛咨山西巡撫何璟,要求押解張汶詳所供時金彪歸案對質。唯有此案的核心即行刺緣由仍無確供。
至此,魁玉審理刺馬案已月餘,每次奏報幾乎不離“一味閃爍”,“語言顛倒”,“一味支離”。那麼張汶詳“閃爍”的是什麼?“支離”的又是什麼呢?魁玉沒有奏報。
最後再說一句,被高陽認為是末後主使的長江水師提督黃翼升,他跟曾家的關係不同,黃翼升的妻子奉曾夫人為義母,算是通家之好,曾國藩一度置妾,就是黃翼升經手辦的“喜事”。如果說曾國藩有“私人”,這個人就是黃翼升,關係親密至此,這從另一方面坐實了曾國藩的罪名。由此看來,刺馬案曾國藩即便不是主謀,也肯定經過他的批准,以刺殺兩江總督這麼重大的事情,就是曾國荃也不敢拍板,他更不可能被蒙在鼓裏。
在曾國藩死後,朝廷終於拿黃翼升開刀了,這次慈禧太后學乖了,不敢再公然對抗湘軍,而是派出湘軍內部頗有正義感的彭玉麟以湘制湘,藉口以整頓長江水師的名義,嚴參黃翼升。奏摺發出去以後,第三天便看到明發上諭,內容是指責黃翼升顢頇,“本應即予懲處,姑念該提督從前帶兵江上,屢著戰功,從寬免其置議”,長江水師提督自然幹不成了,“准其開缺回籍”, 被革職查辦。這樣刺馬案終於落下帷幕,而個中真相也只能留待於歷史來解開真像了。
說穿了,恐怕不僅僅是張汶詳在支離,魁玉、梅啟照這些承審大員也在支離吧!例如張汶詳關於馬新貽通“回匪”的供詞,雖然是無稽之談,但魁玉並沒奏報。陳功懋在張文詳刺馬新貽案真相》一文中說,他的祖父陳鏡題,曾參與會審張汶詳的錄供研訊。據陳鏡題回憶,當張文祥(汶詳)供馬新貽咸豐七年廬州失守,曾被其俘獲,因不知馬是廬州知府,把馬與時金彪一起釋放時,“問官相視錯愕,錄供者亦停筆不敢直書。”“張之萬到江甯時,時金彪早從山西解到。張之萬、魁玉提訊時金彪時,只有藩臬參與審訊,連審兩次均未錄供”。馬新貽廬州被俘至今未見到經得起推敲的證據,但有一點可能是真實的,即後來人們所看到的供詞是經過刪改的,或者說有些供詞錄供者沒有秉筆直書。這就難免物議紛歧,訛言蜂起,給後人留下了無數不解之謎。
總督的權柄極重,威儀極盛,居然會在官兵校射的地方被刺,這件事不但令人驚駭,而且無不詫異。因此也沒有一個人不懷疑張文祥後面有主使的人,只是主使的人是誰,目的何在?
2眾說紛紜之幕後真相。
這時候,江寧那邊的審訊還是了無進展。張文祥除了信口侮蔑馬新貽以外,對於行刺的原因,是否有人指使,堅不吐實。地方官會審時,態度桀驁不馴,將軍魁玉親自審問時,他只說了一句:“我為天下除了一個通回亂的叛逆,有何不好?”馬新貽雖是回教家世,但從洪武初年由武昌遷居山東曹州府,到馬新貽已傳了十八代之久,是道道地地山東土著,與陝甘回民風馬牛不相及,可知張文祥話,完全誣衊。
但問來問去,到底有句要緊話漏了出來!“養兵千日,用在一朝”,見得他是被買出來的兇手,而且早有密謀。就因為這一句話,署理藩司,曾受馬新貽知遇的孫衣言,堅持要求刑訊,但是臬司梅啟照和江寧府、上元縣、江寧縣三地方官都不敢。他們心裏都很清楚,有人巴望著能在這時滅張文祥口,一用刑說不定就會在獄裏動手腳,把欽命要犯報個“刑傷過重,瘐死獄中”,這個責任誰也擔不起。
張文祥本人只有離奇的片段供詞,但在江寧城內,卻有兩種首尾俱全,枝葉紛披的傳說:一種是說馬新貽與陝甘回亂有關;另一種是說他負義漁色,陷害患難之交。當然,後一個傳說更能聳動聽聞。
