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及羅馬軍團簡介
羅馬軍團
羅馬軍團系羅馬共和國及羅馬帝國時期的正規軍隊,以其高效的適應性及機動性徵服了地中海沿岸地區。
士兵的類型:
少年兵=>缺乏訓練,組成輕步兵。裝備普通標槍和投鏢。
青年兵=>有一定的戰鬥經驗,組成軍團的第一橫列。裝備兩支重標槍、一支寬刃短劍和一個圓形盾牌。
壯年兵=>年齡在三十歲左右,為軍隊的核心,組成軍團的第二橫列。裝備兩支重標槍、一支寬刃短劍和一個
圓形盾牌。
成年兵=>年齡最大,經驗最豐富。通常構成軍隊的後備隊。組成軍團的第三橫列。裝備一支十二英尺的長矛。
武器配備:
短劍=>近距離武器。長約兩英尺,寬約兩英寸。劍頭尖利,適合刺殺和劈刺。劍柄用木,骨,象牙或金屬製成。
圓盾=>長圓形凸面體,高約四英尺,寬約兩英尺。木製,蒙有獸皮,並用窄條金屬加固。
重標槍=>遠距離武器。最大投射距離約為六十英尺。前端為四點五英尺的金屬長桿,附有一個鐵槍尖。後端為四點五英尺的木製長桿,上面繞有一根繩索,在投射的瞬間拉動繩索,使標槍旋轉前進,可刺破盾牌或盔甲。前後兩端通常用兩個銷釘固定。標槍最大的特點就是銳利細弱,這樣在殺傷敵人之後,槍頭就會彎曲變形,防止敵人撿起後再投擲回來。
羅馬軍團的編製:
由兩個百人隊組成一個基本戰術單位——小隊,一個百人隊實際為60-80人。一個小隊通常有120-160人,若為成年人小隊,則只包含一個百人隊。
三個小隊組成一個大隊,一個大隊大約有450-570人。包含大約120-160名少年兵,120-160名青年兵,120-160名壯年兵,60-80名成年兵,同時含有一隊30人的騎兵。
十個大隊組成一個羅馬軍團,一般由4500——6000人組成。同時,一個羅馬軍團配有一個附屬軍團,也稱聯合軍團。兩者的建制類似,但是附屬軍團的騎兵為600人。
兩個羅馬軍團與兩個附屬軍團共同構成了執政官統帥的集團軍,由一名執政官指揮。
羅馬隊列:
聞名天下的羅馬隊列其基本單位為小隊,每個小隊構成一組。將它與希臘方陣混為一談是種極為普遍的誤解。
每橫列20人,縱6人。兩人之間間隔1.8-2米。橫列的各小隊之間約為30米間隔。各小隊交錯排列。
整個隊列通常由三個橫列組成。
青年兵組成的第一橫列。
壯年兵組成的第二橫列。
成年並組成的第三橫列。
軍團戰術:
採用三隊列法。 由青年兵組成的第一橫列首先推進,當距離敵人20碼時,將重標槍擲出。同時,軍團開始疏散。往往在標槍擲出之後完成疏散,第一橫隊的士兵開始衝鋒,前兩列士兵與敵人用短劍進行格鬥。後面6-7列士兵投擲標槍。數分鐘後,由壯年兵組成的第二橫列替換,第一橫列後撤休息。由少年兵組成的輕步兵負責掩護軍團的兩翼與背後,同時還要找回可使用的標槍,補充給撤回的第一橫列。一場戰役通常進行數輪替換。成年兵為軍團的後備隊。
希臘方陣步兵
傳統古希臘軍事包擴了大量使用步兵做戰。希臘最典形的步兵為方陣步兵(Hoplite)組成的民兵,以拋矛兵(Peltast)、弓箭手和騎兵為補助。方陣步兵通常會以錐形或長方形的方陣(phalanx)前進,而拋矛兵會在兩側搔擾敵人。一般的方陣是由方陣步兵緊靠著,盾牌放在前方而組成的人牆,在於防衛可以擁有很大的優勢,不過缺乏機動性。方陣步兵的名字來自於他們使用的圓盾(Hopllon)。由於所有士兵的裝備全部都由自己購買,所以士兵缺乏制服,戰場誤傷的可能性很大。
感想:若大大們看過希臘和羅馬的軍團一定覺得很帥唄!若以當時來講羅馬軍團最好的.希臘的方陣步兵陣勢過大不好調動.一崩潰就無法繼續戰鬥.欠缺機動性.然羅馬軍團則擁有高機動性.軍團劃分許多較小單位則好指揮!
