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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時期對於違章建築的處理

唐宋時期對於違章建築的處理

官府的禁街與百姓的侵街,是自唐朝以來官府與百姓在大都市爭奪空間、反覆博弈的重要內容。

唐朝的長安城是中國古代城市坊市制的典範和頂峰。宮城是皇帝起居和辦公之所,皇城是中央各官署集中區域,外郭城則主要是居民區、商業區和寺觀等建築區。外郭城的主幹街道南北十一條,東西十四條,最寬的是南北向的中央御街——朱雀大街,寬155米;最窄的順城街,約20米;與外郭城各城門相通的街道寬都在50米以上,將外郭城分隔成一百多個坊區和兩個市區。坊有坊牆,市有市牆,出入各有坊門和市門。除官署、寺廟和三品以上官員的住宅外,坊內住宅一律不得臨街開門,商業活動也必須在指定的市場進行。

每到晚上,鼓聲響過後,城門、坊門、市門按規定都要關閉,全城實行宵禁,沒有官府的特殊證明,一律不得在街上行走,違者將受到拘捕和處罰。街道也不允許私搭亂建。每次皇帝出行,盛陳儀仗,沿途靜街,禁止行人,所過旗亭、市樓垂簾外蔽,更不允許普通百姓居高臨下觀望。由於長安城比較大,有的居民從城外回家,進了城門後,晚鼓擂動,城門、坊門、市門都紛紛關閉,不敢違反官府的禁令,只好躲在橋下蜷縮一夜,待天明晨鼓擂響後,再上街返回家中。

這種封閉的管理體制,給居民的生活和商品交易活動都帶來極大的不便,唐朝中葉,隨著都城人口的膨脹和商業的繁榮,出現了各種「侵街」之舉。

有的居民違反不得臨街開門的規定,住宅大門朝街開;有的居民鑿牆破洞,將屋舍擴建至街道;有的居民和軍將佔用原來警衛部隊在街道執勤的房舍,並且大肆修造和擴建。在街道上,小商小販日益活躍,賣胡餅的、賣鮮魚的,都出現了。更有甚者,晨鼓未響,坊門已經先開;晚鼓已擂,坊門、市門仍不關閉,街道上行人來來往往、熙熙攘攘。還有的居民,置禁令於不顧,在道路上穿坑取土。

當時負責街道管理和治安的官員主要是左右街使和御史台。有關官員曾經多次上書,反映情況,也採取了很多措施,下達了多次拆遷令,強行拆除私搭亂建的房舍,對涉案官吏予以處罰,違法向街開啟的門一律填塞。但由於人手有限,很難全面禁止。而京城以外的大城市,侵街現象更為嚴重。如揚州,地處水陸交通衝要,各地工商業者雲集於此,侵街造捨極為普遍,以致街衢擁堵,難以行車。

在禁街與侵街的博弈中,北宋的開封從坊市制演變為街市制,禁街的條令已經大為寬鬆。

《清明上河圖》是描繪北宋東京(開封)的畫卷,生動展示了從封閉的坊市演變為開放的街市後,帝都的繁華與勃勃生機。從畫面上看,因臨街不得開門的禁令已經廢止,街道兩旁店舖林立;不再有固定的市場,街旁、橋上、巷內,都可以經商和交易。街鼓制度和宵禁制度也都被廢除,夜市、早市接踵,商品品種豐富多樣,尤其是食品種類繁多,少男少女沿著大街一路走一路吃,從早上吃到半夜,可以不重樣,夜市才撤,早市又開。正如在北宋開封府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孟元老所撰《東京夢華錄》中的描述:「其闊略大量,天下無之也。以其人煙浩穰,添十數萬眾不加多,減之不覺少。所謂花陣酒池,香山樂海。別有幽坊小巷,燕館歌樓,舉之萬數,不欲繁碎。」

街道的管理寬鬆後,侵街的現象也日益加劇。與唐朝長安的寬闊街道相比,北宋開封的街道狹促了許多。按規定,主要街道大約寬三十米,道路兩旁還有排水溝和綠化樹木。街道兩邊林立的店舖,因招徠顧客和商業經營的需求,常常將經營範圍向道路中間「挺進」,加上市民、遊人如織,道路的擁堵可想而知。皇帝出行,因不再禁街,從而也失去了往日的威嚴,隨行的上至侍從百司官屬下至廝役都「雜行道中」,「士庶觀者率隨扈從之人,夾道馳走,喧呼不禁」。

「侵街」的日趨嚴重,給城市的管理和居民的生活帶來很多問題。

1.是引起交通擁塞,給出行帶來不便;
2.是臨街店舖侵佔街道,也侵佔了排水溝、綠化帶,造成城市生態環境的惡化;
3.是違章建築多為木構材料,容易引發火災,開封城多次大火,臨街店舖往往一燒就連成片,損失慘重;
4.是侵街的違章建築不易管理,人員混雜,導致治安案件增加。

面對著日益加劇的「侵街」現象,北宋朝廷採取了分別酌情的處理辦法。

首先是皇帝的出行儀仗隊主動減少隨行人員,縮小規模;其次謹慎對待違章建築,關係到基本民生則不強行拆除;而對貴族、官吏、商人非法侵街的行為,或強行拆撤,或對商人因「侵街」而增加的商業利潤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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