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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真正的賽德克巴萊事件

歷史上真正的賽德克巴萊事件


國片「賽德克‧巴萊」在近期已殺青,關於霧社事件...
1930年(昭和5年)10月27日,這天是霧社公學校一年一度的秋季運動會,學生們都排好隊伍,觀禮台上有日本官員觀禮,在台下婦女牽著小孩的手,會場周圍擠滿看熱鬧的眷屬與民眾。在這一天的霧社,所有日本人都不知道災難即將發生,潛伏運動會場外圍的賽德克(Sedek)族人,就在這時候衝入進行中的運動會。10月27日這一天,霧社地區的日本人死傷人數共351人,因抗日的賽德克族人,原人口有1,236人,到最後僅存二百多人,整個賽德克族群幾乎因此滅亡。



在高度日本化的霧社,可說是一個模範「番社」,也已過著平靜安逸的生活,所以霧社事件的發生,根本是出乎意料。事件的發生,讓日本人了解到,在台灣推行40年的「理番政策」已失敗,使日本人必須再檢討對原住民的態度。台灣總督府對「理番政策」的轉變,所面對的是,在事件之前只有看到山地的資源,並不知這山林裡會有人;而霧社事件發生後,才發現在山地經濟掠奪的同時,原來山地裡是有人存在的。

日治時期的霧社

1930年時的霧社


【事件起因】
事件的發生,牽涉到兩個原因:一是山地資源與勞役剝削;一為原住民與日本人「通婚」問題。
一、山地原住民常被動員從事多項勞役活動,過重的勞役和日警威逼甚厲,除了給予低廉的工資,警方也有帳目不清或心存欺騙之嫌。
二、失敗的「和蕃政策」之婚姻政策,日本據台之初,想以較好的成效來統治原住民,就是統治者也能融入原住民文化,其中最好方式就是「通婚」。鼓勵未婚,甚至已婚的日本警察來迎娶各社頭目或有地位者之女為妻。其實有些警察在日本內地早已有妻室,如果來台後再娶女子為妻,就是所謂「內緣妻」。山地警察本身條件素質普遍都很差,他們的勤務也調動頻繁。所以許多嫁給日警的原住民婦女往往受到欺侮,再者日警離開後就被遺棄,甚至有的帶回日本後將其推入火坑賣春或賣掉等。其中領導霧社事件頭目莫那.魯道(Mona Rudao),他的妹妹德娃絲.魯道(Tewas Rudao),就是其中一個例子,也在這樣的「和蕃政策」,嫁給了日本警察近藤儀三郎,近藤儀三郎後來拋棄了德娃絲.魯道,但日本警方只宣稱他是失蹤的。而在這些族人的文化觀點裡,即使是再尊貴身分的女性,如果遭到丈夫拋棄,就會被視為不祥的人,只能成為部落裡的邊緣人,而日本警方也對德娃絲.魯道都不聞不問。比較其他類似事件,對於新娘都還有些撫恤動作,一個頭目的妹妹落得如此下場,使得霧社群整個區域,尤其頭目為莫那.魯道的馬赫坡社,因為這個「和蕃政策」的婚姻,而對日本警方埋下一個怨恨的種子。貴為頭目之女竟被遺棄,當然會引起族人的不滿。

莫那.魯道之妹德娃絲.魯道(左圖)德娃絲.魯道與日警丈夫近藤儀三郎(右圖)







【導火線】
1930年10月7日,在馬赫坡社(MeHeBu,馬海僕,現今廬山溫泉)的一場婚宴,莫那.魯道長子塔達歐.莫那(Tadao Mona)想要與路過的日警吉村克己巡査敬酒,但吉村以「塔達歐的手不乾淨為由,不願接受敬酒」,而引發族人與日警的衝突,這使原住民長久以來累積的憤怒,終於爆發了。荷歌(赫哥)社青年已醞釀反抗行動,也找上馬赫坡社的頭目莫那.魯道,表示反抗的決心,並希望他能擔任領袖,之後策動了「霧社事件」。

莫那魯道(中)馬赫坡的長老(右)布卡山社頭目塔那帕拉霸(左)


【密謀】
1930年(昭和5年)10月24日,莫那.魯道開始遊說霧社附近12個部落,卻得到附近幾個大部落都無意願參戰,連規模最大的巴蘭社也因「姊妹原事件」元氣大傷無法參戰已拒絕了,使整個抗日力量大大的削減。願意參加此役的番社,除馬赫坡社外,還有霧社群中的的斯庫社(SuKu,現今雲龍橋旁上方)、塔羅灣社(TruWAN,現今春陽溫泉區)、波阿倫社(BoAlun,現今盧山部落)、羅多夫社(DloDUX,現今仁愛國中)、荷歌社(HoGo,今春陽)等6部落。
在1895年日本開始統治台灣,為在山區開發擷取資源,台灣總督府便積極的推行柔剛並濟的「理番」政策。「撫育」方面,設置公學校、蕃童教育所、療養所、引進農業耕作和番人到內地(日本)見習(展示國力)。「剛強」措施,為了開發山地資源,修築警備道路設置駐在所,推進「隘勇線」,限制了原住民的生活及授獵空間。面對強盛的日本,自然使其他部落、甚至毗鄰的族群,陷入是否參加抗日行列的抉擇糾葛裡。

