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十大奇案之麻城案
從晚明到清代,由於官員腐敗失職的現象十分嚴重,加上各種社會矛盾糾結纏繞,導致了許多著名的訟案,民間稱為「明清十大奇案」。雍正年間,發生在湖北麻城的塗如松案,就是一起著名的訟案。但是稗史裏記敘的這一訟案,因敘述者的立場不同,卻有著兩個截然不同的版本,未知孰是。這一歧異情形,也形成了難分真相的「羅生門」。
麻城人塗如松,憑媒說合娶楊氏為妻,然而楊氏卻不甚滿意,婚後經常藉故回娘家,每次都是久居不歸,塗如松心中懷恨,卻又無可奈何。一次,塗如松的母親生病,楊氏卻假借理由要回娘家,夫妻倆爭吵起來,塗如松一怒之下想要動手,楊氏趕緊跑了。而她這一去,就再也不見蹤影。楊氏的弟弟楊五榮見姐姐失蹤,懷疑是被姐夫殺了,就暗中到姐夫的住地附近走訪,恰好遇到一個叫趙當兒的無賴,想戲耍他取樂,就隨口答說自己曾聽說過塗如松殺妻的事情。楊五榮信以為真,就拉趙當兒作證,到縣衙狀告塗如松殺妻一事。知縣湯應求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取證,發現本縣秀才楊同範一直在背後極力指使楊五榮告狀,形跡非常可疑。湯應求認為,楊同範是本案中的關鍵人物,就向上級請示革除楊同範的功名,並通緝楊氏。
湯知縣的判斷是正確的。楊氏原是別人家的童養媳,丈夫早夭,又和丈夫的侄輩馮大有私情,後來才轉嫁給塗如松。這一次,為了躲避被塗如松打,楊氏在情人馮大的家裏躲了一個多月。隨著楊五榮狀告塗如松殺妻的事情傳開,馮大的母親怕日後會惹禍上身,就想把楊氏藏在自己家的事情說出去。眼看事情不妙,馮大只得找到楊五榮,把實情相告。而此時,楊五榮才知道自己是上了無賴趙當兒的當,騎虎難下,就去找秀才楊同範幫忙。楊同範貪慕楊氏的美色,就把楊氏藏到自己家的夾牆中,並讓楊五榮繼續告狀,一口咬定楊氏是被塗如松殺死了。
案件一時間懸而未決。過了一年,有人在河灘上發現了一具屍體。地保請知縣湯應求前來驗屍,恰逢雷雨大風天氣,湯知縣的行程受阻。楊同範得知後大喜過望,認為機會來了,就和楊五榮密謀,讓他指認這具屍體就是楊氏。同時又賄賂仵作李榮,請他幫忙作證。李榮沒有答應。過了兩天,天氣轉晴之後,湯知縣前往現場驗屍,但經過數天的雨水衝刷浸泡,屍體已經是高度腐爛,根本無法辨認,只得草草收斂就地掩埋。楊同範和楊五榮抓住這一點,率領幾十個人在現場起哄鬧事,指責湯知縣瀆職,故意隱瞞事實真相。
事情很快就傳到了湖廣總督邁柱那裏,邁柱於是委派廣濟縣令高仁傑重新驗屍,複查此案。高仁傑是個尚在試用的縣令,覬覦麻城縣令一職已久,而他帶去的仵作薛某,又收受了楊同範的賄賂,就報告說:「腐屍為女性,肋部有重傷,是被人謀殺致死。」結果一出,楊五榮就向總督邁柱遞狀子,一告塗如松殺妻;二告麻城縣令湯應求收受塗如松的賄賂,故意不作為,其師爺李獻宗玩弄法律條文,以行奸私,仵作李榮隱瞞驗屍結果。
總督邁柱接狀後信以為真,免去了湯應求的職務,讓高仁傑主審此案。高仁傑用燒紅的鐵鏈鋪在地上,讓塗如松挺直腰身跪在上面,兩腳都被烙得露出了骨頭。仵作李榮則當庭死於亂杖之下。面對這樣的酷刑,包括湯應求在內的一眾關係人,最後都是含冤服罪。不過在指認埋屍現場的時候,卻遇到了麻煩。因河灘上發現的無名腐屍乃是男性,沒有長髮,也沒有染血的衣裙,腳掌也沒有裹過小腳的痕跡,無法作為證據呈上去。屈打成招的塗如松只得隨意亂指了一座無主荒墳,說自己殺人後埋屍於此。經過發掘,一無所獲,於是又再用刑,吃不住刑的塗如松又亂指一座墳,再挖,又對不上號。如此來來回回的折騰,足足挖了一百多座無主墳,總算是挖到了一具裹小腳的女屍。可是,女屍的骷髏上面卻是一綹白髮,明顯與年輕女子的身份不符。