傳說中的馬新貽,在安徽合肥署理知縣時,曾經為撚軍所擒,擒獲他的就是張文祥。但張文祥久有反正之心,所以捉住了馬新貽,不但不向撚軍頭腦張洛行等人去報功,反而加意結納,為他引見了兩個好朋友,一個叫曹二虎,一個叫時金彪,四個人拜了把子,然後悄悄放馬新貽回去,跟撫台說妥當了,再來接他們投降。
事情非常順利,張、曹、時三個人都拉了部隊,投向官方。上頭委任馬新貽揀選降眾,編設兩營,因為馬新貽號轂山,所以稱為“山字營”,他的三個把兄弟都當了“哨官”。馬新貽就憑這兩營起家,一路扶搖直上,升到安徽藩司。洪楊平定,大事裁軍,山字營遣散,張、曹、時三人都隨著馬新貽到藩司衙門去當差。據說,這時候的馬新貽,已有些看不起貧賤患難之交的意思了。
因此,曹二虎準備去接家眷時,張文祥就勸他一動不如一靜,但曹二虎不聽,把他的妻子從家鄉接了出來,住在藩司衙門裏。既來了,不能不謁見馬夫人,恰好馬新貽也到上房,一見曹二虎的妻子,驚為絕色,就此起意,勾搭上手,只是礙著本夫,不能暢所欲為。於是,馬新貽經常派曹二虎出差,而每一趟的差使,總有油水可撈,曹二虎樂此不疲,馬新貽亦得其所哉。這樣不多日子,醜聞傳播得很快,張文祥不能不告訴曹二虎,他起先還不肯相信,暗中去打聽了一番,才知真有其事,便要殺他妻子。張文祥勸他:“殺奸須雙,光是殺妻,律例上要償命,太犯不著。大丈夫何患無妻?你索性就把老婆送了他,也保全了交情。”曹二虎想想也不錯,找了個機會,微露其意,誰知馬新貽勃然大怒,痛斥曹二虎侮蔑大僚。曹二虎回來告訴張文祥,張文祥知道他快要有殺身之禍了。這樣過了些時候,曹二虎又奉命出差,這次是到安徽壽州去領軍火。張文祥防他此去有變,約了時金彪一起護送。途中安然無事,曹二虎還笑張文祥多疑,張文祥自己也是爽然若失。於是第二天曹二虎到壽春鎮總兵轅門去投文辦事,正在等候謁見時,中軍官拿著令箭,帶著馬弁,來捉拿曹二虎,說他通匪。等一上了綁,總兵徐?戌裝出臨,不容曹二虎辯白,就告訴他說:“馬大人委你動身後,就有人告你通撚,預備領了軍火,接濟撚匪。已有公文下來,等你一到,立刻以軍法從事。你不必多說了。”
曹二虎被殺,張文祥大哭了一場。他跟時金彪表示,一定要為曹二虎報仇。時金彪面有難色,張文祥便指責他“不夠朋友”,願意獨任其事。於是收了曹二虎的屍體埋葬以後,張、時二人,就此分手。在這一段傳說中,唯一真實的是,時金彪確有其人,現在在山西當參將。
傳說中的張文祥,被描畫成史記《刺客列傳》中的人物。據說,他用精鋼打造了兩把匕首,用毒藥淬過,每天夜深人靜後,勤練刺擊的手勁,疊起四、五層牛皮,用匕首去刺,起先因為手腕太弱,貫穿無力,這樣兩年,練到五層牛皮,一刃洞穿。他這樣做的用意,是假定嚴冬有下手的機會,那怕馬新貽身著重裘,亦不難一刀就要了他的命。
自從練成這樣一番功夫,張文祥暗中跟蹤了馬新貽幾年。一次相遇於杭州的城隍山,因為巡撫的護從太多,無法下手,直到如今,始能如願。又有人說,馬新貽被刺時大喊一聲“紮著了!”其實是“找著了”,意思是說冤家路狹,終於被找到了。還有人說,馬新貽被刺,看清兇手是張文祥,說一聲:“是你啊!”接著便吩咐左右:“不要難為他!”
