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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恥的“天朝”:兩萬余華人海外被殺竟然默認

可恥的“天朝”:兩萬余華人海外被殺竟然默認

 西班牙人開發南洋,主要利用中國勞動力。徐繼在《瀛寰志略》中說,呂宋“地近閩疆,漳、泉兩郡之民,流寓其地者,不下數萬”。這些人,每年要向西班牙“輸丁票銀五六兩”,交了人頭稅,才有居住權。

晚明時期,荷蘭人的船往來如“海上馬車”,頻繁出入于馬六甲海峽和台灣海峽,時人稱他們爲“紅毛”,是一群來自西洋的國家主義海盜。徐繼對他們的評價,比對西班牙人要高,他批評西班牙人“富而無政”,但對荷蘭人表示欽佩。他說:“荷蘭爲歐羅巴澤國,與魚鼈錯處,受水患最甚,享水利亦最優。”
 荷蘭人因“受水患”,而開辟國土,以共和制治理國土;因“享水利”,而開發市場,以股份制公司運作市場。他們既善于開辟國土,亦善于開發市場,因此,他們的國家主義,沒有被國土狹小所限,而以市場來放大,他們懂得市場大于國家。現代化的股份公司,就是由那時的荷蘭人發明的。

  談荷蘭不能不談東印度公司,公司成立于1602年,代表荷蘭開展海外貿易,由阿姆斯特丹等六城市商會組成,各商會又含有若幹個人股東,初始資本爲 640余萬荷蘭盾,是世界上首家股份制公司。公司由董事會治理,可實際權力,則掌握在由“十七先生”組成的委員會手裏。委員會人員,其構成由股份來決定,沒有一個商會可以壟斷,每個商會派出的商船,其數量和規模,亦由其股份比例而定。

  16世紀,英國人雖然打敗了西班牙,邁開了向全球擴張的步伐,但英國的資本主義還不夠發達,在17世紀英國革命以前,其發展還要受制于王權。而荷蘭東印度公司是共和國的兒子,資本主義的嫡長子,國會是它監護人,國家利益與股東利益一致,是國家主義而非王權主義引導了它的貿易。

  起初,荷蘭東印度公司沒有分紅,而是按贏利情況,分配貨物給股東。有人要變現股權,這很自然,便將股票出售了,形成了自發的交易方式。到了1608 年,股票交易的合法性被確認,在阿姆斯特丹出現了世界上第一家證券交易所。人們將資本主義理想,寄托在東印度公司的股票上,同時,也將人性的貪婪押在了這支股票上,理想與貪婪一起推動股價上漲。從世紀初到世紀末,炒股成了荷蘭人的日常生活,錢多者買股票,錢少者買股票期貨,機會像太陽一樣,在交易所裏,每天升起又降落。

  行走在17世紀的阿姆斯特丹大街小巷,你會發現,17世紀的荷蘭人,不光是共和國的公民,還是東印度公司的股民,他們以對股票的無限希望,推動著荷蘭東印度公司向海外擴張。

  當時,唯一能制約荷蘭人在東方的海上霸權的,只有一個國家,那就是中國,但不是大明王朝,而是正在蓬勃興起的中國民間海上力量——海商鄭氏集團。但是,對于民間海權,清朝視爲大患,康熙年間,三次遷界,從山東到廣東,沿海居住民都被遷走,寸板不許下水,片物不許越界,違者殺無赦。海禁,將中國民間海權連根拔掉,將海權拱手西班牙或荷蘭,是清王朝的一貫國策。

  中國,從來就是由王朝和民間兩部分組成的,王朝有時能代表中國,有時不能代表中國。我中華曆數千年而不亡,就是因爲有著深厚的民間力量。

  天朝棄民

  馬尼拉是金銀集散地,華人不知金銀來路,以爲呂宋産金,便紛紛湧來采金,朝廷也派人來勘察,引起了一場大紛爭。對于這場紛爭的起因,《薄海番域錄》記載道:

  萬曆三十年,有男子張嶷,稱呂宋機易山生金豆。朝廷聽說了,就派漳州郡丞王時和與張嶷一道前往勘察。王時和等人到了呂宋,被西班牙人責問:“山各有主,何得越采?且金豆生何樹?”王時和等人不能回答。西班牙人因此懷疑華人,以兵圍而坑之,死者二萬余,只剩了三百人。

  出了這麽大的事,當然要有說法,結果,張嶷被處死,王時和被嚇死。這樣的大屠殺,如果發生在今天,就是反人類罪,要受到制裁,可那是強權時代,王權之刀殺向全世界,西班牙人從美洲一路殺來,本想把美洲據爲己有,結果把美洲殺丟了,本想把南洋據爲己有,結果把南洋也殺丟了!重商主義只要金銀,不要人心,更不在乎人命,這就是徐繼說的西班牙王國“富而無政”!

