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學 重要之代表題型答題示範
【例題二】
說明犯罪社會學在二十世紀後成為犯罪學主流的理由,比較它與犯罪生物學、犯罪心理學及古典犯罪學理論探討的重心有何不同,並簡述犯罪社會學三大主流支派對犯罪發生或不發生所提出的解釋。(98年監所管理員試題)
>※問題意識之感知
以特定之犯罪學理論為立基點,進而探討該理論之核心價值,再與其他犯罪學理論之核心價值作比較,藉此突顯該立基點理論之重要內容。此種「由形式演進至【核心價值、核心思想重點】之探討」,測試考生「邏輯歸納」與「觀察入微」能力的進階思考型題目,儼然已由三等考試悄然進入四等考試之未來趨勢。正是「進階思考、感知未來」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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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社會學理論乃有別傳統「單一犯罪」觀察點,而從整體社會結構、學習、控制及其各式衝突等,「多方面來理解、分析」犯罪之原因、預防。職是之故,在多元化相配套理論下,儼然已為二十世紀後犯罪學之主流。藉此,在對犯罪社會學理論之核心價值有所體悟後,遂產生如下各項探討:(鑑定式破題法)
(一)、與犯罪生物學、犯罪心理學、古典犯罪學探討重心之不同處:(直接以題旨為第一項之命題)
1、犯罪社會學與犯罪生物學:
犯罪社會學乃以整體社會之結構,甚至各種社會衝突面所形成人的社會地位、適應性來探討犯罪之成因。此與僅以人類因異於常人之生理結構或特性才會犯罪之犯罪生物學理論,是其主要不同之所在。(直接道破二者重點之差異處)
2、不同於犯罪心理學之處:(稍變化小標之命題,避免流於制式)犯罪心理學理論主要乃以人之心理及人格養成、變化面而為犯罪與偏差行為之探究,並以之為內涵重點,此與從社會整體面來分析犯罪現象之社會犯罪學,互為不同。(由犯罪心理學之重心來點出其不同點)
3、相較於古典犯罪學之別:(稍變化小標之命題,避免流於制式)
古典犯罪學理論之探討重心,仍以「人」為其主要研究對象,從人具有自由意識及自我辨別、決定之立場上來解釋犯罪原因,其與將探討重心置於「整體社會結構、環境」之犯罪社會學,其自屬非同。(點出立足點不同,以凸顯其異)
(二)、犯罪社會學理論內涵,計有「社會結構理論」、「社會過程理論」與
「社會衝突理論」三大主流支派,其對犯罪之發生或不發生,所提解釋,可簡述如下:(以鑑定式體裁,直接點破三個主流支派為何,並以「簡述」來為自己留下最大答題時間與空間之高明命題法)
1、社會結構理論:
此理論認為由於社會結構不斷改變、重整,此時文化及相關規範無法與之相配合,因而產生迷亂現象,加上副文化之介入及影響,因此無形中增長了犯罪與偏差行為之發生。
2、社會過程理論:
認為個人在社會化過程,未能與社會群體生活相配合,忽視社會公益之重要性,凡事僅以個人利益為主要考量,再加上社會對之所加負面標籤及不諒解,致使其行為日漸偏差,進而犯罪。
3、社會衝突理論:
主張形成社會之各種利益團體間,因利益取得造成各種衝突,並因此影響整個社會體系架構之對立,故產生衝突、對立性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