這些傳說,繪聲繪影,言之鑿鑿,民間即令是腦筋很清楚的人,亦不能不相信。因為,不然就會發生這樣一個疑問:張文祥刺馬,到底是為了什麼?同時官場中知道張文祥沒有什麼詳細口供的人,卻又諱莫如深,頗有談虎色變之慨,因而越發助長了這些傳言的流播,不久連京城裏都知道了。
但替馬家不平的,也大有人在,只是有的膽小,不敢多事,有的與後臺素有淵源,不便出頭。只有安徽巡撫英翰,身為旗人,不涉任何派系,由於跟馬新貽私交甚厚,因而上奏,在表揚賢勞以外,“請嚴詰主使之人,以遏詭謀。”京裏又有個給事中王書瑞,奏請“添派親信大臣,徹底根究”,摺子中“疆臣且人人自危”以及 “其中或有牽掣窒礙之處,難以縷晰推詳”的話,意在言外,連慈禧太后都動了疑心。於是以五百里加緊的上諭,指派漕運總督張之萬,“馳赴江甯,會同魁玉,督飭司道各員,將該犯設法熬審,務將其中情節,確切研訊,奏明辦理”。此諭剛發,接著又發密旨,說“此事案情重大,斷不准存化大為小之心,希圖草率了事。”
張之萬是個狀元,也是個“磕頭蟲”,他的獨得之秘的強身之道,是每天臨睡以前,磕多少個頭,說是起拜跪伏,可以強筋活血。為人深通以柔克剛的黃老之學,所以也是個“不倒翁”,這時接到朝命,大起恐慌,如果遵旨根究到底,一定會成為馬新貽第二。果然,不久就接到了間接的警告,勸他不可多事,這一下,張之萬越發膽戰心驚,一直拖延著不肯到江寧。
無奈朝旨督催,魁玉又行文到清江浦,催“欽差”快去,張之萬只好準備動身,把漕標的精銳都調了來保護,數十號官船,在運河中連番南下,他自己一直躲在艙裏不露面。
其時正值深秋,紅蓼白蘋,運河兩岸的風光頗為不惡,這天由河入江,到了瓜州地方,張之萬在船裏悶了幾天,想上岸走走,走了一陣,忽然內急,就近找了個茅廁方便。野外孤露,四無隱蔽,倘或此時遇到刺客,是件非常危險的事,於是漕標參將,親自帶領兩百親兵,拿槍的拿槍,拿刀的拿刀,團團將茅廁圍住。正在收割稻子的老百姓,大為驚異,不知道那裏出了什麼事?
跑去一打聽,才知道是“漕帥張大人”上茅廁。於是張之萬人還未到,他的笑話先到了江寧。魁玉一見了面便拿他打趣,“天下總督,漕帥最闊,拉場野矢都得派兩百小隊守衛。”
3.幕後直指湘軍高層。
至此,我們已經可以想像到背後的主使人是哪方面的人了,可以肯定的是,這後面肯定牽扯到極為嚴重的政治力量,否則兩江的官員沒必要這樣噤若寒蟬!
不但審案的官吏是這樣,連欽差大人到來之後都覺得時事險惡,這不由得不讓人深思,張之萬怕什麼,難道就是一個張文祥麼?張文祥現在正關在大牢裏面,為什麼張之萬還要如此忌憚? 他怕的不是張文祥,而是張文祥背後的力量。所有這一切,都使人們感到背後有一股強大的勢力,有一雙無形的手在左右著這一切。有人說是慈禧太后。不,慈禧太后沒有理由殺一個既無兵權,又不屬於任何派系的馬新貽。正是她,同治七年召見馬新貽,密旨馬新貽調查湘軍攻陷天京後太平天國金銀財寶的去向。
江寧是湘軍攻下來的,兩江一直被湘軍視為私地,他們在那裏經營了數年,豈能輕易讓給馬新貽。馬新貽幾十年來一直沒有自己的軍隊,了然一身來到江寧,如入龍潭虎穴。難怪李鴻章說:“若七年秋不妄更動,或穀山僻在海濱,竟免斯厄。”而馬新貽獨犯其忌。
太平天國失敗後,湘軍的劣根性充分暴露出來,他們比土匪還要兇殘,明目張膽地肆疾搶掠。清末施行裁勇改兵制度以後,幾萬湘軍士卒被裁撤,其中不乏將領。這些人並不回鄉務農,而是到處遊蕩擄掠。有些人參加了哥老會,有些人本來就是哥老會成員。湘軍裁撤擴大了黑勢力,散兵游勇又與黑勢力結合,成為社會的一大公害。馬新貽在懲治散兵游勇時非常嚴厲,尤其是他任命以剽悍著稱的袁保慶為營務處總管,抓到為害百姓、有非法行為的散兵游勇即就地正法。散兵游勇和黑勢力對他恨之入骨。曾任江蘇巡撫、湖廣總督的郭柏蔭對其孫郭公鐸說:“張汶祥(汶詳)行刺有幕後慫恿者,應是這一類人物,最初有意製造流言的,也是他們。”高拜右在《刺馬案與湘軍》中說:“刺馬案,終清之亡,迄莫詳其真相,實則馬之死,死於湘軍之囂張氣勢。”
由此看來,刺馬案背後的主謀就浮出水面了,正是湘軍的勢力在背後起作用,然而到底是誰是主謀呢?史學界到了這個地方就不肯深究了,我看過一些資料,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臺灣史學家高陽先生的推論,他認為是江南水師提督黃翼升幹的,這裏有好幾個疑點,以馬新貽的兩江總督的身份,黃翼升就算有兩個膽子也不敢刺殺馬新貽的,第二,馬新貽被刺後,幕後主使者調用的力量絕非一個江南水師提督所能調動的,第三點,如果真是他幹的,就一個水師提督,那麼當時慈禧太后馬上就可以把他綁到菜市口,何必如此瞻前顧後,裹足不前?
