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戰役
一、日軍攻佔澎湖
澎湖列島位於福建、台灣間,為閩臺鎖鑰。日本明治政府對我福建、台灣、澎湖垂涎已久。一八七四年日本侵臺失敗後,覬覦台灣之心末死。甲午戰爭爆發不久,日本大本營確定的"作戰大方針"中,就有關於在冬季派兵佔領台灣的計劃。但因兵力不足,特別是日本海軍力量被北洋艦隊所牽制,無力南顧,以致遲末進行。及一八九四年底至一八九五年二月問,"旅順威海既陷,中國的兩關全破,牛莊、營口亦被攻略",北洋艦隊全軍覆沒。日本大本營"作戰大方針"的第一期侵略作戰計劃已經實現,即將開始著手在直隸平原與清軍進行主力決戰的第二期侵略部署。因此,大本營一面組織"徵清大總督府",制定直隸平原作戰的計劃;一面積極著手南進侵略台灣的活動。澎湖為台灣鎖鑰,欲據台灣,必先得澎湖。於是,決定首先派出一支混合部隊佔領澎湖。
澎湖島在一八八四年中法戰爭中遭受法國侵略軍的蹂躪後,清政府從一八八七至一八八九年間重新修建防禦工程,由當時澎湖鎮總兵吳宏洛經營其事。至一八九四年六月,先後在澎湖列島修理炮臺五座。其位置及名稱如下表:
炮臺名稱
炮臺地址
炮數
拱北炮臺
澎湖島中央
3
天南炮臺
澎湖島馬公城金龜頭
3
東角炮臺
馬公城城墻東部
1
西嶼東炮臺
漁翁島南端東部
3
西嶼西炮臺
漁翁島南端西部
4
甲午戰爭爆發前,島上駐有果毅軍、宏字練軍三營,歸澎湖鎮總兵周振邦統轄。戰爭爆發後,清政府以澎湖與台灣為唇齒輔車的關係、具有重要的戰略地位,訓令閩浙總督譚鍾麟、台灣巡撫邵友濂增募兵勇,加強防禦力量,島上防軍續有增加。至十二月下旬,島上駐軍共達十三營。另有保護糧臺親兵一百人。各軍名稱及駐地如下表:
部隊名稱
駐地
統帥
宏字正營
澎湖島馬公城及拱北炮臺等地
總兵 周振邦
宏字左營
宏字右營
果毅練軍
水雷營
宏字前營
漁翁島西嶼東、西炮臺等地
宏字副營
防軍右營
防軍後營
澎湖島南端圓頂半島
知府 朱上泮
防軍前營
防軍炮隊營
定海右營
定海衛隊營
三月十五日,由步兵三個大隊、炮兵一個中隊組成的日軍攻澎湖混合支隊五千人(其中伕役約一千五百人),在後備步兵第一聯隊長比志島義輝指揮下,乘坐運輸船,在吉野、浪速等八艘軍艦護衛下,從佐世保軍港出發向澎湖進犯。二十日到達澎湖島南端的將軍澳。經過偵察,日軍決定由澎湖島東端的里正角登陸。
二十三日午前七時,日本艦隊首先駛至里正角海灣西側向拱北炮臺施行炮擊。守臺清軍以炮還擊"一時煙焰漲空,聲振山嶽"。炮戰持續數小時,我炮擊傷敵艦一隻,日艦發炮三百餘發。十一時許,日軍利用炮戰之機,開始派運船載步兵駛向里正角西側海濱登陸。炮臺上守軍立即調轉炮口轟擊登陸的日軍步兵。日本艦隊也用全部炮火猛烈還擊,以牽制清軍火力,掩護步兵搶佔炮台北面的太武山。日軍佔領太武山後,因軍火末齊,未敢進攻炮臺。當時,清軍"各軍若協力圍攻,賊可聚殲"時周振邦駐馬公城,派人邀朱上泮由圓頂半島率軍來援。朱上泮恐日軍攻圓頂半島,竟不赴援。周振邦也只率駐馬公城的宏字軍、果毅軍、親兵進至拱北炮台西面的東衛社而止。這時,日艦集中炮火猛攻炮臺,守軍傷亡很大。及晚,朱上泮始率防軍前營、炮隊營及定海右營至大城北社(拱北炮台北)。但清軍土氣沮喪,駐馬公城水雷營聞日軍已由里正角登陸,於當天潰散。
