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夫妻訴離 理由律師也傻眼
英國夫妻什麼都能吵,離婚的理由也千奇百怪。一名專辦離婚的律師表示,她30年來經手的離婚案件中,像是老公嫌老婆總是煮他最不愛吃的鮪魚焗通心麵,老婆嫌老公批評她的衣著像「星際大戰」中的外星人,都可以讓夫妻吵到離婚,而離婚時,夫妻倆更往往因為小東西撕破臉,最後還得付出比那些東西貴上數倍的律師費來解決問題。
專辦離婚的普拉特律師說,英國夫婦吵架的理由常讓她傻眼,「真是瘋了,不該出現在離婚程序裡的事情」,在英國卻總是離婚的重點。普拉特在「泰晤士報」列舉了幾項扯到不行的夫妻離婚理由,例如某丈夫控訴妻子故意丟掉他的冷盤,他的妻子則反控他侵占她對洗衣機的控制權;某妻子控訴丈夫長達15年不跟她講話,溝通只靠便利貼;某丈夫說妻子跟建築工人或店員打情罵俏,不當地觸摸他們,還說自己是管不了自己;也有老公不顧老婆抱怨,堅持要狗睡在床鋪旁。
根據現行英國法律,申請離婚只有在符合通姦或遺棄等5大項中的其中一項時,才會獲准,但半數離婚案件都落在一個籠統的大項:「不合理的行為」內,夫妻中的一方,常指控另一方不可理喻,因此無法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
上個月,某對夫妻在法庭上互揭生活上的小瘡疤,搞得倫敦上訴法院的法官也抓狂,批評英國離婚法有漏洞,才會讓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成為爭論焦點。此名法官說,如果政府過去允許非過失離婚法執行,就不用為了這些狗皮倒灶的事大費周章地調查。
也有英國律師說,英國夫妻離婚時,往往會為了一些外人看來毫無價值的小東西爭到面紅耳赤,為爭奪這些小物付出的律師費,往往遠超過物品本身的價值。例如,妻子從家裡搬走時拿走一個鍋子,老公氣不過,乾脆拿走她的訂婚戒指不還,兩人最後只好在一個公路休息站見面,用鍋子換戒指。還有一名女性請律師寫信給前夫,要他歸還煙燻鮭魚與芥末,儘管律師告訴她,她要付的律師費,足夠她買很多煙燻鮭魚跟芥末,這名女性還是堅持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