由此幾點,可以看出,黃翼升絕非幕後主使,他不過是某些人手裏的一個走卒而已。至於到底是誰主使得,筆者在這裏大膽推斷:幕後主使應該是湘軍的大人物,即有可能是曾國藩!之所以這樣說,是跟清廷處理這個案件的態度有關,在連審不利的情況下,清廷的口風不僅沒有變硬,反而有鬆動的跡象。
4.清廷轉變態度口氣放鬆。
當時慈禧太后正有喪母之痛,身體也不很好,但仍力疾視朝。恭王怕嚇著了兩宮太后,不敢多說被裁湘軍流落在兩江的種種不法情事,只在嚴訊兇手優恤馬新貽外,談到兩江總督懸缺,認為非曾國藩回任不可(從這一點看,恭親王倒是知道幕後真相的)。
遠在江甯的張之萬一到任,馬上想一下兩全其美的好辦法。辦法是替張文祥想好的一套口供,一要顯得確有深仇大恨,完全是張文祥個人處心積慮,必欲得而甘心,藉以搪塞“嚴究主使”的朝命和清命;二要為馬新貽洗刷清譽,而且要隱隱含著因為公事認真,致遭小人之怨的意思,這樣,馬新貽之死,才能有殉職的意味。
這套假口供是如此說法,張文祥本是李侍賢手下的裨將,洪楊平定,他逃到了浙江寧波,與海盜有所勾結,同時開了個小押當,隱姓埋名,苟且度日。等馬新貽調了浙江巡撫,海盜為患,派兵剿治。在浙江象山、寧海有一處禁地,名叫南田,向來為海盜所盤踞,馬新貽捉住了其中的頭目邱財青,處以死刑,另外又殺了海盜五十余名,其中頗多張文祥的朋友,平日常受他們的接濟,這一下等於斷了張文祥的財路,因此他對馬新貽恨之入骨。
這以後又有一連串的怨恨,張文祥開小押當,而馬新貽因為押當重利盤剝小民,出告示查禁,張文祥生計頓絕,便起了報復的心。又說,張文祥的妻子羅氏,為人誘拐潛逃,讓張文祥追了回來,但人雖未失,捲逃的衣物為姦夫帶走了,一狀告到巡撫那裏,馬新貽認為此是小事,不應煩瀆大憲,狀子不准。不久,羅氏複又潛逃,張文祥追著了,逼她自盡。至此人財兩空,認為馬新貽不替他追贓,以致他的妻子輕視他,於是立志報仇。
這裏面當然也有片段的實情,象張文祥的妻子,背夫潛逃,即有此事。但從整個供詞看,疑竇甚多,然而除此以外,別無更好的說法,也就只有自己騙自己,信以為真了。 “不過,”張之萬隻提出了這樣一個指示:“一定要兇手自己畫供,有了親供才可以出奏!”