羅馬軍團之能稱霸地中海部是沒有原因的!
哈哈~我又找到資料了!!!
補增:
希臘
:
由於馬匹的產量在希臘半島上算是相當稀少,所以為了發揮戰力,就逐漸發展出以步兵為主的隊形與陣型.
然而人數太少的隊形在防守上容易遭到突破,與敵方對抗又嫌衝力不足,要求勝利就只能挑軟柿子.不過隨著農業技術的開發,人口與人力還有文明都隨著農作量而倍增,因此希臘城邦終於能夠培養出規模更大戰術單位,就是希臘步兵方陣.
希臘的步兵又分為重裝步兵與輕步兵,重裝步兵有青銅製的頭盔,胸甲,以及脛甲,手持長方厚盾,配短劍,手持長槍.行進時攜盾舉槍前進,進入戰鬥位置,前三排到四排的步兵就改維持盾夾槍,其餘後排步兵改舉槍過肩,所以從側面看正個隊形陣式就像刺猬一樣,對著敵人走過去,突破敵人的陣式與部署,並且與敵軍主力交戰.為了預防敵人以弓箭壓制,後排中間的步兵就把盾牌頂在前面步兵的頭上,也就是說,除非是山坡,河邊,除非敵軍用大石頭砸,用大水淹,用火油燒,只要是平原,就幾乎沒有敵人能打敗方陣.
至於輕步兵就沒有裝甲的保護,最多只有青銅盔與脛甲,加上前臂皮甲.輕步兵主要攜帶標槍兩枝到三枝,投石器一枝,石頭一小袋,短劍一把.輕步兵有點像是方陣之間的粘著劑,大致保持陣形完整,並且於開戰時先動手,助跑或不助跑(這裡可以看的出輕步兵沒有固定隊形)將手中標槍對敵軍投出,藉此以打亂敵方隊形(這個時候輕步兵與重裝步兵都是在前進中).
等到標槍射完了,就開始拿出身上的投石器,先將石頭用皮帶以懶人結纏繞起來,然後作甩繞動作加速石頭的投射力量,最後可助跑或不助跑將石頭對著敵人K過去,一顆不大的石頭至少也能打的青銅裝甲變形,更不用說打到臉有重整五官和換牙的效果,甚至是內出血,慢慢的死去.
如果敵人衝過來,輕步兵只要負責閃人,這時候方陣會稍微靠攏一些,先解決掉一些敵人,當然,從方陣間隙中穿過來的敵人,就是輕步兵的目標,拔出短劍給衝過頭的傢伙三下五去二,一陣好死.如果有竄逃的,不是用標槍從後面來一記作肉串,就是有輕騎兵騎馬過去在落跑的敵人的頸肩或者天靈蓋上補一刀.
如果方陣戰勝了,輕步兵就負責起類似憲兵的工作,押解投降的俘虜,或者作戰場清潔隊的工作,把救治不了的敵方傷患做個仁慈俐落的了結,少讓敵人受苦(這個舉動或許讓現在人覺得不可思議殘酷不仁,不過幾千年前的人覺得求仁得仁是天經地義,何況醫術不發達,也沒止痛藥,傷患最終還是要死於出血或內出血,了結對方反而是一種高尚的行為.)
如果方陣敗了,輕步兵也要作一定的殿後.