二十四日昧爽,朱上泮宰軍在大城北社與日軍拒戰。日軍大隊由太武山來攻,其艦隊從海上發炮應援。清軍據民房圍壁抵抗,傷亡甚眾,朱上泮也受傷,率部向西南退走。在東衛社的周振邦正擬派軍往援,見朱軍已退,便棄軍隻身逃亡白沙島。朱上泮也退回馬公城乘舟"逃往西嶼,匿民間,雇船渡海至廈門得免"。這時,馬公城及火燒坪兵營守軍尚在拒守,及聞統帥已逃,也紛紛丟棄武器逃往白沙島和吉貝嶼。在圓頂半島的清軍被日軍圍困不得脫,遂於二十五日投降。守漁翁島西嶼東、西炮臺的清軍,在日軍攻澎湖島時,曾以東炮臺大炮向日軍遙擊,支援馬公城清軍。及見日軍入馬公城,知大勢己去,乃卸下炮臺上大炮炮栓,槍支彈藥盡投於海,於翌晨退往吉貝嶼,轉赴廈門、台灣。二十七日,日軍派清軍降將郭潤馨持書勸降,及至,知守軍已退,遂派兵登岸佔領。
二十六日,日軍在馬公城設立"澎湖列島行政廳",以海軍少將田中綱常為行政廳長官,對澎湖列島實行殖民統治。島上各炮臺上備炮三十餘門,步槍二千四百餘又以及大量彈藥,全歸日本所有。日軍進攻澎湖在戰場上傷亡雖不多,但因水土不服,霍亂病蔓延。五千人的混成支隊中,霍亂"患者總數約一千七百名,死亡達一千名",佔侵略澎湖日軍總人數的百分之二十。
二、日軍的直隸平原作戰計劃和《馬關條約》的簽訂
日本大本營在派軍南侵澎湖的同時,積極著手制定第二期侵略作戰計劃。這是一個龐大的新的軍事冒險計劃。當時日本全國陸軍戰鬥部隊共有常備軍七個師團及後備步兵三十九個大隊、後備騎兵六個小隊、後備工兵六個中隊、一個臨時師團(由屯田兵組成)和沖繩分遣中隊、警備隊一隊、臨時山炮兵中隊、機關炮十六隊、臨時攻城廠二個(徒步炮兵四大隊)、要塞炮兵十二中隊以及補充隊步兵二十八個大隊,騎、炮、工兵各七個中隊和要塞炮兵一中隊。在第二期作戰計劃中,日本政府形備孤注一擲,將常備軍七個師團的全部和後備部隊的三分之一兵力用於戰爭第一線,以對付尚擁有二十萬作戰部隊的清軍。
為了統一前線指揮,三月十六日成立"徵清大總督府"。任命大本營參謀總長陸軍大將小松宮彰仁親王為"徵清大總督"。大總督擁有制定作戰計劃、指揮出征全軍及部下任免補敘大權。為了加強對中國東北佔領地區的殖民統治,鎮壓中國人民的反抗,又於三月三十日頒布了關於成立"佔領地總督部"的編制,以第二師團長陸軍中將佐久間左馬太為總督。四月十一日在金州城成立總督部。
日本大本營制定的直隸平原決戰的第二期侵略計劃,其主要內容大體是:
1.重新調整、擴充第一、二兩軍的編制。經過擴充、調整的兩軍編制為:第一軍由第一師團、第三師團、第五師團、臨時第七師團、臨時攻城廠、第一、三野戰電信隊組成;第二軍由近衛師團、第二師團、第四師團、第六師團、第一至十六機關炮隊、臨時攻城廠、獨立第二、四野戰電信隊組成。
2.第二軍由洋河口登陸,登陸後全力略取山海關,以形成直隸作戰的根據地,並掩護第一軍在渤海灣頭登陸。然後以第一軍為左翼,第二軍為右翼西進,在直隸平原境內尋求與清軍主力決戰。
3.在第一、二兩軍入關作戰前,由第一軍出兵攻佔奉天、遼陽。迨兩軍入關後,由第五師團及近衛師團分別擔任奉天以南及山海關地區的守備之責。
4.由四月上旬開始,將出征部隊分六次運送到預定出發地點,至六月下旬完成全軍的輸送。