霧社警察駐在所




【起義】
1930年10月27日,台灣總督府為了紀念北白川宮能久親王陣亡而舉行台灣神社祭,在這一天的霧社舉行了給日本人參加的秋季聯合運動會。
一切準備就緒,凌晨3點半開始起義,為取得槍械彈藥,六個部落四百餘人分隊,首先襲擊附近警備道13處「警察官吏駐在所」。位於能高越西段的駐在所,除了霧社分室與馬海僕(馬赫坡)駐在所之外,其餘均被賽德克族人焚毀,其中包括櫻、赫哥(荷歌)、波阿倫、屯原、尾上、能高駐在所。在相互會合後,一同襲擊霧杜警察駐在所、學校、郵政局、日本人官舍等,襲擊各地警察、日人設施及霧杜公學校正舉行運動會,共砍殺日本人136名,又殺傷了215人,無論男女老弱婦孺,目標只殺日本人(其中有2人著日人服裝的台灣人被誤殺),並縱火燒毀警察駐在所,從日本警方取得槍枝一百八十支各式槍支(包含機關槍、單發機槍、手槍等)與各式彈藥23037發。賽德克族人在起義後即切斷各通往外地的電話線及封鎖對外道路,又派一隊攻入至眉溪。賽德克族人在佔領霧杜三天後,帶著所獲取的武器彈藥,準備退入馬赫坡溪上游與日軍繼續抗戰。能引發原住民一致抗日並實施屠殺,必然是常年來的受辱怨氣,只要有人發難則全體族人不計後果,加以報復。事件結束後,日警重建能高越道的駐在所,且為加強山地控制,增設富士見與松原等兩駐在所。其中尾上駐在所,重建後移至原舊址西邊約一公里的尾上山稜線上,即現今雲海保線所位置。

↑ 霧社公學校運動會會場 資料來源:鄧相揚《霧社事件》玉山社 1998年
↓ 霧社公學校舊址,目前屬台電所有 資料來源:莊天賜攝影



【日軍鎮壓】
事件爆發當時有位叫菊川的日本督學,逃出重重包圍一路下山,把霧社的消息傳到埔里後,震驚全台。10月29日早上8點5分,日本衝鋒隊攻入霧社,此時霧社街上早已空無一人,原來賽德克族人都已退入山區,並以擅長的游擊戰,準備和日軍展開長期抗戰。10月30日,台灣總督府立即下令調派台灣各地警察與軍隊進攻霧社。屏東第八飛行連隊,也飛到霧社山區實施偵察和威嚇飛行,並調派台中、台南、台北、花蓮港駐軍往埔里、霧社挺進,以鎮壓討伐。這時抗日六部在退回各部落後,已分成二戰線,由荷歌社頭目塔達歐.諾干率領的「塔洛灣戰線」,而「馬赫坡戰線」是由莫那.魯道所率領。於10月31日正式與日軍警部隊對決,在寡不敵眾,除馬赫坡社外,其餘各部均被日人攻破佔領。11月1日,反抗主力都退往馬赫坡社,當抵達斯庫鐵線橋時,為阻擋日軍前進,而砍斷霧社與馬赫坡社唯一通道吊橋,日軍進攻雖然受阻,但軍隊改由下切溪谷再越過山頭攻佔波阿倫社,也就是今天的廬山部落。

因馬赫坡社前方地勢較高的波阿倫社已被日軍佔領,在山砲的要脅,使整個戰況已壁壘分明。陷入逆境的莫那.魯道與族人,並未因日人軍警部隊的大肆討伐而懈志,為了避免消耗有限的糧食,且讓抗日志士無後顧之憂,許多婦女帶著幼兒100多人一起上吊自縊。


等到11月2日馬赫坡社也被軍警佔領,在部落被佔領後,其餘族人也都退入山林中,但大部份族人則是退至馬赫坡溪和塔羅灣溪兩溪谷,以利用懸崖絕壁的天險有利條件,繼續與日軍作戰。11月3日,日軍開始增派部隊,以飛機轟炸,山砲、臼砲砲擊。 莫那.魯道的女兒馬紅‧莫那就在11月4日這一天也被俘虜。

馬赫坡社被日本人佔領時景象


【化學武器,以番制番】
日軍開始增派部隊,配備機關槍、山胞、飛機,以精銳科技武器進行圍剿,並空飄傳單,以心戰招降及脅迫未起義的各番社。但武器精良的日軍一旦進入深山裡,卻無用武之地。11月5日,日軍台南大隊因在馬赫坡社東南方高地附近陷入苦戰,共有15名陣亡、11員負傷,死傷慘重。而莫那.魯道的次子巴沙‧莫那(Bassao Mona)在這次行動也身負重傷,為不拖累族人,於是持刀自殺。日軍在不顧及國際公約的禁令,並違反人道,以飛機投擲「毒氣彈」,該毒氣會使皮膚產生水泡,逐漸腐爛,致使起義賽德克族人傷亡累累。日警再次運用「以番制番」,利用道澤群(Toda)與賽德克群(Sedek)之間,長久以來因為土地問題所產生的仇隙,將道澤群的壯丁組成討伐隊,並將這些同為泰雅族的道澤群稱為「 味方番 (對統治者較友善的原住民)」,加以突擊起事原住民。日本軍警對殺戮者開出其獎賞的條件為:起義頭目之首級賞200圓、壯丁一個100圓、婦女30圓、幼兒20圓,其中又以莫那‧魯道的首級獎賞是最高的。11月9日以後,飢寒交迫的抗日賽德克族人已經陷入了苦戰,這時日本人開始以食物誘捕老弱的族人。賽德克族人是有組織與作戰策略的戰線,雖皆被日軍擊破,都還能改變以游擊突擊方式,來對抗強大日軍警。11月10日道澤群(Toda)總頭目鐵木.瓦利斯(Teimo.Walls)在立鷹牧場(今清境農場)附近的哈奔(Habun)溪(眉溪上游)溪谷中伏,遭起事原住民殺害,此事件卻造成之後「第二次霧社事件」的誘因。

「味方蕃」襲擊隊加入戰爭


日人稱為「味方蕃」的泰雅族人

獵取敵首向日人邀賞的道澤少年

空飄宣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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