除了方陣重裝步兵和輕步兵哥倆好之外,還有輕騎兵.
輕騎兵是用作於偵蒐,傳令,以及追擊敵方殘兵敗將,不過也可以保護方陣的側翼.雖然稱為騎兵,但是由於希臘時代缺乏一個非常重要的發明,叫做馬蹬.也因為缺乏馬蹬.所以騎兵自然也沒有馬鞍,最多只有馬轡頭和馬韁,想要騎的舒服一些就自己想辦法加個毯子,不過古時候沒有內褲這種東西,所以不難想像當騎兵的還得要有個耐磨耐擠壓的部位,我是說屁股.
也因為沒有馬蹬,所以上馬的姿勢就變的很有趣,騎兵要像用跳箱的動作上馬,先一小段助跑,然後雙手搭上馬屁股一壓一跳,然後雙腿打開,啪的一下,就坐上馬背了,這時候騎兵要趕快撈起韁繩,因為我門平常習以為常的馬前腳高舉身體直立長嘶,其實是騎兵跳上去嚇到那匹馬的結果(關於從後面跳上馬這部分,一旦要跳就要快,馬不喜歡有不明的東西在腳倉後面,只要馬不高興抬腿就是一腳.在古時候騎兵被馬踢是十足的大笑話,會被訕笑一輩子).
由於方陣的缺點在於笨重,方陣根本上就是由人構成的堡壘,必須要在平坦的地形才能運用,一旦進入破碎地形,諸如河川,山坡(斜緩的丘陵不算),方陣就吃不開了.
關於亞歷山大東征:
亞歷山大以步兵方陣為主力,騎兵為側翼作戰,先以步兵方陣進行衝鋒,再以騎兵進行掃蕩。如前所述,希臘的步兵方陣適合在平原進行作戰,波斯地處平原正好符合希臘的方陣作戰,加上當時的軍事科技尚不發達,人類對馬匹的掌控力遠不如後來匈奴西遷與蒙古西征時期,因此騎兵的威力遠不如步兵方陣作戰,因此亞歷山大得以橫掃波斯,立下不敗神話。
以馬其頓軍團來說,馬其頓方陣兵所使用的馬其頓大槍(Sarissa)一把長達 6公尺. 參考亞歷山大大帝時的戰術. 主要是步騎斜方陣. 步兵以長矛兵為主, 組成馬其頓步兵方陣. 此陣型的特點為能發揮長矛兵的攻擊力. 配置法為前兵配短矛, 中列持矛較長, 後列的矛最長. 前進時全陣的矛尖幾乎能同時攻擊.
馬其頓步騎斜方陣 : 這有一點難用文字說明. 我畫個簡圖.
B B B B
C
C A A A
A : 步兵
C : 騎兵
B : 敵軍
戰術使用時, 騎兵要快速地打擊敵軍側翼, 將其逼退. 形成半包圍陣型或以騎兵繞行到敵軍背後, 兩面夾擊. 這是一種重攻擊的戰術.
