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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康熙的暴政....遷界禁海

清朝康熙的暴政....遷界禁海

所謂的遷界禁海,是清朝康熙年間的一大暴政,時間大致在順治末年到康熙二十二年左右。

    由於滿清統治者的刻意隱瞞,使得這方面的歷史資料相當缺乏,即便有個別涉及也是大多輕描淡寫,一筆帶過,語焉不詳。


    實施這一政策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從鄭氏手裡奪回臺灣。為孤立臺灣,清政府規定沿海30裡的居民內遷,片板不准下水。先是在福建沿海實行,後又推廣到廣東和浙江沿海。清政府劃定一個瀕海範圍,設立界碑,乃至修建界牆,強制處在這個範圍內的沿海居民遷移,有敢不遷移的,殺無赦,有敢越界的,也殺無赦。總之,讓距離海邊三十裡到二三百里不等的整個中國東南沿海地區,成為一個無人區。

    有史書記載:“廣東遷徙沿海居民在康熙元年二月,清廷派科爾坤、介山二大臣巡視海疆,“令濱海民悉徙內地五十裡,以絕接濟臺灣之患。於是麾兵折界,期三日盡夷其地,空其人民”。康熙二年“華大人來巡邊界,再遷其民”。“甲寅春月,續遷番禺、順德、新會、東莞、香山五縣沿海之民”。“初立界猶以為近也,再遠之,又再遠之,凡三遷而界始定”。

    沿海遷界的過程也不象現在的三峽移民那樣,先安置好移民的落腳,給予適當的資金補償,然後再一步步把居民遷移出去,沿海遷界的過程與其說是移民,不如說是一次殘酷的驅趕、屠殺和掠奪。

    與美國佬驅趕和屠殺印第安人的“西進運動”頗為相似,按照當時人的記載“勒期僅三日,遠者未及知,近者知而未信。逾二日,逐騎即至,一時蹌踉,富人盡棄其貲,貧人夫荷釜,妻繈兒,攜斗米,挾束稿,望門依棲。起江浙,抵閩粵,數千里沃壤捐作蓬蒿,土著盡流移。”

    翻成白話,就是限期三天遷移,距離遠的人根本來不及知道消息,距離近的人就算知道了消息,也不相信。過了兩天,軍隊騎兵就到,於是富人全部拋棄自己財富,貧窮的人拿著鍋子帶著妻子兒女,全部流離失所,從江浙到廣東、福建,沿海數千里肥沃的土壤全部變成了荒野蓬蒿。

    可以想像,就算現代的人從籌畫搬家到實施,具體運作準備,也絕對不是三天裡就能完成。然而當時中國的沿海居民,就是在這樣沒有任何預兆準備的情況下,在清廷統治者的淫威逼迫下,遷離故土,淒慘悲苦的情狀不問可知。

    當時人的描述是“令下即日,挈妻負子載道路,處其居室,放火焚燒,片石不留。民死過半,枕藉道塗。即一二能至內地者,俱無儋石之糧,餓殍已在目前……”

    也就是遷的時候,沿海居民就死了超過一半,剩下百分之二十不到的人,就算能夠到內地,離餓死也不遠了。

    遷的同時,就是燒。“稍後,軍騎馳射,火箭焚其廬室,民皇皇鳥獸散,火累月不熄。而水軍之戰艦數千艘亦同時焚,曰:‘無資寇用。’”

    不僅燒房子,漁船還是戰艦也一律燒個乾乾淨淨,就連樹木青草也不放過,對於不肯遷移的居民,就是一個字“殺”。清廷統治者,和它的爪牙走狗,在這方面從來就是不手軟的,做得徹底的程度,就算是倭國的三光政策和滿清的殘暴徹底程度相比,實在是差了一個數量等級。

    自宋以來,東南沿海地區就已經逐漸成為中國最富庶最繁榮的地區,而在清廷的這一暴行下,頃刻間,幾千年積累的財富和生產力化為烏有,人力也消滅殆盡!在長達二十多年的時間裡,生生把中國從一個沿海國家,變成了一個內陸國家。它所造成的破壞和後遺症遠遠超過了一次大規模的殘酷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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