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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收賄賣官 前褒忠鄉長收押

涉收賄賣官 前褒忠鄉長收押

雲林縣褒忠鄉前鄉長陳進厚涉嫌從92年至98年間,以50萬元到100餘萬元不等代價,向有意進入鄉公所任職主管或清潔員的人收賄,雲林地檢署前天指揮調查站搜索後帶回9人,昨天聲押陳進厚獲准,檢方懷疑有更多人「買官」,將深入追查。

被請回的清潔隊主管與隊員昨天很低調,不願多談,但一位陳姓主管說,他是98年從褒忠鄉消防隊轉任到公所當主管,為了符合職序資格,早在轉任前就到南華大學增修20個行政學分,取得資格後才依公務員調任辦法轉任公所主管,程序與資格都沒問題。

現任鄉長張政國指出,這位主管仍在職,因他確已取得轉任資格,也獲銓敘部核准,任用資格沒問題,只要未涉不法,加上工作表現還不錯,沒理由不留用。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梁義順、徐世淵、陳文一去年獲報,褒忠鄉前鄉長陳進厚涉嫌收賄「賣官」,指揮調查局中機組蒐證後,前天搜索陳進厚及幾位現任公所主管共7處住所,帶回陳姓清潔隊主管等9人偵訊。

陳進厚否認「賣官」,強調這些人員都符合任用資格,他沒收賄,但檢察官從搜得資料認為可疑,並表示檢方沒有質疑這些主管的任用資格,重點在於是否行賄才取得主管位置及清潔隊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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