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座繫安全帶 連3天大執法
2月1日起實施強制小型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措施,交通部今天表示,全國各警政單位明天起將連續3天大執法,希望民眾建立後座乘客須繫安全帶的正確觀念。
交通部表示,總統已在民國100年5月11日公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有關小型車後座乘客應繫安全帶的規定;一般成人部分,今年2月1日起執法取締,在平面道路違規罰鍰新台幣1500元,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違規罰鍰3000元到6000元;4到12歲或18公斤到36公斤兒童,將到8月1日起再開罰。
交通部、內政部警政署及台北市政府今天下午將共同舉辦「小型車後座乘客強制繫安全帶大執法全國性同步宣示行動」。交通部表示,全國各警政單位2月1日起將進行連續3天的大執法勤務,希望建立後座乘客必須繫安全帶的正確觀念。
交通部於去年底委託專業民調公司在11月22日至26日抽樣調查,結果顯示,有88.9%的受訪者已了解政府實施小型車後座強制繫安全帶的規定,並有9成受訪者表示會配合繫安全帶。
交通部指出,依過去研究分析顯示,交通事故中未繫安全帶致死率約為繫安全帶的3.6倍,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死亡率為有繫安全帶的2.7倍。
交通部表示,乘坐汽車繫妥安全帶,行車時萬一發生碰撞等事故,可以降低傷害程度,減少車禍死傷人數,為了乘車安全,民眾應多重視行車安全及養成乘車即繫安全帶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