但是此戰術有兩個重大的缺點 : 1. 如果騎兵不能快速地逼退敵軍, 就會形成混戰. 騎兵的價值大失. 2. 如果敵軍先一步重創我軍步兵. 騎兵就會成為孤軍. 被敵全殲. 在亞歷山大大帝時期, 騎兵部隊是亞歷山大親自率領的精銳部隊.在其死後, 馬其頓無人能像他一樣將此戰術運用的出神入化. 亞歷山大的馬其頓方陣
羅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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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羅馬的森圖里亞會議是建立在按財產多寡劃分社會等級的基礎上也是新的軍事制度.貴族與公民凡是能夠負擔兵役.按財產多寡劃分5等級.5級以下貧民被稱無產者不列級.不能服兵役.然每級提供數目不同的百人隊.百人隊是羅馬軍團的基本單位.公民服兵役自備武器裝備.第1級出80個百人隊和18個騎兵百人隊.第2級出18個.第3級出20個.第4級出22個.第5級出30個.無產者出1個.第1級是重裝備步兵和騎兵.也因為是第1級的關係裝備最好(之後2.3..及書沒寫拍謝喔!)羅馬軍團源於希臘重裝備步兵.包括圓盾.投槍.金屬盔甲.古羅馬初期軍團是由羅馬公民(也就是平民)擔任的.古羅馬以前有債務奴役制度.也就是你欠他錢無法償還.那它可以奴役你.後來廢除了.公民可以使用國有地.使平民擺脫淪為奴隸的命運.奴隸與公民有了明確界線.而且平民依定的人身不可侵犯權.使平有作為羅馬公民的自豪感.國家因此使公民兵的兵源有了保證.公民組成的兵是羅馬得以不斷擴張的基礎與力量.為國當兵作戰是公民的責任與榮譽.古羅馬初期圍攻維愛城的英雄克米樂斯.他是當時羅馬軍團主要指揮官.剛開始打維愛城他就強迫羅馬人連續服兵役.不間段地收莊稼.據說還實行常備兵軍餉制.當時是實行是當兵一段時間然後回來耕田.然後又繼續當兵不斷的重複.這種制度是打仗時才實施.要不然依般都是在家耕田.在薩姆尼特戰爭中羅馬軍團更加強大.看下列敘述.傳統的軍團由8000人組成的一個方陣.羅馬的方陣源於希臘方陣.過於龐大.難於指揮調動.缺乏靈活性.不利於山區作戰.由於薩姆尼特戰爭是在山區作戰.羅馬把軍團分成2個.1個軍團分30個支隊.1 個支隊120人.1個軍團3600人.每個支隊能單獨調動與作戰.山區與平原作戰都可以.可密集排列.也可散開隊形.此時軍團擁有嚴密.靈活.易適性.每1支隊成3列.其中1列可越過隊伍走在前面.同時位了休整和卜通.也可回撤或代換.每個軍隊配有騎兵保護側翼.西元前3世紀.羅馬由國家統一發配標準武器向職業化.軍隊所有士兵相同的頭盔.胸甲.脛甲.盾牌.劍.矛...等.古羅馬單兵兵器的一項重大發展是重標槍.它是標槍的一種,跟短劍一樣出現於西元前三世紀。據考證,標槍從舊石器時代起就已問世.古羅馬軍隊曾經試用過多種不同類型的標槍,到西元前二世紀才基本定了型。這種標槍容易投擲,穿透力大。它一半是金屬杆,一半用木頭製成。也就是將一根長四點五英尺的鐵杆插入一根四點五英尺的木杆,其總長度約七英尺。爲了將標槍的兩部分連接起來,通常是打上兩個銷釘.從古羅馬的馬留將軍時起,這兩個銷釘中有一個是木制的,因此標槍在插入盾或人體時很容易斷裂。後來,到凱撒大帝時期,在軟金屬杆上加了一個堅硬的鐵槍尖,這樣,標槍在穿透盾或人體後槍身便隨之彎曲而不會斷裂,不過要重新拔出則比較困難.