不論案情大小,定罪的根據,就是犯人的口供,這一點梅啟照當然不會疏忽。回去以後,立刻傳見負責主審的江甯知府和上元知縣,傳達了欽差張大人的意思,要他們設法勸張文祥,照此畫供。但既不能用刑迫供就範,便只有慢慢下水磨工夫,一拖拖了個把月,尚無結果。審出主使人,不是得罪的人更多嗎?而且這些人也可能把自己“做掉”,豈不更悲?於是他採取拖延戰術,慢慢地審,耐心等待曾國藩的到來。
10月12日,張之萬送出第一道奏章:“該犯張汶詳自知身罹重解,凶狡異常,連訊連日,堅不吐實,刑訊則甘求速死,熬審則無一言。既其子女羅跪於前,受刑於側,亦複閉目不視,且時複有矯強不遜之詞,任意污蔑之語,尤堪令人髮指。臣又添派道府大員,並遴選長於聽斷之牧令,晝夜熬審,務期究出真情,以成信讞。”同時與魁玉聯銜報告,質訊中軍副將喻吉三,以及武巡捕候補都司葉化龍等,追究防護失職之責。
由於張之萬、魁玉拖延太久,12月9日上諭嚴加訓斥,並一針見血地指出:“現已五旬之久,尚未據將審出實情具奏,此案關係重大,豈可日久稽延!”張之萬、魁玉的拖延政策,也遭到朝野抨擊。給事中劉秉厚奏劾:“派審之員以數月之久,尚無端緒,遂藉該犯遊供,含混擬結。”案子拖延不結,招致更多傳聞物議,於是朝廷震怒,12月9日、12日、18日連下三道諭旨。張之萬、魁玉成了眾矢之的。
12月12日,張之萬、魁玉拋出精心炮製的“審明謀殺制使匪犯,情節較重,請比照大逆向擬,並將在案人犯分別定擬罪名摺,”奏道: “兇犯張汶詳曾從發撚,複通海盜,因馬新貽前在浙撫任內,剿辦南田海盜,戮伊夥黨甚多。又因伊妻羅氏為吳炳燮誘逃,曾于馬新貽閱邊至寧波時,攔輿呈控,未准審理,該犯心懷忿恨。適在逃海盜龍啟?等複指使張汶詳為同夥報仇,即為自己?恨,張汶詳被激允許。該犯旋至新市鎮私開小押,適當馬新貽出示禁止之時,遂本利俱虧。迫念前仇,殺機愈決。同治七、八等年,屢至杭州、江寧,欲乘機行刺,未能下手。本年七月二十六日,隨從混進督署,突出行兇,再三質訊,矢口不移其供,無另有主使各情,尚屬可信。”
張之萬、魁玉的奏結看來還算順理成章,但最後露出了破綻。人命關天的法律文書,行文時竟用“尚屬可信”四字,不知是何用心。上諭尖銳地指出,“馬新貽以總督重臣,突遭此變,案情重大。張汶詳供挾恨各節,及龍啟?等指使情事,恐尚有不實不盡,若遽照魁玉等所擬,即正典刑,不足以成信讞。”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出,此時慈禧太后應該已經得知了幕後有人搗鬼,但是她應該還沒有疑心到曾國藩的身上,所以在上諭上雖然有所鬆動,但是還是比較嚴厲的。
讓我們看看曾國藩此時的動向。
5.曾國藩回任兩江總督。
這時恭親王指定的兩江總督繼任者曾國藩,請辭江督,未能如願,已經交出了直隸總督的關防,正預備入京請訓,就在他出京之前,張之萬和魁玉會銜的奏摺到了,說張文祥挾仇“乘間刺害總督大員,並無主使之人”,同時定擬罪名,淩遲處死。消息一傳,輿論大嘩,給事中劉秉厚、太常寺少卿王家璧紛紛上奏,認為審問結果,不甚明確,要求另派大臣,嚴究其事。
不但輿論不滿,兩宮太后及朝中大臣,亦無不覺得封疆大吏死得不明不白,不但有傷國體,而且此風一開,中外大員心存顧忌,會不敢放手辦事,否則就可能成為馬新貽第二。同時就照魁玉和張之萬的奏報來說,前面說張文祥懷恨在心,又以在逃海盜龍啟沄等人,指使他為同夥報仇,因而混進督署行刺,“再三質訊,矢口不移”,後面卻又說:“其供無另有主使各情,尚屬可信”,由“尚屬”二字,可見魁玉和張之萬並未追出實情,所以無論從那方面來看,這一案不能就此了結。