  更爲可恥的是“天朝”,眼睜睜地看著兩萬多名華人被殺竟然會默認。明朝不出兵有三點理由,一是與呂宋曆來修好,不敢出兵;二是勝負難定,不敢出兵;三是斥責被殺華人多爲不法之徒不良之人,不值得出兵。

  徐繼畲在《瀛寰志略》中提到一本書,名《海島逸志》,幹隆五十六年撰成,作者是王大海。王大海,漳州府龍溪縣人,應試不第,泛海至爪哇,徐繼說他“居噶羅巴十年,贅于甲必丹某之家”。“噶羅巴”泛指爪窪島;“甲必丹”,爲Kapitan之音譯,荷語爲Kapitein,漢語之意是上尉,普希金著名小說《上尉的女兒》,起初就譯作《甲必丹的女兒》,但它在這裏卻非軍職,而是荷蘭人以華治華,賦予華人的自治權力,類似地方總督。

  王大海說,華人多“富商大賈,獲利無窮”,“因而納賄和(荷)蘭”,求爲甲必丹。接著他描述了甲必丹的就職典禮:

  “至期,和蘭一人捧字而來,甲必丹及諸人出門迎接。和蘭之人入門,止于庭中,露立開字捧讀。上指天、下指地雲:‘此人俊秀聰明,事理通曉,推爲甲必丹,汝等鄉音以爲何如?’諸人齊應曰:‘甚美甚善。’和蘭俱與諸人握手爲禮畢,諸人退,方與甲必丹攜手升階至堂中。”

  這樣的場景,可謂其樂融融,中華禮儀得到了應有的尊重,王氏身臨其境,因而有了“西洋荒服之國,競化爲鄒魯之鄉者”的美好感覺。這樣的感覺,自然要影響作爲讀者的徐繼了。

  徐繼畲在《海島逸志》中還知道了另外一篇《噶羅巴紀略》。這篇紀略,在王大海往噶羅巴前就問世了,是在一種悲慘的氣氛中問世的,那時,這位作者“程君”,從噶羅巴回國已經四年了,噶羅巴發生了荷蘭屠殺華人的“紅溪慘案”,幹隆朝正在調查此事,作者來到京城,拜見了在翰林院做編修的同鄉蔡新,是蔡新要他寫了這篇紀略。在紀略裏,他認爲,慘案的發生,是由于“一二環狹之徒,不忍荷蘭之酷,倡爲首禍,激而成變”。因而他筆下,極言其慘,這與後來王大海的所見所聞差距很大,王大海婉言其“人情未盡”,大概徐繼有相似觀感,也就不再提及其人其文了。

  對于荷蘭人,徐繼關注的是南洋海權,沒有提過慘案。慘案發生後,清朝的態度同明朝差不多,據說,幹隆皇帝以一句“天朝棄民”,就將那些慘死的華人打發了。徐繼對此不置一評,也許因爲是本朝之事,涉及到本朝皇帝,所以,他不能像對待明朝那樣,將本朝喪權辱國的形象晾出來。

  他比那位“程君”看得更遠,知道慘案的根源,並非“荷蘭之酷”,而是中國喪失了南洋海權。天朝要面子,不要海權,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都懂這一點,便戴了朝貢面具,讓天朝有面子,有了面子,就感覺不到海權喪失。而荷蘭人卻扔了面具,使天朝特沒面子,所以,明朝對荷蘭格外警惕。

  對于海權淪喪的指責,徐繼也只是針對明朝,沒有針對本朝。可他說的是明朝,心裏裝著本朝,他以明朝爲鏡,看的還是本朝。明朝外患是荷蘭,本朝外患是英格蘭,他寫晚明有一杆秤:明朝不行中國行!這杆秤,是否也可以用來稱一稱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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