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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該如何舉證?

性侵害該如何舉證?

1. 立即告訴第一個你遇見的人,並指出強暴犯。
2. 切勿沐浴、盥洗、更換衣服或自行醫護。另外,切勿破壞任何在事發現場的物品。
3. 向警方報案。如果你已到法定年齡,必須自己決定是否報案,記住!報案是終止強暴的重要步驟,而你應該對你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心安。
4. 通知一位朋友或各縣市的性侵害防治中心,以便有人就近陪伴你。
5. 到急診室檢查,醫護人員與警察有義務要幫助你,因此應放心與他們合作。
6. 注意!每一件強暴案都是不一樣的,而且有時某些情況,也很難讓婦女認定是否真的被強暴了,如果你很困惑或被某件事嚇到了,可以和朋友或性侵害防治中心的輔導員談談。

● 事後取得持續性的幫助或支持

在被強暴後,會覺得困惑、憤怒、罪惡感和其它強烈的情緒反應,是很正常的,以下單位可以幫助你處理這些情緒反應,可以與他們聯絡:
1、性侵害防治中心。
2、警察局。
3、婦女輔導中心(現代婦女基金會)。
4、心理衛生中心或社區中心。
5、社會服務單位。
6、校園或學校專業人員。
7、牧師。

來源:台灣法律諮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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