還要嚴辦的宗旨是大家都同意了的,如何辦法?卻有不同的主張。有人以為應該撇開曾國藩,另派欽差查辦;有人以為曾國藩在兩江總督以外,還有大學士的身分,此案應歸他主持。兩宮太后召見軍機,仔細商量結果,決定兼籌並顧。一方面尊重曾國藩的地位,一方面另派大員到江甯,重新開審。同時為昭大公起見,決定用明發上諭:“馬新貽以總督重臣,突遭此變,案情重大!張文祥所供挾恨各節,暨龍啟沄等指使情事,恐尚有不盡不實;若遽照魁玉等所擬,即正典刑,不足以成信讞,前已有旨,令曾國藩于抵任後,會同嚴訊,務得確情;著再派鄭敦謹馳驛前往江甯,會同曾國藩將全案人證,詳細研鞫,究出實在情形,從嚴懲辦,以伸國法。隨帶司員,著一併馳驛。”於是諭令曾國藩:“兩江事務殷繁,職任綦重,曾國藩老成宿望,前在江南多年,情形熟悉,措置鹹宜,現雖目疾未痊,但得該督坐鎮其間,諸事自可就理,該督所請另簡賢能之處,著毋庸再議。”
這下子除了曾國藩速回江寧外,再派刑部尚書鄭敦謹作為欽差大臣攜隨員赴江甯復審。不僅主審大員撤換,就連司員也全部更換,既顯示出朝廷處理此案的決心,也反映出對前審案人員的不滿和失望。鄭敦謹是刑部尚書,湖南長沙人。道光十五年乙未科的翰林,這一榜是名榜,人才濟濟,在咸豐初年,紅極一時。鄭敦謹的官運卻不算太好,翰林散館,當了刑部主事,外放以後,一直調來調去當藩司,但頗有政績。直到同治改元,才內調為京堂,升侍郎、升尚書。刑部尚書他是第二次做,第一次當刑部尚書在三年前,恰好西撚東竄,山西巡撫趙長齡防剿不力,帶兵的藩司陳湜,是曾國荃的姻親,本人性喜漁色,部下紀律極壞,慈禧太后得報震怒,大年三十派鄭敦謹出京查辦。結果按查屬實,趙長齡和陳湜得了革職充軍的處分,而鄭敦謹鐵面無私的名聲,也就傳了開來。
因此,上諭發抄,輿論都表示滿意,期待著鄭敦謹也象那次到山西查辦事件一樣,必能將這樁疑案辦得水落石出,河清見魚。鄭敦謹卻是心情沉重,因為他是湖南人,而江寧是湘軍的天下。但又不願借詞規避。
過了初五,鄭敦謹會同曾國藩約集江甯的司、道、府、縣會談案情,別人都不講話,只有孫衣言侃侃而談,說指使的人倘能逍遙法外,則天下將無畏懼之心,又何事不可為?所以這一案辦得徹底不徹底,對世道人心,關係極大。又說,民間謠諑紛傳,上海戲園中甚至編了“張文祥刺馬”這麼一出新戲開演,明明是誣衊馬新貽的荒唐不經之談,而竟有朝中大臣,信以為真,做一首詩,說什麼“群公章奏分明在,不及歌場獨寫真”,馬新貽含含冤而死,複蒙重謗,天下不平之事,那裏還有過於這一案的?
上海丹桂茶園編演“刺馬”新戲,轟動一時,連遠在安慶的安徽巡撫英翰,都有所聞,特為咨請上海道塗宗瀛查禁,以及孫衣言所提到的那兩句詩,鄭敦謹無不知道。那首詩出於喬松年的手筆,鄭敦謹跟他雖是同年,也覺得他做這樣的詩,實在有傷忠厚。不過喬松年家世富饒,雖做過大官,不脫?褲的習氣,養尊處優,深居簡出,跟恭王是倡和的朋友,一時覓不著詩材,信口開河,不足為奇。
6.案件了結曾國藩形跡可疑。
很多資料記載當時的庭審情景,不過說法不同。經過對各種紀錄的權衡之後,我大致推斷出以下的情形:當時決定正月初七開審,照例由首縣辦差,定制了簇新的刑具,送到欽差行轅,就在二廳上佈置公堂,一共設了五個座位,除去鄭敦謹和隨帶的兩名司員以外,另外兩個座位是孫衣言和袁保慶的,因為此案的結果,已經可以預見,怕他們兩人將來不服,會說閒話,甚至策動言官奏劾,別生枝節,所以建議鄭敦謹用欽差大臣的身分,委劄孫衣言、袁保慶參與會審。