根據大本營制定的上述作戰計劃,日軍從三月開始積極著手進行出征的準備。三月三十日,中日雙方和談代表在馬關簽訂停戰協定後,日本政府鑒於清政府已遣使議和,"時局或將一轉"。為了在談判桌上爭得討價還價的籌碼,日軍不僅未停止其軍事行動,反而加緊了軍事調動。四月十三日,其"徵清大總督府。由宇品出發,經威海衛,於十八日到達旅順口。至四月十七日止,其在國內的部隊除近衛師團、第四師團已運至大連灣登陸外,其餘如臨時第七師團等各部,也悉數在宇品、東京等地集結待發,在遼南各部也先後向預定出發地點集中,積極準備向中國發動一場新的大規模的冒險進攻。
日本大本營制定的軍事進攻計劃--直隸平原作戰方案,完全是孤注一擲的新的軍事冒險。儘管日軍在東北發動遼河下游戰役,侵佔了牛莊、營口、田莊臺和南進攻陷了澎湖列島,但這已經是強弩之末。日本侵略者雖然表面上氣勢洶洶,實際上是色厲內茬。八個月來的侵略戰爭,日本在軍事上是取得了一些勝利,但由於日本是一個資源缺乏,人力不足的島國,經過幾個月的戰爭消耗,已經是精疲力盡。其人力、物力、財力已不允許再發動大規模的軍事行動。關於這一點就連發動這次戰爭的罪魁之一,日本外相陸奧宗光也直認不諱。他說日本"國內海陸軍備殆己空虛,而去年來繼續長期間戰鬥之我軍隊人員、軍需因已皆告疲勞缺乏"。實際上已無力再戰。
在清政府方面,自開戰以來,陸海兩軍,連戰連敗,北洋海軍覆滅於威海,湘軍失敗於遼河下游。士氣沮喪,人心瓦解。主和派乘機活動,藉口"宗社為重,邊檄為輕",鼓動西太后儘早投降。此時,主戰派也完全喪失了抵抗信心。一八九五年二月十日,光緒皇布召見軍機大臣翁同龢等人,"問諸臣時事如此,戰和皆無可恃。言及宗社,聲淚併發"。十二日,西太后再次召見軍機大臣議事,決定按日本政府的暗示,派李鴻章為全權大臣,赴日乞和。次日,正式下渝命李鴻章為"頭等全權大臣,與日本商定和約"。
這時,帝國主義列強,尤其在戰爭中一貫支援日本的美國政府也看到,戰爭再繼續打下去對日本政府顯然不利。他們認為幫助日本壓迫清政府投降,以便乘火打劫,從中漁利的時機已經到來。於是,美國政府首先出面斡旋,以"調停"名義,幫助日本政府在談判桌上取得它在戰場上無法得到的侵略權益。
三月四日,清政府頒給李鴻章以"頭等全權大臣,與日本國所派全權大巨會同商議,便宜行事,定立和約條款,予以署名畫押之全權"的敕書。十四日,李鴻章等一行自天津乘船赴日,十九日到達日本馬關。
二十日與日本政府議和全權代表伊藤博文、陸奧宗光在春帆樓開始議和談判。首先談判停戰問題,日本政府代表氣焰囂張,蠻橫已極。伊藤博文等擺出一副勝利者的架式,對李鴻章進行威脅恫嚇。競無理地要求派兵佔領大沽、天津、山海關等地及天津至山海關的鐵路,才能停戰。李鴻章要求改議,伊藤堅拒不允。