重標槍用單手投出,最大投射距離約六十英尺,但實際上往往沒有這麽遠。作戰時,軍團士兵一齊抽出,這樣就可以取得最大的心理威懾效果。爲了提高命中率,有時也爲了增加投射距離,因此,在重標槍的木材上繞一根繩索,在投射的霎那間用勁一拉,使標槍旋轉著向前盡去。倘若正好穿透敵人的盾,盾就被拉住,持盾的士兵只好聽憑古羅馬士兵衝上來用短劍砍刺。如果重標槍的入射角度或45度以上,就能穿透敵人胸鎧和頭盔。假如把重標槍握在手裏則完全可以當作一支威力強大的近刺長矛來使用。標槍成了古羅馬軍團士兵通常攜帶的重要兵器。 標槍短劍的使用加上組成分隊,使古羅馬出現了高度機動的軍團.古羅馬短劍使用起來比梭鏢更加靈便,用處更廣。它可以作爲劈刺式兵器,砍下敵人方陣中梭鏢兵的腦袋。它比單純用於刺殺的劍更能殺傷敵人。羅馬史學家李維曾在著作中描述過馬其頓士兵"當見到西班牙士兵用劍把人體剁成碎塊,將胳膊從人體上剁下,肩、四肢或腦袋與身體分離,頸部被刺得血肉模糊,內臟裸露在外"的情景時,都魂不附體。另一方面,由於短劍的作用距離較近,不像梭鏢那樣能夠拒敵於較遠的距離之外,它對士兵的保護功能要差一些。爲了彌補這一缺陷,他們把盾作了較大的改進。馬其頓人加大了原來較小的希臘圓盾的直徑,古羅馬軍隊則把盾改成結實的長圓形凸面體,高約四英尺,寬兩英尺,可以將身體的大部分遮蓋住。它用木頭製成,上面蒙有獸皮,並用窄條金屬加固。用這種護身裝具,古羅馬士兵比馬其頓甲兵行動較爲輕便.在布匿戰爭中.羅馬降低以前服兵役當軍團士兵財產限制使服役人數大增.很多窮人因此靠政府之錢當兵.這些被稱為無產者服役年齡18~46歲.服役平均7年.打仗前羅馬軍隊是從羅馬公民徵集而來服兵役是公民的義務與權利.但沒有軍餉.武器裝備需自備.無公民權是不能服兵役.無產者也不行服兵役.羅馬公民和平是農民.戰爭時是士兵.若打長期戰時採用輪流制.如第1軍團再打仗.第2軍團在家耕田.過一段時間後.換第1軍團回家耕田.第2軍團去打仗.就是這樣輪流的.第2次布匿戰爭中.這套制度已不能適應了.戰場太遠了.戰爭技術越來越好.士兵必須充分的訓練才能打仗.亦兵亦農已無法實行.羅馬當局.讓服役時間延長.開始發軍餉.為了增加士兵鬥志.還分配戰利品.馬略的軍事改革.他被選為執政官以及被授權於北非指揮作戰全權時.立即著手軍事改革.放棄了對兵役財產資格的規定.徵兵制改募兵制.規定志願又適合服兵役的羅馬公民和無產者都可應募入伍.服役16年.國家提供武器裝備和發軍餉.退役後國家發一塊地給退役的老兵.馬略改變了隊形派列.擴大戰術單位.他用力量集中較大的步兵取代原來力量分散的支隊.每一隊步兵包括6個規定必要的連續性等級的百人隊.每個軍團由原本的4200人增至到6000人.(自行找書.如由缺失請告知及包含.謝謝!)
另外找到的資料:
羅馬
羅馬重裝步兵則一手持大盾, 一手持短劍(標槍為輔助武器). 羅馬步兵方陣 : 即俗稱的龜甲陣. 以重裝步兵排成方形陣, 遇敵襲時, 前兵蹲下以盾立地, 中列斜舉, 後列上舉. 形成盾陣. 也就是說, 羅馬軍團的戰術是以防禦為主, 再逐步前進至短兵相接.羅馬龜甲陣根據羅馬帝國時代的史家描述,只用於兩種作戰,一是圍城戰,二是遭到弓騎兵包圍時。
亞歷山大的馬其頓方陣
亞歷山大(公元前356~323年)所向無敵,以武力建立橫跨歐亞非的大帝國,著名的「馬其頓方陣」發揮了極大的作用。
