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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的變法

中國歷代的變法

春秋戰國
1.李悝變法,成功,戰國初年魏文侯當政時,李悝
戰國初年魏文侯當政時(前445年~前396年),任用李悝為相進行的變法。主要內容有以下幾點:選賢任能,賞罰分明;廢除貴族世襲制,按能力選拔官吏。推行「盡地力之教」,所謂「治田勤謹則畝益三斗,不勤則損亦如之」。實行「平糴法」。豐年時政府以平價購入糧食,災年再以平價出售。作《法經》六篇,包括盜、賊、囚、捕、雜、具。魏國一直沿用《法經》,後由商鞅帶往秦國,制定秦律。

2.商鞅變法,成功,戰國時期秦國秦孝公,商鞅
商鞅在秦孝公支持下,於前361年在秦國實施的改革,分兩次進行,第一次開始於公元前359年,第二次開始於公元前350年。對秦國的崛起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3.吳起變法,失敗,戰國時期楚國楚悼王,吳起
西元前382年,楚悼王任命吳起爲令尹,主持變法。從打擊大貴族入手,旨在富國強兵。內容是消滅世卿世祿制,任用賢能。變法打擊了楚國大貴族既得的政治經濟利益,遭到大貴族的激烈反對。所採取的各項措施在楚國的政治生活留下了深刻的影響。

西漢+新朝
1.王莽變法,失敗,新朝皇帝王莽,王莽
是西漢末及新朝時由王莽推行的變法。王莽是儒家學派巨子,有他的政治理念,並開始進行一個驚天動地的全面社會改革。由於政策多迂通不合實情處,百姓未蒙其利,先受其害,朝令夕改,使百姓官吏不知所從。不斷挑起天下各貴族和平民的不滿,結果到了天鳳四年(17年)全國發生蝗、旱災,饑荒四起,各地農民紛起,形成赤眉、綠林大規模的反抗。導致新朝的滅亡。

2.晁錯變法,失敗,西漢景帝,晁錯
漢景帝時,任御史大夫。主張加強中央集權,削弱諸侯王權力,但是缺乏具體的執行步驟,操之過急,激化了中央政府和諸侯王間矛盾。導致前54年,吳王劉濞會七國,以「誅晁錯、清君側」為名,起兵發動史稱七國之亂之叛亂。

3.桑弘羊變法,半成功,也可算失敗(最後廢除酒之專賣,其他仍保留),漢武帝,桑弘羊
漢武帝時官至治粟都尉,領大司農。參與制訂、推行鹽、鐵、酒官營專賣政策,設均輸、平准官平抑物價,打擊富商大賈勢力,增加了政府財政收入。他反對“和親”,主張抗擊匈奴。

4.推恩令,成功,漢朝武帝,主父偃之建議、吸取晁錯削藩令
是漢朝漢武帝時期推行的一個旨在減少諸侯的封地,削弱諸侯王勢力範圍的一項重要法令。主要內容是將過去由諸侯王只能把封地和爵位傳給嫡長子的情況,允許諸侯王把封地分為幾部分傳給幾個兒子,形成直屬於中央政權的侯國。

魏晉南北朝
1.孝文帝改革,成功,北魏孝文帝,北魏孝文帝
主要內容包括推行均田制和戶調製,變革官制和律令,遷都洛陽,改易漢俗等。由於孝文帝由屬漢族的馮太后撫養,受漢文化影響較深,即位後才有日後的漢化政策。

宋朝(北宋)
1.熙寧變法(王安石變法)失敗,北宋神宗,王安石
王安石發動的旨在改革北宋建國以來積弊的一場改革,由於具體實行中出現一些問題以及沒有處理好與反對派之間的關係,最後同反對派之間放反反覆覆地爭鬥,基本上處於被批評的局面,但是一些具體措施還是保留了下來。

2.慶曆新政,失敗,北宋仁宗,范仲淹
為慶曆三年(1043年)九月范仲淹等人上呈《答手詔條陳十事》,進行改革。一年四個月後,慶曆新政失敗,范仲淹貶到鄧州、杭州、青州。

明朝
1.一條鞭法,失敗,明朝世宗,張居正
是明代嘉靖時期確立的賦役制度,由張居正提出。《明史 食貨志》:「一條鞭法者, 總括一州之賦役, 量地計丁, 丁糧畢輸於官, 一歲之役, 官為僉募, 力差則計其工食之貨, 量為增減, 銀差則計其交納之費, 加以增枆。 凡額辦、派辦、京庫歲需與存留供億諸費, 以及土貢方物, 悉併一條。皆計畝徵銀折辦於官, 故謂之一條鞭法。」將過去按地、戶、丁分別徵收實行,征發徭役的賦役制度改為按土地、人丁徵收貨幣與白銀;將過去由納稅戶輪流徵收解運改為官府自行徵收解運。

清朝
1.戊戌變法(百日維新)失敗,清朝光緒皇帝,光緒帝主導,康有為、梁啟超等為輔
是清朝光緒二十四年間(1898年6月11日—9月21日)的一項政治改革運動。這次變法主張由光緒皇帝親自領導,進行政治體制的變革,希望中國走上君主立憲的現代化道路。無奈變法受到清朝廷內保守勢力尤其是慈禧太后的反對,最後演變成為政變,維新派人物被殺。維新運動失敗,使中國損失一批熱心於國家改革的精英和支持者,將中國推上革命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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