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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機要費被判無罪 邱毅:阿扁在司法界暗樁何其多

國務機要費被判無罪 邱毅:阿扁在司法界暗樁何其多

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涉「海角7億」洗錢案,今(26)日上午經更一審後大逆轉,扁、珍在國務機要費案被判無罪,但洗錢及偽造文書仍有判刑。對此,國民黨立委邱毅表示,非常震驚,因為國務機要費是所有陳水扁被起訴案子中最清楚、最直接的,從先前判決十幾年到現在無罪,可見「陳水扁在司法界暗樁何其多」,他說,做出此判決的法官不能叫恐龍法官,而是「已經把靈魂賣給魔鬼了」。

高院認定扁、珍在國務機要費貪汙部分無罪,但扁、珍依偽造文書罪被判1年8月徒刑,減刑為10個月徒刑;扁、珍在洗錢案均被判2年徒刑;吳淑珍還因南港展覽館案被依圖利罪判9年徒刑。

陳水扁合併執行2年10個月徒刑、吳淑珍11年10個月徒刑,陳致中則判刑1年2個月,黃睿靚判刑1年,緩刑4年。

邱毅說,國務機要費是所有陳水被起訴案子中最清楚、最直接的,用別人的發票詐領國務機要費做私人用途,這難道不叫貪汙?法官上回更審不是認為沒罪,而是覺得某些部分判太輕,要求合議庭法官要說清楚,怎麼會判無罪。

邱毅認為,一、二審量刑十幾年很重,但現卻被判無罪,可見「陳水扁在司法界暗樁何其多」,雖說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但現在這情況是,「扁家無罪,人民都有罪」。

邱毅指出,做出此判決的法官,不叫恐龍法官,而是像浮士德一樣,「已經把靈魂交換給魔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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