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國民黨籍立委呂學樟等人擬提出大選「防暗殺條款」,內政部長江宜樺今(16)日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如果因此條款,導致有人故意行兇迫使選舉停止,影響會很大,應等條文送交立院再進一步交換意見。
呂學樟提案修正《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9條條文修正草案的內容為「總統、副總統選舉期間,於登記截止後至選舉投票日前,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之一或登記為其助選之幹部,發生被槍擊、綁架、傷害等重大治安事件,或發生地震、海嘯、洪水、暴雨、土石流、核能災變等重大災害,中選會應即公告停止選舉,並定期重新選舉。選舉期間的重大治安事件及天災之認定標準與辦法,由中選會定之」。
江宜樺表示,如果因此有人故意唆使不特定人開槍,中選會停止選舉,這會是很大問題;而且助選員也很難界定,只要是站台的人受到生命威脅或是對空鳴槍,就要停止選舉,這影響會很大。他認為,應等條文送到立院審查後,再進一步交換意見。
至於重大災害即公告停止選舉規定,江宜樺表示,就重大天災規範較無問題,因為依現行規定,發生重大天災,中選會可以決定停止投票。
對此,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表示,「樂觀其成,但要有配套。」她指出,去年5都選舉槍擊案,跟政治與選舉沒有關係,但國民黨卻指向民進黨,讓民進黨成為最大的受害者,所以在有配套下,應趕快來通過;刻意或主導的槍案,則應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