第二天一早,欽差行轅外,聚集了好些百姓,有些純然是來看熱鬧,有些則是來替張文祥“助威”的。當然,欽差大臣奉旨審問如同大逆的要犯,跟地方官審理案件不同,警戒嚴密,不得觀審,百姓只能在一府兩縣差役的彈壓之下,遠遠站在照牆邊張望。此外從欽差行轅到上元縣衙門,一路也有百姓在等著張文祥。他一直被寄押在上元縣監獄,獨住一間死刑重犯的牢房,但睡的高鋪,吃的葷腥,有個相好,釣魚巷的土娼小金子,偶爾還能進去“探探監”,所以養得白白胖胖,氣色很好。這天一早,紮束停當,飽餐一頓,然後上了手銬,在重重警戒之下,被押到欽差行轅。看到夾道圍觀的人群,不由得滿臉得意,看的人也很過癮,覺得張文祥為兄報仇,不但義氣,而且視死如歸,頗有英雄氣概,恰恰符合想像中的俠義男兒的模樣。
此期間,有好些人來遊說解勸,多雲張文祥死既不怕,便無所畏,刑訊之下,倘或任意胡攀,使得案子拖下來不能早結,則各種離奇的謠言,將會層出不窮,愈傳愈盛,使得馬新貽的清譽,更受玷辱。倘或張文祥竟死在獄中,則成千古疑案,越發對馬新貽的聲名不利。還有一些人則比較說得坦率,而話愈坦率,愈見得此案難辦。他們向孫衣言、袁保慶提出一個難題:張文祥在刑訊之下,據實招供,是湘軍某某人、某某人所指使,說不定還會扯上江南水師提督黃翼升的名字,請問辦是不辦?到時候說不定軍機處會來一道廷寄,轉述密旨,以大局為重,不了了之,則欲求此刻所得的結果,將張文祥比照大逆治罪,或許亦不可得。再有少數人的措詞,更玄妙得叫人無法置答,說是倘或因嚴追指使而激出變故,地方受害,只怕反令公忠體國的馬新貽,在九泉之下不安。這樣,孫、袁二人的執持,反倒是違反死者的本意了。
就這樣連訊14天,該犯一味狡展,毫無確供。與鄭敦謹並坐正堂的曾國藩,一直默默地聽著很少發問,最後對鄭敦謹淡淡地說:“將來只好仍照魁、張二公原奏之法奏結。”此時鄭敦謹一切都明白了,難怪自己連審14天,終沒有結果,原來他們早已設計好了。他心裏涼了半截,原來這案子是不能深究的。 可是於形勢上面判斷,自己除了這樣做,別無他法,一旦激起湘軍兵變,後果不堪設想。
3月19日,鄭、曾聯銜上奏:“會同復審兇犯行刺緣由,請仍照原擬罪名及案內人犯按例分別定擬。”奏結比張之萬、魁玉原來的定擬敘述更加詳細,取供、采證、行文更加縝密,但基本內容不出前者,這就是仍照原擬定的意思。所不同的是:第一,特別強調張汶詳“聽受海盜指使並挾私怨行刺”,“實無另有主使及知情同謀之人”。第二,對張汶詳量刑更加殘酷,除了“按謀反大逆律問擬,擬以淩遲處死”外,又增加了一條“摘心致祭”。
當鄭敦謹、曾國藩擬好奏結,要孫衣言、袁保慶簽字畫押的時候,這二位拿出了殺手?,拒絕在奏結上“書諾”(簽字)。不過,曾國藩是何等人物,他也有應對的辦法,在奏結中根本不提孫衣言、袁保慶參加會審一事,把朝廷蒙在鼓裏。在上奏的同時,把供招抄錄分送軍機處、刑部存案。鄭、曾這一手很厲害,首先存案,造成既定事實。意思很明白,這是最後定讞。鄭、曾在另外的夾片中使用的措詞仍然是:“該犯供詞,尚屬可信。”這一措詞是張之萬、魁玉在原擬中使用的,為此清廷斥責他們,“不足以成信讞。”而今鄭、曾使用,倒不為過,人言人殊。
在會銜複奏時,曾國藩特別附了一個夾片,陳明“實無主使別情”。他是個重實踐的人,與那些三天一奏、五天一折,喜歡發議論以見其能的督撫,純然兩路,無事不上奏,所以上奏格外有力,附這樣一個夾片,雖不免“此地無銀三百兩”的痕跡,但確有用處,意思是知會軍機,此案到此就算結束,再也問不出別的來了。這樣,倘或還有言官不服,要想翻案,軍機處就會替他擋在前面,設法消弭,不致再別生枝節。
