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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長念錯名

司法所長念錯名

村民吳歸明因為與鄰居糾紛,寫了一張訴訟狀告到鎮司法所長手裡。
司法所長見訴訟狀上有「起訴人吳歸明年四十歲」的字樣,
拍著桌子大怒說:「這個大膽的吳歸,不寫今年三十九歲,偏寫明年四十歲!」  
這件事傳揚開來,成了笑話。從此。司法所長念人名時,再不敢念兩個字了。  
有一次,司法所長給全所人員念文件,文件上有「王明先左後右」的句子,
他讀成了「王明先,左後右」,
讀後大發感慨:「這個王明先,真是投機分子,左後右三個方位他都佔了,就是不知道向前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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