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想復合 女友簡訊示威
高雄市陳姓女子與離婚的林姓男子交往,因林的前妻顏姓女子想破鏡重圓,她故意發簡訊告訴情敵,描述兩人在住處臥房「淋漓盡致廝殺了一回合」,還帶走顏女的睡衣,「要作法斷桃花」,顏女醋勁大發,氣得控告對方涉嫌竊盜及恐嚇罪。
顏姓女子(40歲)與前夫林姓男子(43歲)去年初協議離婚後,陳姓女子(41歲)不久後開始與林姓男子交往,不過此時顏姓女子又希望能與前夫破鏡重圓,變成三角關係,兩女因爭風吃醋,不時齟齬,去年3月下旬開始互傳簡訊,故意要讓對方吃味。
陳女去年4月中旬發簡訊告訴情敵,刻意描述她與林姓男子的親密關係,「吃完午餐後,還去大賣場刷卡買了液晶電視,最後回到家裡,在樓房間淋漓盡致廝殺了一回合,然後帶走你的睡衣。」顏姓女子醋勁大發,氣得發簡訊揚言要告對方「竊盜」。
檢察官偵辦之際,林姓男子說,陳女有去看前妻的睡衣,但沒有拿走,況且雙方協議離婚時,前妻就表示不要睡衣了,要他丟掉,檢察官檢視陳女發送的簡訊內容,用字遣詞並沒有加害顏女生命、身體或財產之意,大多是不滿情緒,因此裁定不起訴處分。