鄭、曾、張、魁四人反復公開聲明,“毫無確供”,那麼明知無確供,還要如此定讞,這個定讞當然不是信讞。主審大員明知不應為而為之,何故?可是,朝廷最終也不得不接受這一事實。此時,朝廷大概已經從鄭敦謹的奏摺當中知曉了實情的經過了,就只好順水推舟的批准了曾國藩的請求,3月26日,諭旨下達,肯定了鄭、曾的奏結。4月4日,曾國藩奉旨監斬,將張汶詳淩遲處死,並摘心致祭。當然,馬新貽的家屬、舊部,還有些秉性正直的人,心有不甘,但也只能發發牢騷,無可作為。朝廷重視此案,兩派欽使,而且對馬新貽的恤典甚厚,總算仁至義盡,這口氣還能叫人咽得下去。至於案子的辦得不徹底,細細想去,也實在有些難處,就只有忍氣吞聲。
7.真相推測。
此案完結之後,孫衣言倒是不洗不饒,他是個讀書人,有筆在手,可以不爭一時爭千秋,他為馬新貽所撰的墓誌銘,秉筆直書:“賊悍且狡,非酷刑不能得實,而叛逆遺孽刺殺我大臣,非律所有,宜以經斷用重典,使天下有所畏懼,而獄已具且奏!衣言遂不書‘諾’。嗚呼!衣言之所以力爭,亦豈獨為公一人也哉?”這篇文章一出,外界才知別有隱情,對鄭敦謹的聲名,是個很大的打擊。他本來就有難言的委屈,從結案以後,就杜門不出,欽差在辦案期間,關防是要嚴密的,一到結案,便不妨會客應酬。而魁玉邀游清涼山,曾國藩約在後湖泛舟,鄭敦謹一概辭謝,只傳諭首縣辦差雇船,定在二月初回京複命。 其實鄭敦謹心裏很明白,他只能以苦笑對之。未等聖旨下達,更沒等張汶詳正法,他憤然離開了江寧。曾國藩送他程議,他分文不收,兩個隨行郎中每人收了500兩銀子。曾國藩和司道各員送他到江邊,他板著面孔,頭也不回地揚帆而去。
鄭敦謹並未回京交旨,走到清江就停了下來,打發兩個郎中代他回京交旨,聲稱有病不能回京。欽差大臣不回京交旨,按清制是要治罪的。曾國藩覺得有點對不住這個湖南同鄉,從中斡旋,京裏頭的恭親王也在暗中出力,方才掩飾出去。但是鄭敦謹並不領情,後來借巡視地方為名,到清以有病為托詞,請求開缺,並終生不再為官。鄭敦謹的兩個助手回京後悄然而失。6月,顏士璋被放到蘭州,雖是給了一個沒有實缺的知府,與充軍流放所差無幾,不久回籍賦閑。伊勒通阿,8月19日“給全俸以養餘年”也回老家去了。
時人傳言,張汶詳刺殺馬新貽的根本原因,是因為馬新貽漁色負友,張汶詳為友復仇。果真如此,孫衣言、袁保慶作為馬新貽的親信,自始至終都參加了審訊,那麼,魁玉、張之萬、梅啟照給他設計了一個“海盜挾仇報復”的結案,不是更體面嗎?何以苦苦追求,以得確供呢?再說馬新貽的四弟馬新?自幼跟隨左右,直到馬新貽被刺身亡,馬新貽的事情他是再清楚不過了。如果馬新貽因漁色負友而遭刺殺,已經給他一個體面結局,馬新?為此應該感恩不盡,為什麼一直悲呼終覺疑案之莫明,希望時人和後人給以研討呢? 馬新貽被刺,朝廷心中明白,為了不致激起兵變,動搖清王朝的統治,趕緊調曾國藩回蒞江寧坐鎮。從此,兩江總督寶座長期掌握在湘系手中,其他人不敢問津。李鴻章一語道破天機:“湘人習氣之重,他人視為棘手,……選州必於湘人,朝廷亦深顧慮。”他給曾國藩交了底,“兩江地大物博,斷非師門莫辦。”免其那個曾身為鄭敦謹的兩個助手之一的顏士璋頗有心計,他寫了一本《南行日記》,記述了赴寧的全部過程。據他的曾孫顏牧皋說,日記中寫道:“刺馬案與湘軍有關。”“刺馬案背後有大人物主使。”馬新貽被刺後,立即有“刺馬案”戲文上演,而且正值鄉試,安徽學政殷兆鏞出試題,竟然寓其譏諷,喬松年也來湊熱鬧,寫了一首歪詩作證,湘軍將領給張汶詳立碑等等。所有這一切都說明刺馬案是一件有計劃、有組織的政治謀殺事件。從案件的實施,到輿論的有力配合,以及對審案的精心策劃和對結案的精明設計,都說明它出自高人之手,從這一點來說,就算是湘軍二號人物九帥曾國荃似乎也沒這種心計與能力,這也是我懷疑到曾國藩頭上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