馬其頓方陣是亞歷山大的父王腓力(philip)根據希臘方陣改良而成的。腓力曾在希臘城邦底比斯當過人質,在那期間,腓力潛心研究底比斯的軍隊編制和戰術運用,改革、設計出後來威力驚人的馬其頓方陣。
希臘人常用的戰鬥方陣,是以重步兵(披甲步兵)為主力,他們手持約12呎的長矛,配備盾牌,標準縱深12列(少則8列、多到15列),構成密集的方形編隊。
比起希臘方陣,馬其頓方陣的縱深更大,從希臘方陣12人的標準縱深增加為16人,長矛從12呎進化到24(一說21)呎。作戰時前排五列士兵,把長矛伸出陣前,形成密密麻麻而殺傷力強大的矛籬。
這種方陣若說有什麼缺點或死角,就是運動遲緩,不夠靈活。若能克服缺點,便是無堅不摧的銅牆鐵壁。
希臘方陣和馬其頓方陣,不知道用什麼方法,卻能讓呆笨的隊形,變成彈性夠、機動性強的陣式。
更何況腓力王還編組重裝備騎兵和輕步兵,和方陣兵協同作戰。馬其頓的一個方陣,由4096名重步兵(方陣兵)、3000名輕步兵、1024名騎兵所組成。
亞歷山大展開東征,一路告捷,就靠堅固的方陣和靈活的騎兵。要打敗亞歷山大,就得先瓦解馬其頓方陣。
現在回到上一期所講的亞卑拉戰役。雖說波斯軍誤以為亞歷山大會夜襲而整晚不睡,以致未戰先累,但還不是戰敗的絕對關鍵,只要波斯王大流士三世的戰術奏效,一樣可以擊敗亞歷山大。
波斯軍隊破馬其頓方陣的法寶,就是刀輪戰車。波斯軍要用這種兵車衝撞馬其頓方陣。只要衝潰馬其頓方陣,亞歷山大率領的希臘-馬其頓聯軍就崩潰。
於是,一開戰,刀輪戰車就衝向前去。不料亞歷山大早有因應,他下令士卒密集射箭截擊,然後一齊衝上前去,揪住韁繩,拉下車夫,砍殺馬匹。有些刀輪戰車衝勢太猛,堵截不下來,就閃開一條路讓它進來,再來個甕中捉鱉,連人帶馬一道擊殺。
波斯軍的刀輪戰車戰術失靈,但更糟的是中央陣線遭亞歷山大突破。
亞歷山大的反應很快,有機可乘,決不放過,他以馬其頓方陣的右翼編組成楔形突擊隊,配合騎兵,中央切入,位於中央的波斯王大流士三世驚亂之下,向後奔逃。經過一場混戰,波斯不敵,被亞歷山大追擊(西方史上第一次有案可查的追擊),主力部隊遭消滅,大流士三世在逃亡途中被殺,從此曾經輝煌的波斯帝國退出歷史舞台。
馬其頓方陣雖然可以靈敏的變換隊形和方向,但最有利的作戰地形還是平地。因此當波斯王大流士三世為了便於刀輪兵車衝鋒,讓數量占上風的騎兵馳騁,不但選擇亞卑附近的高加美拉平原為決戰地點,還特別把部分高低不平的地形整平,不料如此正好讓馬其頓方陣大展威力。
同理可證,馬其頓方陣如果遇到如山地等起伏地形,便不那麼好施展。西元前168年的皮得那戰役,羅馬軍團就憑這一招大破馬其頓方陣。
這場戰爭,羅馬軍隊的指揮官是60歲的執政官包拉斯。當馬其頓紮營在一處平原,羅馬將領紛紛要求出擊,包拉斯不為所動,他推進到一座山麓,和羅馬軍隊隔河對峙。馬其頓波河攻擊,包拉斯在山麓匆匆應戰,戰事不利,部隊退往山地,馬其頓軍隊追殺上山,但方陣受制於山地地形,隊形不易保持,而且正面過廣,間隙太多,側方和後方被突破,潰不成軍。這一仗,馬其頓帝國的命脈終結。
當然任何陣形都有缺點,我們無法知道如果馬其頓的亞歷山大還在,他會如何指揮,如何應變。皮得那戰役發生於亞歷山大逝世144年後。
不同的將領會有不同的打法,功力有高低,能力有上下。一如兵器,很難說哪一款一定克制另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