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意不利條款 預購月餅問題多
中秋節即將到來,許多消費者預購月餅希望享折扣優惠,但消基會近日前往十五個店家索取DM,發現多家業者訂有「不利條款」,其中不乏知名便利店、新東陽等品牌業者,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建議,政府應該儘速完成預售商品定型化契約,供業者遵循。
行政院消保會法制組長陳星宏說明,將把消基會意見交由經濟部研擬,目前商品預購內容多規定在民法及消保法中,未看到月餅實體的訂購,可適用郵購買賣七天鑑賞期規定,收到貨不滿意,消費者七天內可解約;如為看到實體交易,可依民法買賣的相關規定辦理。
僅供參考 作法不負責
蘇錦霞指出,被調查的店家中,至少有七家訂出不利條款,其中,全家便利商店與Cold Stone(酷聖石)冰淇淋兩業者註記「圖片僅供參考、商品以實物為準」等字眼,目前已有多項官方定型化契約,將「圖片僅供參考」列為不得記載事項,業者標示「僅供參考」是不負責的作法。
業者︰有規範會配合
全家便利商店表示,下一檔預購產品會改進修正;統一星巴克、Cold Stone表示,針對記載「圖片僅供參考、商品以實物為準」,目前並沒有明確法令及強制性規定,未來政府機關若有明確的法令,會全力配合、遵循。
另Mister Donut、一之軒與聖瑪莉三業者,約定「本公司有更改活動(條款)之權利」,但蘇錦霞強調,這是業者單方面所擬,消費者可拒絕。
Mister Donut指出,有修改權利的部分是針對加贈贈品部分,非月餅。
消基會也發現,新東陽、一之軒與聖保羅烘焙花園,約定「產品價格(或包裝)若有變動,以門市為準,不另行通知」。消基會主張,消費者預購月餅時,若售價為每盒一千元,即便後來業者調整售價,仍應依契約一千元賣出。
此外,月餅預購還出現許多問題,包括未於DM上標註折扣預購起始日、未標取貨日期相關說明;且取貨地點也不夠彈性,消費者訂購前應詢問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