本已大喜過望的高仁傑,又對塗如松施以烙刑。塗如松的母親見兒子求死不得,就把自己的頭髮剪下來,去掉白髮後縛成一束。師爺李獻宗的妻子用自己的血,染了一條褲子和一條裙子,又發掘夭折兒子的墳,取來一些腳骨,然後把所有偽造的證據湊在一起,拿到河灘掩埋好,再帶差役去挖,證據就全部對上了。高仁傑上報給黃州知府蔣嘉平,請求結案。蔣嘉平看了卷宗,覺得很可疑,就讓鄰縣的仵作再次檢驗屍骨,結果發現是男性的屍骨。眼看自己一手造就的冤獄就要敗露,高仁傑連忙謊稱屍骨被人偷換了,要求再審。可是沒多久,大雨引發山洪,把所有的屍骨全部衝走了,再也無法核實真偽。
總督邁柱遂以塗如松殺妻,麻城官吏合夥受賄、徇私枉法上報刑部,準備分別處以斬刑和絞刑。沒多久楊同範的妻子早產,讓婢子請鄰居產婆過來幫忙接生。產婆過去一看,是難產,就提出要多幾個人幫手。楊家娘子痛得亂喊:「三姑救我」,聽到有人喊,楊氏頓時從夾牆中走出來幫忙,見鄰居老太婆也在場,她再想躲也來不及了。楊同範趕緊進來,給了產婆十兩銀子,請她務必幫忙保密。
產婆回家後,覺得不能昧著良心隱瞞,應該幫助塗如松洗刷罪名,就讓兒子拿著楊同範給的十兩銀子,偷偷到縣衙裏報官。新上任的麻城縣令陳鼎,也早聽說該案另有隱情,只是不由自己經管,沒辦法瞭解情況。接報後,陳鼎怕楊同範得知訊息會殺人滅口,趕緊率領差役,以楊同範家裏蓄有娼妓為名,到楊家打破夾牆,楊氏果然在裏面。事情傳開,麻城的數萬百姓都走上街頭,隨著押解楊氏的差役而歡呼。到了縣衙,陳鼎讓塗如松上堂指認楊氏。楊氏見塗如松已被折磨得不成人形,非常後悔,抱著塗如松大哭:「是我害了你!是我害了你!」見沈冤即將得雪,旁觀的人也是無不淚下。由於人證俱在,楊五榮、楊同範也都老老實實地認罪,免吃皮肉之苦。
陳鼎把案情的最新動態向湖北巡撫吳應棻、湖廣總督邁柱作了報告。巡撫吳應棻隨即上報朝廷。總督邁柱知道自己之前造就了冤獄,為了免責,也開始想辦法進行補救。已被收押的楊同範,在得知總督邁柱出於自身需要、有維持原判的意圖後,遂利用了這一契機,通過各種手段讓楊氏寫了一份供詞,說自己是娼妓,而非塗如松的妻子。楊同範同時承認自己有窩藏娼妓的罪名。總督邁柱遂以這兩份供詞作為結案依據,上報給了朝廷。這樣一來,總督和巡撫不僅在案情的判斷上迥然相異,態度亦是截然不同,雙方明裏暗裏,展開了一場權力的爭鬥和博弈。
面對這種情況,雍正也不知道誰是誰非,於是他把邁柱和吳應棻都調回京城,另派戶部尚書史貽轉任湖廣總督,查辦此案。而史貽的調查結果,與麻城縣令陳鼎呈報的案情經過完全符合。於是他恢復了原麻城縣令湯應求的官職,楊同範、楊五榮都被處以斬刑。至此,案情真相大白了嗎?
弔詭的是,關於麻城案的歷史記載,竟然有兩個完全相反的版本,充滿了懸疑的氣氛。記敘此案最為詳細的是袁枚的《小倉山房文集》,以及晚清時期的筆記《杌近誌》。而袁枚本人,與親歷此案的湖北巡撫吳應棻是有詩酒往來的朋友,所以他採信的是吳應棻的說辭。但是,《麻城縣誌》中所記載的案情經過,卻認為楊同範是被人冤枉的,正是由於袁枚不負責任地亂寫,至令楊同範受欺一時,復含冤千古。與總督邁柱一方的觀點較為相符。因此,究竟孰是孰非,依然是一個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