二十四日,李鴻章由談判地點返回行館途中,突被日本暴徒小山豐太郎開槍狙擊,傷勢甚重。事件發生後,世界輿論大嘩。日本政府害怕帝國主義列強借機出面干涉,被迫放棄無理要求,同意停戰。並於三十日訂立停戰協定六款。接著商議談判程式問題。四月一日,日本代表將日本政府提出的媾和條約底稿十一款,送交中國代表。條款中要求中國割讓"盛京省南部地方"、台灣全島及所屬諸島嶼、澎湖列島;賠償軍費三萬萬兩;增開通商口岸;日本可在中國開設工廠等一系列嚴重損害中國領土主權的侵略要求。並限四日內議覆。四月五日,李沼章以"說帖"答覆日本政府,對於割地、軍費、通商等苛刻要求進行哀辨。次日,日方照會李鴻章要求對條款"可否之處,即請明覆",以免遷延時日,引起他國干涉。在此期間,伊藤博文再次向李鴻章、李經方父子施以恫嚇。要他們"深切考慮現在兩國之間的形勢,即日本為戰勝者,中國為戰敗者之事實"。並威嚇說:"若不幸此次談判破裂,則我一聲令下,將有六七十艘運輸船隻搭載增派之大軍,軸轤相接,陸續開往戰地,如此,北京的安危亦有不忍言者。如再進一步言之,談判一旦破裂,中國全權大臣離開此地,能否再安然出入北京城門,恐亦不能保證。"
四月十日,伊藤博文將條款內的賠償軍費要求略加削減,再次威脅李鴻章"請三日內回信。兩言而決,能準與不能準而已。……倘不準,定即添兵。廣島現泊運船六十餘只,可統兵數萬,小松親王專候此信,即日啟行。"十一日,伊藤再函李鴻章,聲明日本提出之條款為最後條款,不能再改。"中國對之,只有諾否二字",並限於四日內答覆。李鴻章經伊藤之催逼,乃於當日電總理衙門,請旨定奪。十四日,總理衙門回電李鴻章,再與日議商,"爭得一分有一分之益,如競無可商改,即遵前旨與之定約"。十五日,李鴻章本總理衙門之意與伊藤博文等舉行最後一次談判。當談判台灣問題時,伊藤博文要求在條約批准互換後一個月內交割。李鴻章認為"一月之限過促",要求展限至兩月。並雲:"貴國何必急急?台灣已是口中之物。"伊藤回答說:"尚未下咽,饑甚"一席活,暴露了日本帝國主義對外侵略擴張的貪婪本性。
四月十七日,清政府代表李鴻章、李經方與日本政府代表伊藤博文、陸奧宗光在日本馬關春帆樓簽訂了中國近代史上空前屈辱的不平等條約--《中日講和條約十一款》,即《馬關條約》。
《馬關條約》的主要內容有:
一、清政府承認北韓為"完全無缺之獨立自主"(第一款);
二、清政府割遼東半島、台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澎湖列島予日本(第二款);
三,清政府賠償日本軍費庫平銀二億兩,分八次在七年內交清(第四款);
四、中國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通商口岸,日本政府可派領事官駐紮各口,日本輪船可駛入上述各口搭客運貨(第六款);
五、"日本臣民得在中國通商口岸城邑,任便從事各項工藝製造,各項機器任便裝運進口,只交所定進口稅"。日本在中國製造的貨物,與進口貨物一樣,免征一切雜捐,並享受在內地設棧寄存的優待(第六款)。
同時還簽訂了關於簽約手續,威海衛駐兵及停戰延期的議訂專條三款、另約三款、停戰展期專條二款。
《馬關條約》的簽訂,標誌著甲午中日戰爭的結束,表明清政府正式向日本屈膝投降。這個條約不論被割領土之多,喪失主權之重,賠款之巨,都開創了中英《南京條約》以來的記錄,是中國近代史上一個空前的賣國條約。這是日本帝國主義強加給中國人民身上的一副沉重枷鎖,它嚴重地破壞了中國領土主權的完整,加強了中國半殖民地化的程度。(摘自《甲午中日陸戰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