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虧大!騎走路邊遭棄置CityBike 代價1.4萬

虧大!騎走路邊遭棄置CityBike 代價1.4萬

聯合新聞網  2020/06/01 07:45
記者林伯驊/高雄報導 王姓男子今年三月在高雄看見路邊停放一輛「CityBike」公共自行車,直接騎走,半個多小時後被CityBike所屬高雄捷運人員發現攔下報警提告;高雄地院發現王是累犯侵占罪,依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判罰一萬四千元,得易服勞役,可上訴。

「CityBike」前半小時免費,一個小時內僅需付五元,王姓男子判罰一萬四千元,是租車費用兩千八百倍。

判決指出,王姓男子今年三月三日上午十點半許,在高雄一間便利商店旁看見CityBike公共自行車,該輛車於今年一月十八日在苓雅區四維公園租賃站遭竊棄置,王直接騎走代步。

當天上午十一點多,王姓男子騎到鼓山區美術館路附近,高雄捷運公司的黃姓聘僱人員發現後,查詢自行車編號確認是遺失車,跟隨在後,直到三民區美都路攔下王姓男子並報案。

王姓男子稱,他不知道CityBike需要租賃,以為任何人想騎就可以騎,還指腳踏車車身也沒印需付費租賃的文字;法官認為,車身沒印要付費租賃或免費騎乘,但王可撥打上面的免付費客服電話詢問,沒任何困難之處,不採信王主張該腳踏車可免費騎的說法。

該輛CityBike事後發還高捷公司,危害有減輕;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最重罰一萬五千元,法官考量王男否認犯行,毫無悔意,且先前曾犯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不處適當刑度不足以讓他警惕避免再犯,判罰一萬四千元。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