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Youtube流傳一段影片《想逼車嗎?買BMW就對了》,事件發生在台南中華路上,一名機車騎士違規騎上禁行機車道,不過BMW駕駛卻當街把機車騎士逼到安全島旁,雙方在大馬路上僵持約40秒。
這段影片也引起網友不同的意見與爭論,有人認為機車違規是事實,也會造成汽車行駛上的危險,不過也有人表示,機車騎進禁行車道違規在先,但是那台BMW不能代替警察,也絕對沒有權力攔車。
機車騎進禁行車道,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3款,可處新臺幣6百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而BMW的逼車行為也可能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
機車禁行車道是否適合台灣的交通環境,一直也是一個網路上爭論不休的話題。先前國民黨籍立委林建榮促請行政院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九條之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單向三線道以下(含三線道),不准設立「禁行機車道」,讓機車皆可行駛;而單向四線道以上,僅最內側可以保留一條禁行機車道。不過交通部回應,因為尚有窒礙難行之處,仍然得維持現行條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