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偷腥老公 仍遭情婦恐嚇
陳姓男子婚後劈腿,與結婚十多年的妻子離婚,又因積欠「第三者」鄭姓女子上百萬元而避不見面,鄭女認為陳和張姓前妻是為了騙她錢而假離婚,不斷傳簡訊恐嚇張女和她讀高二的女兒,逼陳出面還債,被法院判刑三月,緩刑兩年。
新北市陳姓男子與張姓前妻結婚十多年,育有一名念高二的女兒。陳三年多前劈腿和鄭姓女子交往,後來婚外情曝光,陳與張女前年四月離婚,女兒由張女撫養,不料陳向鄭女借了上百萬元後避不見面,引發鄭女報復念頭。
鄭女不但到張女任職的托兒所門口貼「欠錢不還、玩弄女人、假離婚」的字條,且密集發簡訊揚言要挺著懷孕的肚子,到張女的托兒所站崗,要讓張女難以面對家長而失去工作。她並威脅要到她女兒就讀的高中投訴和下跪,要讓她女兒在校「一砲而紅」。
鄭女並狂發簡訊指張女「明明離婚了,還和陳在一起做愛做的事」,還派人跟蹤張女和她女兒,並在張女和家人外出用餐逛街時,傳簡訊要張女小心,甚至在查出張女女兒考試、畢業旅行的時間後,傳簡訊「問候」她女兒「考得好不好,要不要接送上學」、「三天花東畢旅行,要玩得盡興一點」。
張女每天提心吊膽,擔心自己和女兒的安全,指控鄭女(四十三歲)妨害名譽及恐嚇。板橋地檢署提起公訴。
板橋地院審理後,昨天依恐嚇罪判鄭女徒刑三月,得易科罰金,並審酌鄭女認罪及無不良素行,宣告緩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