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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備款不足 當心購屋遭刁難

自備款不足 當心購屋遭刁難

行庫主管:合約註明房貸成數 避免屋主反悔

大型行庫主管指出,最近有民眾購買中古屋,到銀行洽談好房貸作業後,卻發生屋主以貸款成數刁難、要求買方須自備七成的自備款才同意進行買賣。

行庫主管建議,民眾在簽署要約書時,最好將預估的自備款及房貸成數白紙黑字寫下來,以免將來屋主反悔,利用「付款條件」上的小瑕疵毀約。

行庫主管指出,目前多家銀行都與市場前幾大的房仲業者配合房貸作業,但是最近卻發生有屋主以買方貸款成數太高、要求買方需自備較高的自備款成數才願意交易的情況,其實就是刻意刁難,如果房貸族當初沒有在要約書上寫清楚貸款成數,或者屆時沒有足夠的自備款,可能只得吃悶虧。

房仲業者也指出,民眾透過房仲業購屋時,出價的方式有斡旋、要約兩種,一般填寫要約書不必先付一筆金額,但一經出價、填具付款條件獲屋主接受後,就設定好基本的買賣條件,日後任一方若就要約書上的內容反悔,就必須支付相當總價3%的違約金。斡旋金則需在斡旋解除條款中註明:「屋主若收取斡旋金後反悔,應賠償兩倍斡旋金額,或屋主不賣,需在多久之前返還斡旋金」,以維買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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