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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布農族的抗日英雄「拉馬他星星」的生平事跡

原住民布農族的抗日英雄「拉馬他星星」的生平事跡

海端鄉公所,為了紀念新武呂溪流域,布農族的抗日英雄「拉馬他星星」,特別在南橫公路進入初來部落處、新武呂溪初來大橋北端,設立小型公園,公園內設施包含拉瑪他星星的石雕像、紀念碑文、吉那亭等。「拉瑪他星星」是新武呂溪流域,布農族下馬谷社(今海端鄉村下馬)的人,日治時代警方視為「凶蕃之王」、「台東廳理蕃之癌的梟雄」,布農族人尊為抗日民族英雄。
   
    久間總督的五年理蕃計劃,在大正3年(1914)「太魯閣蕃討伐」完成後告一段落,台灣總督府,利用剩餘的經費進行東部和南部原住民的「銃器收押」,企圖削弱原住民抵抗力量,由於官方沒收槍械嚴重影響原住民生計,並危害漢人通事利益,因而引發花蓮港廳與台東廳一連串抗日事件,其中在新武呂溪流域上游抗日勢力最大,持續時間最久者為「拉瑪他星星」及其家族。
  
  「拉瑪他星星」頭腦靈活長於謀略,勇猛果敢行動飄忽不定,堪稱智勇兼備,台東廳警務課長「淺野義雄」譽之為原住民中的「北條早雲」。
大正3年(1914)新武呂事件(霧鹿社等原住民襲殺駐在所日警2人)後,「拉瑪他星星」率族人逃到伊加諾萬。伊加諾萬位於大崙溪上游高山深處,在小關山山腳下,僅有坎坷峻險之小徑通往寶來溪頭社、內本鹿之坑頭社、壽社。拉瑪他星星盤據此達十數年,從未有日警進入。大正4年(1915)拉瑪他星星率領族人遠赴拉庫拉庫溪流域協助阿里曼希堅等人襲殺日警12人,即所謂大分事件。昭和4年(1929)日軍參謀本部陸地測量部實測台灣地圖因無法進入而使這一帶留下空白,為台東廳唯一尚未歸順地區。


「拉馬他星星」以伊加諾萬為基地,經常出沒八通關越警備道附近及新武呂溪流域霧鹿、薩苦、麻加里碗、麻典古魯等地,並常率族人襲擊高雄州、花蓮廳、台東廳新武呂溪方面的日警。大正10年(1921)6月八通關越嶺道完成後,日本警方展開對大分事件抗日份子懲罰行動,計誘抗日份子集中托斯約社,集體屠殺,拉馬他星星之弟在此事件被殺,為弟復仇,乃於10月,率族人在逢阪襲擊薩苦築路工程搜索隊,槍殺日警原新次郎、備後一馬等人,由於其在霧鹿警備線一帶頗具影響力,經常能左右部落,日本警方顧忌其在新武呂方面的影響力,唯恐妄加討伐,會引起全面性的抵抗,從大正11年(1922)起,日本警方一直採取懷柔政策,數度與拉瑪他星星會晤,慫恿他移住警備線附近,但拉瑪他星星始終不為所動,且常以語言反抗日本警方。昭和5年(1930)關山越警備道完成,日本警方於沿線設置17個警察官吏駐在所、三個臨時警察官吏見張所及兩座砲台,昭和7年(1932),更計劃從下馬谷沿大崙溪左岸修築警備道到坑頭社,官方勢力不僅沿新武呂溪主流擴展到高雄州與台東廳界,且延伸到大崙溪流域,布農族人恐路成之後,官方會加以征伐及沒收槍枝而不安,情勢再度不穩。日本警方預備再度施行大砲試射。昭和7年(1933)6月,坑頭社人塔羅姆以偽造槍枝繳還借用之槍枝被發覺,真槍與偽槍均被下馬谷駐在所沒收,塔羅姆誓言復仇。8月,拉瑪他星星繼室生病,其長子布薩烏薩攜帶準備充作報酬的硝石去延聘巫醫,結果被二見駐在所巡查沒收。拉瑪他星星憤怒異常,決定報復,乃策劃大關山事件,在9月19日下午由其長子布薩烏薩、四子利巴累與塔羅姆等人合作,在檜谷駐在所附近,襲殺大關山駐在所巡查松崎重俊等3人。


事件發生後,日本官方極為震驚,乃在下馬谷駐在所成立包含警察88人、築路工人140人之搜索隊,由里支廳長佐佐木陽之助擔任隊長,搜索兇手,並修築下馬谷到坑頭社間警備道,企圖一舉解決伊加諾萬的問題。12月16日拉瑪他星星及其長子、四子到麻加里碗社探親,因大崙社頭目薩利達密告而被捕,19日搜索隊首度進入伊加諾萬,逮捕其次子霍利、三子拉霍,年底父子等人同在里壟支廳被嚴厲處置,據說被處死或投入海。第二年1月,日警再度進入伊加諾萬,燒毀破壞所有房舍與田園,其族人被迫遷居里壟山(崁頂)社。


塔羅姆膽大而性沉穩,富工藝天賦,熟習造槍技術,常受附近族人委託修槍,幾以修槍為業,曾到台東觀光,目睹水車而羨慕不已,回社後即仿製一部可運轉之水車。大關山事件後塔羅姆神色自若至下馬谷駐在所窺探案情,而被日警拘捕,與拉瑪他星星父子同時被囚。

大關山事件後,日警在新武呂地區展現強大武力,積極施行「集團移住」布農族抗日態度逐漸軟化,部落被迫遷至警戒線內,日本統治勢力徹底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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