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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失態 醉女瑞芳火車站脫衣裸奔

酒後失態 醉女瑞芳火車站脫衣裸奔

一名喝醉酒的女子19日晚間在人潮眾多的瑞芳火車站前當眾上演裸奔記,讓許多中外遊客看傻眼,鐵路警察及鐵路局站內的員工看不下去,急忙將女子拉到服務站內休息室內,要她把衣服穿上,但女子不斷大聲嚷嚷,還說自己被強暴,驚動當地分局的員警到場,警方訪查目擊者確認女子是自己脫衣,才結束這場烏龍裸奔事件,但警方不排除追究她涉嫌妨害風化罪的刑責。

警方調查,這名30歲楊姓女子家住花蓮市,離家到新北市瑞芳區與男友同居,19日晚間她獨自喝了酒後,在瑞芳火車站前徘徊,女子先是高聲嚷嚷後,接著當眾脫起上衣露出胸部,在火車站前方廣場遊蕩,當時有許多準備搭火車的遊客看到這一幕,簡直不敢相信,有小朋友在廣場前騎腳踏車,家長發現情況不對則趕緊遮住小朋友的眼睛。

火車站內值班的鐵路警察瑞芳派出所及站務人員發現女子公然裸奔,趕緊將女子帶到站內的休息室,並要她趕緊將衣服穿起,轄區瑞芳警分局也接獲報案,員警趕到現場時,女子還口中念念有詞說:「不要臉!強暴我…」

員警乍聽之下還以為發生性侵害案件,不敢大意,但查訪目擊民眾後才知道,原來女子酒後脫序的行為不只這一次,當時有許多民眾目睹這名女子當眾脫衣,警方查訪女子的王姓男友說:「她就是愛喝,喝醉酒後就會這樣脫衣…還會到處大小便!」

警方為了慎重起見,找來女子的鄰居作證,確實兩人平常相當恩愛,男子並未暴力相向,但女子喝了酒就變了個人,經常大吵大鬧,還會亂講話,讓左鄰右舍都相當頭疼。警方表示,女子裸奔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妨害風化罪,不排除擇日傳喚女子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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