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舅性侵卻求情 檢察官感動
陳姓男子性侵3名年幼的親侄子、姪女,檢察官認為他惡行重大求重刑,3名受害的侄子、姪女卻為舅舅求情說「他不是故意的」,幼子的母親也心軟為弟弟求情,最後連檢察官也向法官求情,台中高分院昨依強制性交罪,判陳男徒刑9年2月。
陳男目前被押在台中看守所,他的姐夫前年死亡,姐姐需外出工作,常請娘家人幫忙照顧3名年幼子女,包括11歲和9歲姪女、7歲侄子,陳男因此常與3名幼子相處。
前年6月,陳男在他房間床上性侵輕度智障的姪女,威脅不從就打她;再以教數學作業為由,猥褻第2名姪女,後來強迫年紀最小的侄子對他口交。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對他具體求刑15年,認為他身為親舅舅,未盡保護教養之責,還性侵、猥褻他們,造成被害人幼小身心受傷。
彰化地方法院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陳男9年2月,地院開庭時,幼子的母親反向法官求情,表明她與3名子女都願意原諒他,檢察官深受感動,也改替陳男求情,希望給被告一個自新機會,從輕量刑。
小孩的母親在法庭上說,孩子求她不要讓舅舅被關,被害人母親說:「我尊重小孩的想法」,二審法官認為一審量刑適當,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